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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犯法的人一定要受到懲罰,這就好比一個人去市場,被小偷偷走錢,當失主辛辛苦苦抓到小偷,小偷說我把偷你的錢還你就沒事,這樣就可以了嗎?難道抄襲小說就這麼簡單的解決?當然我國現在的社會情況,很難有什麼具體的處罰,但如果沒有任何懲罰,我們是不是都不要去原創,也都去這麼做抄襲好了?!只要複製粘貼就可賺錢了!

    我當時提出要一萬元賠償,當然我也知道他們不會給這錢,那位負責人好心的說打官司是很困難的,如果我願意接受1600,他們就願意賠償,關於我提出的條件他們要考慮一下,但隨後就不再聯繫我了。

    我敘述一下騰訊的情況,事情發生之後,我試圖聯繫騰訊讀書頻道的相關負責人,但是很尷尬的是找不到聯繫方式。我打了騰訊網頁上的n多電話,打很多客服電話,都沒有相關部門的聯繫方式,最後有接線員把我說的事情記錄下來,向上通報。

    後來騰訊的人員終於給我打電話,告訴我稿件的來源是北京珠峰博雅公司(事先我已經查到了),說他們會催促珠峰博雅公司與我溝通解決此事(但那家公司再沒有聯繫過我)。騰訊的態度是高高在上,我要求他們留給我一個聯繫方式,那位負責人竟然說他們的電話不對外公布(我的小說被他們侵權了,也不能告訴我他們的聯繫方式),讓我有事給客服打電話。我之前打了數十個電話才有機會聯繫到她,他媽的她居然讓我還打騰訊客服電話。

    我告訴她,如果你們抄襲我的小說,還不願與我溝通,我就要走法律途徑了。那負責人對我說,我可以起訴他們,跟騰訊打官司,之後再沒有聯繫過我。

    騰訊公司沒有表現出任何歉意,完全冷漠無情,眾所周知騰訊有律師部門專門處理這些事,騰訊天天都打官司,對於我這種事,他們也是無所謂。

    可笑的是我曾經在騰訊網上看到過呼籲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文章,但實際上他們自己就是這樣做。一開始從事情經過上看,似乎是北京珠峰博雅公司提供了抄襲稿件而引起,但騰訊明明知道版權有問題〔作者佚名,而且讀者評論中有很多人提出《古墓生死劫》是抄襲《古墓迷葬》〕,騰訊還發表那麼多佚名作者的小說來賺取非法利益,加上他們對待受害者的態度,我對騰訊感到十分失望。騰訊的企業文化大家都很清楚,但這麼強橫的抄襲,是不是太過分了?!

    接下來說一下起訴騰訊的法律途徑,希望對搞創作的朋友提供一些幫助,因為請律師開銷很大,我就自己弄,找了些懂法律的朋友來幫忙。開始我在本地,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交了材料,聯繫兩次之後,通知我要到被告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區法院起訴。

    我第一次把材料郵寄到深圳南山區法院後,材料並不合格,不能立案。其中主要問題就是我使用的是網頁截圖來作證據,法院的同志說網絡截圖需要公證部門公證才行,否則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不能證明我是原作者。

    我按照法院的要求到本市的公證處進行公證,沒想到的是公證處說這種情況下除非我出示文化局的證明,否則不能公證。我於是聯繫市文化局,又遇到了問題,要到省文化廳證明我是作者,擁有著作權。我又聯繫省文化廳,說明情況,可文化廳說按照國家規定,作品如果要打官司有糾紛,他們就不能給出示證明,如果準備打官司,一定要在起訴前準備收集證據。我現在轉一了圈,有各個網站後台登陸的截圖,反倒無法證明我是原作者,真是一個令人無語的結果。我是普通人,對於這些法律法規,都一竅不通。最後我找到以前簽的手機閱讀的合同,又遞交給深圳南山區法院。

    昨天晚上深圳南山區法院打來電話,此事已立案了,所以我把事情經過整理一下,發表出來。在此希望搞創作的朋友們搞好著作權保護,我寫的幾部小說全都把全文在網上發表,很多朋友也這麼做,這樣比較容易被抄襲,因此我也錯過了幾次出版的機會。有的朋友說我傻,不如拿點錢算了,也有朋友說騰訊天天打官司,什麼都抄襲,我這樣一個小人物根本沒能力對抗騰訊,我知道自己不是勇士,就是要講這個理,現在打官司確實困難,從報案到現在立案,一晃已經半年過去了,未來還有很多未知的困難,還要付出時間和精力,比如異地出庭(我在遼寧鞍山,出庭是在深圳南山區法院,賠償費可能不夠路費的)等等,我可能得不到什麼,我還是會儘量堅持下去,如果有情況會在帖子裡更新。希望論壇里碼字的朋友們保護好自己的著作權,可以儘快到手機騰訊網讀書頻道看看有沒有自己的作品被抄襲了,我只是希望我們的民族有原創力量,而不是像現在的騰訊等等公司、現在的社會風氣,就是拿來主義,自己不去原創,投機取巧,專門剽竊別人成功的方法(騰訊善於此法)。

    古人有四大發明引以自豪,我們現在還有什麼呢?放眼社會,如果整個民族都這樣投機取巧,慢慢失去創造力,我們還能貢獻出什麼?將來在哪裡?

    最後說一下我對騰訊的看法,可能有的朋友會說,你平時用qq,憑什麼還要起訴騰訊?我想說我用qq也是一種無奈,是因為騰訊的壟斷,我們沒有使用別的軟體的可能,而且我使用qq,我也花錢了,騰訊與360衝突的時候,我和朋友們都準備好了使用旺旺或其它聊天軟體。10年前馬化騰從icq“借鑑”來qq的時候,我很支持騰訊,也支持他商業化,但是當時連一件qq服飾都變的有使用時間限制的時候,我感到很無語,我們平時賣幾百元的名牌衣服,也沒有時間期限。騰訊公司用那些虛擬的東西反覆賺錢,而且越來越誇張,是不是太過於貪婪?沒有道德?10多年過來了,騰訊變得財大氣粗,但對用戶更野蠻,是不是變得太蠻橫無理?騰訊公司不斷大肆抄襲別人,是不是太投機取巧,缺乏創造的力量?沒人阻攔騰訊賺錢,但你可否有點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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