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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才剛坐下吃晚餐。”
“噢,不要影響你吃飯。”凱勒說。
“那麼幾點呢,七點半?你跟我一個小時之內碰面怎麼樣?”
英格曼把本田汽車停在店前時,他就等在照相館門口。“我不想打擾你,”他說,“可我有個點子。你能不能打開店門?我想看裡頭一樣東西。”
英格曼開了鎖兩人走進去。凱勒不斷跟他講話,說他已經想出個法子可以讓他待在玫瑰堡,而且不用擔心白原鎮的男人。“你那台機器,”他說,指著其中一台複印機。“怎麼操作?”
“怎麼操作?”
“那個開關的功用是什麼?”
“這個?”
英格曼往前俯身,凱勒從口袋掏出一圈鐵絲咻地纏上男人的頸脖。鐵環快而無聲,效率十足。凱勒確定好英格曼的屍體躺在街上看不到的地方,確定了已經把他所有可能碰過的表面的指紋都抹掉。他熄了燈,把門在身後關上。
他已經退掉道格拉斯旅館的房間,現在他直接開車前往波特蘭,福特的控速器定在限速之下一點點。他在寂靜中開了半個鐘頭,然後打開收音機,想找個他能忍受的電台。全聽不下,他放棄了,把收音機關掉。
到了尤金城外北邊某處他說:“老天在上,艾德,我還能怎麼辦?”
他直接開向波特蘭,在機場附近的高級飯店要到一間房。早上他還回赫茲租車公司的車,慢慢消磨著喝咖啡,直到廣播他的班機登機。
在甘迺迪機場一降落,他便打電話到白原鎮。“處理完畢。”他說。“明天我會過去。現在我只想回家睡覺。”
隔天下午在白原鎮,桃兒問他覺得玫瑰堡如何。“真的不錯,”他說,“美麗的小城,居民和善。我想過要住下來。”
“噢,凱勒,”她說。“你幹了什麼,去看房子嗎?”
“不完全是。”
“你不管去哪裡,”她說:“都想住下來。”
“好地方,”他堅持道,“而且生活費比這裡低。他們的州連營業稅都不抽,實在難以置信。”
“營業稅對你來說是個大問題嗎,凱勒?”
“在那兒可以過得好舒服。”他說。
“一個禮拜,”她說,“然後你會抓狂。”
“你真這麼想?”
“得了,”她說,“俄勒岡的玫瑰堡?拜託饒了我。”
“說的也是,”他說,“我看一個禮拜估計就是我的上限了。”
幾天以後他把衣服送到洗衣店,他翻了翻口袋,找到玫瑰堡的市街圖便凝神研究起來,想起什麼地方在哪裡。快印店、道格拉斯旅館、櫻草巷那棟屋子、墨西哥餐館、其他他吃過飯的地方、槍械店、他看過的房子。
仿佛是好久以前,他想著。好久以前,好遠的地方。
第02章 馬背上的凱勒
在機場的書報攤,凱勒買了本平裝西部小說。封面非常典型,秀出一個標準版本的萬寶路男人,身材修長,屁股上晃著把槍走下西部小鎮塵土飛揚的街道。書名和作者的名字凱勒都沒感覺。吸引他的是一行仿佛從封面跳出來的字。
“他騎了千里路,”凱勒念道:“去幹掉一個從未謀面的人。”
凱勒付錢買下書,塞進隨身行李。飛機升空時他把書挖出來看起封面,心想自己怎麼會買。他不太看書,而且看的話也從來沒選過西部小說。
也許他不該讀這本。也許他該把書當成護身符就好。
就為了那句話才買的。騎馬騎了一千英里,不管目的何在都很難想像,更別提是去幹掉一個陌生人了。要花多久時間呢,騎上馬背行路千里?純種馬跑一圈賽馬場大槪兩分鐘,不過馬兒可沒法整天都以這個速度跑,就像人也不能一英里跑四分鐘,把二十六個四分鐘的里程串聯起來是馬拉松。
騎馬的速度能多快,一天五十英里?兩天一百英里,二十天一千英里?三個禮拜,就是說,到那時候任誰大概都會急沖沖地想殺人,陌生人或血親沒兩樣。
老馬仔這一千英里有薪水拿嗎?凱勒把書翻轉過來,念起背面一段話。看來不樂觀。故事述及亞利桑那一帶某個浪人騎馬闖蕩江湖,要清算久遠前南北戰爭跟人結下的梁子。
忘了吧,原諒人家,凱勒給他忠告。
凱勒——行經遠遠不只一千英里,雖然是搭飛機而非騎馬——情況類似,也是要去殺個從未謀面的男子。而且他也是要浪蕩到西部完成此事,先去丹佛,然後到懷俄明州的卡斯帕,最後抵達一個叫馬丁蓋爾的小鎮。買書光這原因就夠,不過真要看它,理由夠嗎?
他試了一試。空服員推著飲料車踏上走道以前,他讀了幾頁,啜飲他的蔬果汁吃起鹽酥核果時他又讀兩頁。後來他顯然就打起瞌睡,因為接著他只知道空中小姐正在叫醒他,道歉說他點的水果餐沒了。他告訴她沒關係,他吃普通餐就好。
“還有盒印度餐在等著人光顧。”她說。
他的腦袋滿是裹了那種橘紅袍子的航空托盤的影像,盤子往外哀懇地伸展,祈求布施。他還是點了普通餐而且吃掉大半——除了那塊不知是哪種動物的肉。之後他打起瞌睡直到他們要降落到斯泰普爾頓機場時才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