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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氣里血氣泛起死腥味,許風沐掛上電話,角落裡塗南還在抽抽搭搭地小聲說,“我剛回來就給你打電話了,關機。”

    “哦…”許風沐摸手機報警的時候就記起來,他下午憋著氣乾脆把手機砸了——

    “關機了吧。”他隨意找了個理由。

    還好塗南想到聯繫朗歌,偏巧他們在一塊。想到這個,許風沐又萌生出老母雞的擔憂。這難道說明,在塗南心裡的依賴度,朗歌已經排在第二位了?

    或許經過今天,還能升個級。過了明天,他們就親密無間了。

    嘖,越想越覺得糟心。

    “上面房間都沒人。”糟心的朗歌在二樓查了兩圈,把每個房門踢開檢查了遍後趴在欄杆上朝他們喊。

    許風沐本來就沒指望現場捉凶,他們在路上都耗了半個小時,兇手肯定早跑了。

    他估摸塗宏志屍體狀況,無意識的搓著手說,“走的時間不長,兩三個小時。”

    朗歌三兩步跑下樓,順勢把球棒扔旁邊,從口袋抽出紙巾遞給許風沐。他蹲下來搭上死者頸部動脈的位置,極其敷衍的說了句,“讓我看看唄。”

    許風沐讓開位置,隨便這個太子爺在兇殺現場玩破案遊戲。

    他熟門熟路的走到洗手間,拿洗手液把手仔仔細細搓了三遍,用朗歌給的紙巾把手擦乾淨。丟垃圾的時候,他發現垃圾桶里許多帶血的淺綠玻璃酒瓶碎片,跟塗宏志腦袋後面那些挺像。

    啤酒瓶商標還在,是非常大眾的品牌。塗宏志不能喝白酒,啤酒只認這種淺綠色玻璃瓶,市價兩塊五的,冰箱裡經常擺好幾瓶。

    朗歌上手檢查完,跟洗完手的許風沐交流勘察結果,“他背上的傷都不深,完美避開內臟。腦袋上倆洞倒是會死人,但還冒血,應該是最後砸上去裝樣子的,兇手像偽造致命傷,模糊他的死亡原因。”

    至於為什麼要偽裝,從屍體上根本看不出來。塗宏志的死狀非常奇怪,他一時又說不上來哪裡奇怪。朗歌掃了眼蜷縮在角落的塗南,目光有幾秒定格,腦子裡飛快轉動著某種念頭——

    許風沐把剩下的半包紙扔給哭個沒完的塗南,讓他擦擦眼淚鼻涕,順口跟朗歌說,“我剛在垃圾桶里看到了玻璃碴,帶血的。”

    朗歌接受到新的線索,剛才的思緒被打斷,“在垃圾桶?兇手不會也有潔癖吧?他怎麼不把地上血掃掃擦擦。”

    也?潔癖?許風沐暗自有了個猜想。

    這件事如果是有預謀的,自己肯定是計劃的一部分。

    朗歌繞到洗手間去找玻璃碴。

    一抬頭,隔著窗戶見塗家大鐵門外停了輛警車,頂上的燈在黯淡的夜裡透著微弱的光亮。

    第6章 006

    三個武裝到牙齦的警察衝進來。

    瘦警察檢查記錄死者屍體狀況,高警察排查現場,矮警官跟屍體發現人取證。第一發現人塗南抽嗒嗒腿軟的站不起來,許風沐只好蹲在塗南旁邊小聲安撫了兩句,確定他情緒平穩下來,才讓矮警官進行跟他溝通。

    瘦警察舉著相機對著屍體咔嚓咔嚓一通亂拍,塗宏志的臉被翻過來,壓在地上那半邊臉沾滿血泥和吐出來的白沫,眼眶青了一圈。滿屋子齁嗆的血腥味更加濃重,許風沐感覺自己杵在屋裡多餘,把隨身物品給高警察檢查了之後走到屋外。

