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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者都是,”她說。“我原本拼Andrea,跟全世界其他人一樣,可一般人習慣用歐洲發音來念——安德瑞亞(uhn-DRAY-uh)。這讓我好恨。換了拼法他們大半都會念對——安德莉亞(ANN-dree-uh),雖然現在偶爾會碰到有人念安德賴亞(uhn-DRY-uh)——聽起來根本不像名字。搞不好我還是換掉整個名字省事些。”

    “未免太極端了吧。”

    “你這麼覺得?我從十六歲開始,大約一年就換次名字。我永遠都在想可能用上的名字。你覺得海斯汀怎麼樣?”

    “如雷貫耳。”

    “沒錯,不過我是想朝這方向走嗎?我猶疑不決的就是這點。我考慮過要叫‘珍’,不過這兩個名字簡直相差十萬八千里,對吧?”

    “蘋果和橘子。”凱勒說。

    “時候到了,”安德莉亞說,“我自會知道怎麼辦。”  

    有天早上九點過幾分凱勒帶著納爾遜出門,直到將近一點才回家。他正解下納爾遜的狗鏈時電話鈴響。桃兒說:“凱勒,我好想你,幾百年沒見了。希望你什麼時候能過來。”

    “最近哪天吧。”他說。

    他裝滿納爾遜的水盤,然後出門搭輛計程車到中央車站搭火車前往白原鎮。沒車在等他,所以他便找了輛計程車載他到湯頓廣場那棟維多利亞式的老房子。桃兒在門廊上,穿件印花家居服啜著高腳杯裝的冰茶。“他在樓上,”她說,“不過有人跟他一起。坐吧,自個兒倒杯冰茶。好熱,是吧?”

    “沒那麼糟。”他說,坐上一張椅子,擎起保溫瓶把茶倒進印有威爾馬·弗林斯通(譯註:卡通片《摩登原始人》中的主角弗萊德·弗林斯通的妻子)的杯子裡。“我覺得納爾遜挺喜歡熱。”

    “幾個月前你還在說它愛冷。”

    “我覺得它喜歡天氣,”凱勒說,“地震來了,搞不好它也會愛。”這點他想了想。“有可能不對,”他讓步道,“碰上地震我看它會沒啥安全感。”  

    “我也一樣,凱勒。我到底能不能見上神奇狗狗納爾遜一面呢?什麼時候把它帶來這裡怎麼樣?”

    “哪天吧。”他轉過她的杯子,想看上頭的圖案。“小石頭,”他說。鈴聲嗶嗶響起,一長兩短。“弗萊德總喜歡怎麼說來的?聽得我都要瘋掉。我可以聽到他在講,可就想不起來是什麼。”

    “鴨巴噠巴肚?”

    “鴨巴噠巴肚,沒錯。有這麼首歌:《阿巴噠巴度蜜月》,不過我看可跟弗萊德·弗林斯通沒關係。”

    桃兒瞪他一眼。“剛才的鈴聲意思是他準備好了要見你,”她說。“不用趕,可以先喝完茶,或者帶過去。”

    “鴨巴噠巴肚。”凱勒說。

    有人開車送他到車站,二十分鐘後他坐上開往紐約的火車。他一到家就打電話給安德莉亞。他才撥起她貼在吉斯坦超市布告上頭的號碼,就想起她上禮拜二還是禮拜五講的話——哪天都一樣——她已經搬家,而且還沒安裝新電話,不過她有傳呼機。  

    “就算裝了電話我也會保留傳呼機,”她說,“因為我整天都在外頭遛狗,這一來如果你臨時找我才能聯絡到。”

    他撥了她的傳呼機號碼,信號出來時便鍵入自己的號碼。她五分鐘內回電。

    “我看需要幾天,”他告訴她,“不過有可能搞上一個禮拜,或者更久。”

    “沒問題,”她跟他保證。“我有鑰匙。電梯服務員知道可以讓我上樓沒關係,而且納爾遜已經當我是他的瘋姑媽。如果你狗食光了我可以再買,還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不曉得。你看我該開了電視讓它看嗎?”

    “它獨處的時候你通常都這麼辦嗎?”

    老實說,他很少讓納爾遜獨處。尤其最近他不是帶狗出門,就是自個兒也窩在家。毋庸置疑納爾遜改變了他的生活。他散步的時間比以往多,也比過去更常待家裡。

    “我看是不用開,”他說。“我看的節目它從沒真的提起興致看。”  

    “它是滿有文化的狗狗,”她說。“你試過經典劇場嗎?”

    凱勒飛到奧馬哈,目標物是該處一家電話營銷公司的主管。此人名叫丁斯莫爾,和太太小孩住在一間景觀設計甚佳的郊區房子裡。要殺他原本是易如反掌,不過當地有個人曾經試過卻搞砸了,這下子男人知道前途堪憂所以生活習慣自然有了更動。他的房子裝有高科技安全系統,一名私人安全警衛則從黃昏到黎明都守在家門外。警察巡邏車——有標記跟沒標記的——時時都會開過他的房子。

    他另外也雇了貼身保鏢,早上跟他報到,白天片刻不離他身,晚上則把他送到家門口。保鏢是個肌肉發達得離譜的年輕人,一頭蓬亂如鬃的黃髮,看上去像是硬給塞進西裝里的職業摔跤手。

    除非租架飛機俯炸那棟房子,凱勒看不出有啥簡單的法子可以完事。公司警衛嚴密,進門得先亮出附照片的識別證。就算通過警衛,金髮的保鏢也是整天都耗在丁斯莫爾辦公室外一張椅子上,啪啪翻閱《鐵人》健身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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