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它跑掉了嗎?”
“沒,它被車撞了。它一看到車子就變白痴,會蹦跳著跑上街。司機也躲不開。”
“你怎麼會給它取名士兵?”
“忘了。那天擬傳單的時候,不曉得,我得寫上名叫什麼。當時我就只能想到類似小白小花和來福之類的名字。就像在旅館登記簿簽上約翰·史密斯的名字一樣,你知道?然後我就想起來了。士兵。好幾年沒想到那隻狗了。”
午餐過後英格曼回到店裡,凱勒回汽車旅館拿車。他開上買槍那天開的同一條路出城去。這回他多開幾英里才停下車熄掉引擎。
他從置物匣抽出槍來打開彈匣,把子彈倒上掌心。他低空擲掉子彈,把槍拿在手裡掂掂重量才往一堆樹叢裡頭扔了去。他回到車上開車回城。
他打電話到白原鎮。女人接聽時,他說:“不用打擾他,桃兒。就跟他說今天沒飛成,我改訂別的班機,延後到禮拜二。跟他說一切順利,只是得花點時間,我原就想到有這可能。”她問天氣如何。“好棒,真的,”他說,“非常宜人。說起來你難道不覺得這是原因之一?如果下雨的話,我搞不好已經打理完畢回到家了。”
快印店周六、日休息。周六下午凱勒打電話到英格曼家裡,問他想不想開車兜風。“我會去接你。”他提議說。
他到那裡時英格曼就等在前頭屋外。他坐上車系好安全帶。“好車。”他說。
“是租的。”
“我也沒當你是大老遠開了自己的車過來。你知道,原先我還真嚇了一跳。你說‘開個車兜風如何?’的時候,你知道。好像有個言外之意(譯註:黑社會用語,開車載人兜風意思是要送人歸西)。”
“其實,”凱勒說,“也許應該開你的車才對。想來你可以帶我四處看看。”
“你喜歡這裡,是嗎?”
“非常喜歡,”凱勒說,“我一直在想,也許我該待下來。”
“他不會派別人來嗎?”
“你覺得他會?不曉得。他可沒大費周章非找到你不可。當然起先是這樣,不過後來他忘了。然後就有那麼個熱心人士剛巧在舊金山瞧見你,當然嘍,這一來他就要我過來處理。可是如果我乾脆不回去——”
“被玫瑰堡的魅力吸引住。”英格曼說。
“不曉得哪,伯特,這地方不賴。你知道,我不能再這樣了。”
“什麼?”
“不能再叫你伯特。你目前的名字是艾德,何不就叫你艾德?你覺得怎樣,艾德?聽來順耳嗎,艾德,老哥?”
“那我該叫你什麼?”
“愛爾好了,”凱勒說,“下一步呢,從這兒往左轉?”
“不要,再開一兩個路口,”英格曼說,“有條挺好的小路,兩邊都是美景。”
一會兒之後凱勒說:“會很懷念以前嗎,艾德?”
“幫他做事,你是說?”
“不,不是。大城。”
“紐約?我沒住過那兒,其實。我住北邊的威徹斯特。”
“我是說那整個地區。懷念嗎?”
“不會。”
“不知道我會懷念不。”他們陷入沉默,過了大約五分鐘凱勒說:“我父親當過兵,我還是嬰兒的時候他戰死了,所以我才把狗取名士兵。”
英格曼沒搭話。
“只除了我覺得我媽在撒謊,”他繼續說,“我不認為她結過婚,而且我覺得她不曉得誰是我父親。不過當初幫狗取名的時候我不清楚。真去想的話,這名字安在狗身上可真蠢,士兵。說來也許讓狗兒跟著老爸取名字就很蠢。”
禮拜天他待在房裡看電視上的體育節目。墨西哥店沒開;他午餐在溫迪漢堡解決,晚餐在必勝客。禮拜一中午他回到墨西哥餐館。他拿了報紙進去,點的東西跟頭一次一樣,雞肉玉米卷餅。
女招待之後捧來咖啡時,他問她:“婚禮什麼時候舉行?”
她看上去一臉茫然。“婚禮。”他重複道,指著她手指上的戒指。
“噢,”她說,“噢,我沒訂婚什麼的。這枚戒指是我媽頭次婚姻買的。她從來沒戴過,所以我就問說我能不能戴,她說無所謂。以前我都戴在另外一隻手上,不過戴這隻更合適。”
他莫名其妙地生起氣來,好像她背叛了他在她身上編織的美夢。他留下跟以前一樣的小費,在城裡四處逛了許久,看進櫥窗,晃過一條街又轉上另一條。
他想著,好吧,你可以娶她。她訂婚戒指都有了。艾德可以印喜帖,只除了你要請誰呢?
然後小兩口可以買棟有籬笆院的房子,再買條狗。
可笑,他想著。整件事情都可笑。
晚餐時間他不知道要幹嗎。他不想再去墨西哥餐館,可是他很荒謬的也沒心情上別家館子。再來一頓墨西哥餐,他想著,那他就會希望能把槍找回來,好宰了自己。
他打電話到英格曼家找他。“聽著,”他說:“這事很重要。你能不能到你店裡跟我碰頭?”
“什麼時候?”
“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