    朗歌隔著柵欄站在花圃外,嘴邊叼著明明滅滅的小紅點。月光慘白的照著周圍繚繞的白霧,襯得朗歌仙風道骨。

    他側臉在月光下泛著稀微的瑩白,如果這人不說話,絕對是一道賞心悅目的景觀。

    見許風沐出來,他掏出煙盒遞過去。

    許風沐跟他隔開距離,擺擺手,“戒了。”

    “咦?我記得以前你十次有九次叼著煙,現在居然真戒了,毅力非凡啊。”朗歌最後吐個煙圈,把燃了半截的菸頭按滅在煙盒裡打了個哈欠,望著天想讓困出來的眼淚倒流回去,“記得高考前複習呢,咱們班有幾個傻子天天神叨叨的說,你知道半夜兩點的東平城嗎。那時候我不知道,今天知道了。”

    “得了啊,別一有機會就顯擺。”朗歌高三時候的成績簡直大寫的學神,畢業時硬生生拉了全省第二十多分。

    許風沐那時候成績也還湊合,跟他比卻根本不是一個量級。倆人鬥了這些年,在其他方面都有輸有贏,唯獨成績這點許風沐永遠都低。他整個少年時光都在追逐朗歌,跟他爭,想把他比下去,還因此付出了校霸不該有的刻苦努力。回過頭想想,他整個人在迂腐泥濘里掙扎,還沒有長得太歪,除了骨子裡的倔強,也有朗歌不停刺激要跟他比成績的功勞。

    嘖,怎麼搞得他欠朗歌恩情似得。

    許風沐本來就燥,沒心情跟他追憶似水流年。何況朗歌還往他脊梁骨戳,惹得他更加沒好脾氣。

    “不是顯擺…”朗歌頓了頓,沒多解釋。他眼前往旁邊一掃,用鞋底蹭著花圃邊蓬鬆的泥土。

    許風沐順著他的動作看過去,花圃旁的土翻了一半,還沒掛露,應該是今天剛松的。

    “剛才我想跟你說來著,現場沒打鬥痕跡,他身上的傷說不定都是製造出來的假象。”

    許風沐皺著眉問,“什麼意思?”

    朗歌想了想,用最淺顯的方式給他說,“要是讓我在同樣的條件下犯案,肯定會把目標先關起來綁住,一刀刀慢慢戳著,別使勁,避開動脈,讓他在感受生命流逝的同時慢慢懺悔。現在兇手看上去用了同樣的方法,但是少了點痕跡。”

    許風沐立刻反應過來,“沒有打鬥的痕跡?”

    塗宏志身上那麼多刀口,換了正常人即使不反抗也會因為痛苦而掙扎,勢必會在現場留下痕跡。塗宏志身上沒有被捆綁的痕跡,唯一的致命傷應該也是死後敲上去的。

    為什麼他會在身上開了二十幾個血窟窿的情況下,不掙扎不反抗?

    要麼是他失去意識,要麼是他在之前就死了。

    朗歌以一種平淡沉靜的聲調繼續慢條斯理的說,“世界上…至少中國範圍內,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自殺不成功,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的人選擇割腕或者割身體其他部位。之所以絕大多數沒死成,主要是因為死的決心不夠,對人生還有留戀。還有一部分是由於人類本身的求生意志…”

    許風沐對此嗤之以鼻,“會自殺的人,本來就打算放棄生命,為什麼還會有求生意志?”

    “是,但主觀意識放棄,並不代表身體機能會跟隨意識。失血導致死亡的過程是很漫長的,持續時間可能有半個小時,甚至更久。失血五百毫升時,身體會感覺到身體發冷,手腳麻木。到一千毫升,整個人會面色蒼白,呼吸急促,全身出汗,肌肉收縮,這個時候身體已經開始自我保護了。失血到一千五百毫升,神志會變得模糊,甚至出現幻覺…”朗歌目光從花圃移到許風沐臉上,直愣愣望著他耳垂下方的胎記,以一種置身其中的語氣敘述,“這個時候,求生意志會占領全身,眼前會浮現各種活下去的理由,身體的自保系統會調動起來封存僅有的生命特徵,往往等到生命結束前,就會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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