第84頁
他不是非進去不可,只是他覺得應該進去走一遭。確認一下玻璃里外都不透明,比較好。如果是那種外面看不進去,裡面卻可以看得出來的單向鏡,他可能就要吃虧了。還是跟在哈力根一樣,進去點杯啤酒吧。
他走進去的時候,所有人都轉身看他,眼神讓他很不習慣。在街上,他們連正眼都懶得瞧他一眼;既然進來了,他們當然有責任好好端詳一下這個陌生人。每一雙眼睛,都在他身上轉了好幾圈,然後才轉到別的地方。
吧檯前面只有一個空位,他坐了上去,左邊的男人(年輕的金髮男子,皮膚曬得很黑,穿著一件黑絲襯衫,三顆扣子沒扣)跟他問聲好,說他的名字叫李奧。他並沒有回話,李奧目含微笑地放過他,轉到另外一邊,跟旁邊的人聊了起來;赫伯特·阿斯伯利(或者喬治·坦帕利坦·史特朗,愛怎麼叫,就怎麼叫吧。)只聽到遊客、生氣兩三個字眼。
從裡面看不出去。黑漆厚得很,一點光都透不出去。
他點了份啤酒,絲毫未動。他走了之後,見他不回來,李奧便拿去喝了。
“死之列”還真是個問題。
他馬上就可以看見它了。死之列位於接近哈得森的十九街,距離他藏東西的地方不遠,也是男同性戀酒吧。跟臉頰不一樣的是:一個魁梧的大漢站在門口把風。他的手臂肌肉虬結,肚子垂在皮帶外面,穿著一條黑皮褲,一件皮坎肩,皮手環上面釘滿了釘飾,頭剃得精光,右耳垂上戴了一個好大的耳環,晃來晃去。他放一些人進去,趕一些人走,箇中道理不難察覺:他放進去的人不是穿皮衣褲,就一定是厚斜紋布料。
他的穿著顯然不合格。他當然可以買一套,雖然在這個時候有點難,問題是:不管他怎麼穿,看來過關的機會都不大。
這裡沒有窗戶,不管是染黑的,還是明亮的玻璃都沒有。一樓外觀是白色石灰磚拼成的,上面有刺眼的塗鴉,門楣上方是建築物的名稱;黑色的門上有副骷髏,一邊腳踝上掛著鐵鏈和鉛球,關在牢籠里。
他選定一個好地方,門一開,就可以探探裡面的底細;但他只看見神色不善、服飾邪氣的人進進出出,開門、關門都快,根本不知道他們進到哪裡去,或是從哪裡冒出來。他躲到角落,坐在門口,想想下一步該怎麼做。
他又踱了回來,朝看門的走去;看門的打量他半晌,決定叫他老爹,跟他說,他不可以進去。“你的衣著不對頭。”他說,指著一塊告示牌。他定睛一看,才知道這是需要遵守的規定,除了衣服有規矩之外,還不得攜帶武器、危險物品與非法藥物。他心裡也明白,服飾的規矩比其他項目重要得多。
他的肩膀往前傾,嘆了一口氣。
“老爹。”這個大傢伙很溫柔地問道,“你知道裡面是什麼地方吧?”
“八九不離十。”
“相信我,你在裡面不會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但我的孩子會。”
“什麼?”
他深深吸了一口氣,又吐了出來。“我孩子經常來這裡。他是……他喜歡找男人作伴,也喜歡穿皮衣。”
“你是進來找他的?”
“他死了。”
“抱歉。”
“他死在……那種病手裡。”
“是啊,好多人得那種病,我好幾個朋友也是。”
有意思,他想。這傢伙看起來咄咄逼人,頭剃得精光,肌肉發達,又穿成那樣,但他實際上卻如此溫柔。
“我想要……看看他經常流連的地方。在他的人生中,有一面是我始終無法分享的,我只是……”
他讓聲音慢慢地低下去,等著。
“我不能帶你下樓。”那傢伙說。他把門打開,側過身子,讓他進去。裡面,是一道往下的樓梯,只有低瓦的燈泡照明。底層,有音樂,充斥著震耳欲聾的樂聲與跳舞的聲音,撲面而來,幾乎將他吞噬。
“我只能幫到這裡,老爹。我跟你大概說一下,下面有什麼名堂。下面有一面大牆,牆上亂七八糟地釘了一大堆東西,裡面的人大概都是皮衣皮褲,要不就是穿那種厚斜紋布衣料的,多半在喝酒、聊天,偶爾有人會跳舞。最後面的裡間,沒事不要靠近。”
什麼時候打烊?
“他總是說,他整夜都不回來。”他說,“說不定他走的時候,太陽都露臉了。”
“沒錯,我們有的時候根本不打烊。但是,多半是清晨六點關門。”
“謝謝你,”他說,“非常謝謝你。我確定我孩子會喜歡你這樣的人。”
“說不定我認識他,他叫什麼名字?”
“赫伯特。”他說,“赫伯特·阿斯伯利。”
“沒什麼印象。”那傢伙說,“有很多人看著面善,卻叫不出名字。我想我應該認識他,他一定是個好小子。”
他躺在床上,手在身體的旁邊。她解開他全身的束縛,在這過程中,他全然被動,不抗拒,也不幫忙。
她問他感覺如何?
他想了一會兒,告訴她,不知道。
然後他說,“你知道嗎?我有一種剛剛起床的感覺,我從來沒有經歷過這麼陌生的體驗。如果有人跟我說,我會幹這種事,除了‘瘋了’之外,我不會有別的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