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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風沐維持著胳膊伸直的姿勢,比出一個手槍的姿勢依舊對準穆瑞腦袋,“我知道,但正當防衛誤傷警察,可以減刑吧?”
穆瑞昨晚發簡訊告訴他審訊有結果了,所以許風沐天還沒亮的時候來到警察局——
陪他玩了半個小時弱智的射擊遊戲。
“冷靜、冷靜。”穆瑞連忙下壓他可能隨時會飛出散彈的手,用孕婦呼吸法示意許風沐調理氣息,“昨晚分局熬夜加班,現在都沒醒,我這不是怕你等著無聊嗎找點樂子嗎?你要的屍檢報告還要等幾天,死者的死亡原因根據觀察應該是失血過多。現在能你送來的確定刀鋒和刀柄里有死者DNA殘留,但指紋只有趙廣和你的…沒有懷疑你的意思,你的指紋是後面印上去的。趙廣昨晚交代,說他被帶到警察局的路上,見有人翻過塗家後院的圍牆,具體的還要等今天再審…”
“滾吧,”許風沐粗魯的推開他,“等你們出結果,兇手的重孫都該入土了,我自己去查。”
…
清晨掛滿陰霾,連天黑壓壓的烏雲昭示風雨飄搖。朗歌早早坐在辦公室內,隨意披了件外套仰靠在座椅上,左手食指沿著節拍輕扣桌面,看鼓點大概是月光交響曲。
他手邊的咖啡溫度即將散盡,空氣里瀰漫一股子欲說還休的酸苦。劉江定定站在旁邊,控制不住去看老闆烏青的眼眶和下巴上冬筍似的胡茬。
這個神經衰弱昨晚肯定又沒睡好,今天又是戰戰兢兢的一天。
問題是他現在也沒有爆發的前兆,到底朗總今天是心情好呢?還是心情不好呢?劉江琢磨著,試探跟他搭話,“老闆,今天會下雨嗎?”
“我雇你來當助理,你把我當天氣預報?”朗歌慢悠悠說著,語調慵懶閒散,配上虛閉的眼睛宛如夢囈。他食指的拍子頓了下,換成一曲命運,“你身體裡已經比別人多10%的腦積水了,記得打傘。”
“…”劉江冷不丁被懟的沒脾氣,所以他到底為什麼要跟朗總搭話?
朗歌很困,身體上深深的疲倦,但是大腦皮層處於極端興奮的狀態,現在無論誰來跟他說話。他都能一句換兩句的懟回去。他試圖緩和當下緊張和交流的心情,然而他換了幾種節拍都無法平靜下來。
他思考的內容並不複雜。
……哦。
到底代表什麼意思?
哦,你等死吧。
哦,絕交吧。
哦,滾蛋。
猜不透沐爺。
桌面輕微震動了下,朗歌手指感應到的瞬間,眼睛立刻睜開。他緩了下神,隔了五秒才接通電話,直接拋出問題,“沐爺,你昨天到底什麼意思?”
“…代表我知道了,沒別的意思。”許風沐不知道朗歌腦洞大開的想法,他迅速走出警察局,在白鬍子老頭跟前買了個煎餅,咬著餅皮含糊地解釋,“免得會錯意。”
按照許風沐的性格,這種雲淡風輕的處理方式確實合情合理。
“真沒有別的意思?”
“要是別人追我,我肯定會想辦法拒絕下。但我覺得,按咱們的認識時間你還敢追我,就已經病入膏肓沒必要勸了。”許風沐頓了頓,補充,“而且,追我的人挺多。”
潛台詞是:你算哪根蔥?
找按|摩棒都輪不到你。
“那你有沒有想答應的?”
“包括你在內,沒有。”
被變相拒絕,朗歌心情瞬間明媚,全身透著一股說不出的愉悅,甚至壓過了一宿沒睡的神經衰弱,“你剛從穆瑞那邊出來?”
“嗯,要用到你的時候細說,先掛了。”
聽筒里響起無情的盲音,朗歌挑眉。
能達到‘細說’的程度,沐爺應該是確定要插手調查塗宏志的事。朗歌摸摸下巴上的胡茬,覺得是時候發揮餘熱普渡眾生了。
他朝劉江勾了勾手指,輕巧的詢問——
“劉江,你會殺自己父親嗎?”
劉江聽完,想都不想的搖搖頭。驀得意識到他問了什麼,語無倫次的勸,“老闆你別做犯法的事啊,朗董他…”
“嗯,在沒有情感和利益牽扯的前提下,正常人都不會殺自己的父親,所以警方判斷的時候先入為主的排除了親生兒子作案的可能性。”朗歌換右胳膊肘撐在桌上,手裡順便捏了根筆慢慢轉著,偶爾在紙上畫條線,“恰好死者的兒子又是乖巧懂事、溫和無害的類型,面對父親的死亡他慌亂又哀傷,大家見到都會第一時間去安慰他。假設那個可能存在的嫌疑人想讓他當替罪羔羊,實施起來也有難度。而當警察來到現場時,同一時空內有個哭泣的孤兒,還有個凶神惡煞身上打滿反派標籤,甚至恰好攜帶兇器的人,你會懷疑誰?”
他的話沒頭沒尾,劉江聽得懵懵懂懂,只覺得背後發涼。他遲疑了會回答,“反…派?”
“所以跳出現場再回顧整件事,整個事件中,嫌疑人,死者兒子,反派…只有反派的立場是必然的。”
朗歌畫了個三角形,底邊是虛線。
案件的結果無非兩種可能性,塗南是兇手試圖嫁禍給許風沐,或者塗南不是兇手,但他有意無意的幫兇手傳話給許風沐,讓許風沐來背鍋。
從塗宏志身上多此一舉的血窟窿判斷,殺害他的人知道許風沐肯定會去現場,所以乾脆把嫌疑轉移給他,從而推遲案件調查時機。如果當晚朗歌沒有替他做不在場證明,許風沐大概應該還在以重大嫌疑人的身份接受審問。
世界上沒有偶然,只有小概率的必然。
跳出慣性思維把所有巧合都考慮在內的話,整件事情的切入口根本就不是死者和兇器,關鍵應該在這個肯定會到場的第三人。
包括塗南在內,能有多少人熟悉許風沐的行程性格及個人習慣…排查兇手的範圍已經很小了。朗歌在紙上畫完脈絡,放下筆,食指有節奏的敲著桌子。
“人類的錯覺真是太有趣了,”朗歌盯著三角形頂角上方畫的那個發光的小太陽,“實際上,煙火往往在夜空中才最熾熱明亮,亮出獠牙的獅子也是溫馴的貓科動物。但他們往往容易被表象蒙蔽,憎惡黑夜,懼怕獅子。”
同樣的理論還適用於感情方面,放在當下尤為合適。
道理他都明白,那麼過去的自己到底在猶豫什麼?朗歌苦想了會,勉強得出個結論——
雄獅確實是貓科動物,但是你卻不敢輕易把手放進它的嘴裡。很多東西本質可能是相同的…比如他和許風沐的性向…但是表達出來的方式各有迥異,歸根結底還是他們種群內部的慣性變態。
同性戀一度在心裡學上被歸類為性變態,大概還是有那麼點道理。
他們中有爛泥堆里爬出來的陽光,還有紙醉金迷中長成的精神病…
劉江聽他雲裡霧裡說了一通,感覺智商餘額告罄。為了不暴露出弱智短板遭到鄙視,他狗腿地問,“老闆,要我幫你買只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