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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激一笑,我要王雅卓幫忙的。除了繼續找玄一的蹤跡,還有一件事:把Z女星養古曼童的消息,傳出去。儘管已經有傳言了,但是我認為,那傳言還不夠兇猛,我讓王雅卓想辦法推波助瀾,最好是能通過媒體和網絡論壇。
網絡論壇才剛剛興起,但是傳播信息的效果卻是不可估量的。
王雅卓沒有猶豫,馬上答應了下來。陳凡問我為什麼要這麼做,我拍拍他的肩膀:“過段時間你就知道了。”
陳凡也沒有多問。把他帶來的資料交給了我。
那個醉漢的屍檢報告已經出來了,我看了法醫給出的屍檢報告。屍體的後腦,的確和吳青山的屍體一樣,遭受過重擊,但是,也有不同。吳青山的後腦,被連續擊打了好幾下。而醉漢的後腦,只被擊打了一下。
那傷口不深,不足以讓醉漢瞬間死亡,這就註定,他死前受到驚嚇的瞬間表情,不可能直接定格。果然,我往下翻。法醫給出的死因,並不是後腦的重擊,法醫綜合種種跡象作出推定:死者死於心臟驟停。
簡單來說,是猝死。
這種死法,是腦袋被全部碾碎等死亡方法之外的,死亡時間最短的一種死法。屍體全身。最詭異的,莫過於死者的表情了。法醫對屍體的面部肌肉也進行了專項的勘驗,他們發現,死者的嘴,已經是最大程度地張開了。土畝休圾。
死者的面部肌肉,也是拉伸開來的。
看到這裡,我又想起了自己之前的推論。這種表情,絕對是驚嚇,一個人,只有最驚恐的那一瞬間,才會作出這樣誇張的表情,之後,就算再怎麼恐懼,面部表情相對而言,都不會這麼誇張。
然而,這卻有矛盾。就算醉漢是猝死,他死亡之後,周身的肌肉不可能馬上僵化,這樣的表情,不可能保持住才對。陳凡指著給我的照片,說這實在太詭異了。屍體已經被鑑定中心清理過了,頭髮也被剃了。
醉漢的五官,更加突出地展現在照片上:雙目渾圓,嘴巴大張。
這的確是疑點之一,而疑點之二,是醉漢為什麼會猝死。人已經死了,以目前的技術手段,還沒有辦法從屍體上,查出死者是不是患有心臟類的疾病。但是,大部分猝死的人,都有一些疾病,否則,就算受了再大的驚嚇,直接猝死的可能性也不大。
醉漢的眼白里,布滿紅血絲,法醫從屍體身上檢測出來的酒精濃度,也到了一個非常駭人的地步。但是,醉漢當時又是可以自主行動的,說明他沒有醉的不省人事,這樣一來,醉漢身上的酒精濃度會那麼高,可能是因為醉漢已經連續飲酒好幾天了。
醉漢的精神並不好,身上的衣服也好幾天沒有換,那麼冷的天,終日窩在地下車庫飲酒,這增大了醉漢猝死的可能性,如果再加上醉漢心臟有些問題,猝死,不是不可能。
以上醉漢的表情說明,可能是有什麼外在因素,觸發了醉漢的情緒,增加了猝死的可能性。
“涵哥,很多人都說,醉漢是看到了什麼不乾淨的東西,所以才嚇死了。”陳凡突然這樣對我說。
我點了點頭:“他可能見鬼了。”
陳凡詫異萬分:“涵哥,你也認為有鬼?你不是一直不信嗎?”
我搖了搖頭:“我不信,不代表這個醉漢不信。你忘記那個地下車庫的腳步聲了嗎,那地方,也在鬧鬼。”
醉漢的死,和吳青山的死,有很大的共同之處。兩個犯罪現場,都非常恐怖,郊外的老宅,鬧鬼的傳聞由來已久,那個地下車庫,雖然還沒有傳開鬧鬼的傳聞,但是已經有不少人,包括我,都知道地下車庫的照明燈經常忽閃忽明,還有越來越近的腳步聲。
犯罪現場有相似之處,而兇手的犯罪手法,也有相同之處。
不管是吳青山還是醉漢,他們的後腦,都遭到了重擊,而且,現場都發現了古曼童。地下車庫發現的那個古曼童,通過痕跡比對,也已經被確定為是兇器了。兇手都用古曼童敲打受害者,這是第二個相同點。
陳凡點了點頭,覺得我說的有道理,但是他問我,分析這些有什麼用。
我笑了笑:“分析兇手的作案心理。”我把屍檢報告丟給了陳凡,讓他看醉漢後腦的傷口深度,那個傷口,雖然不足以直接致命,但是從傷口就能分析出來,這擊打,用的力氣不小。一般人的後腦,遭受那麼重的敲打,至少腦袋肯定會開始犯渾。
更不要說,是那個已經醉酒的醉漢了。
陳凡還是沒聽明白我的話,王雅卓倒是非常聰明,她罵了一句:“你是警察嗎,怎麼這麼笨。方涵的意思是,如果兇手先那麼用力打了醉漢的後腦,那個醉漢直接就倒地了,哪裡還有機會看到什麼可怕的東西,然後嚇的猝死。”
陳凡恍然大悟,屍檢報告中,並沒有對猝死和後腦遭受重擊的時間先後作出認定,原因很簡單:法醫判斷不出來,因為兩個時間挨得太近了。
醉漢的表情,很真實,人的真實表情,是沒有辦法從外部偽造出來的,所以我肯定,醉漢那表情,肯定是因為看到他認為可怕的東西才產生的,而那東西,很可能就是他認為的鬼。作出這樣的推測,並非無憑無據,不管是我們第一次見醉漢,還是在監控畫面中,醉漢都是一副驚恐的樣子。
而如果醉漢是後腦遭受到重擊之後才猝死的,是有可能,因為猝死,歸根結底是身體內部的機能活動,並不一定需要外在的驚嚇。但是,如果醉漢不是因為情緒被觸發而猝死的,他就不會產生出那樣真實誇張的瞬間表情。
正如王雅卓所說的,那麼用力的擊打,足以讓醉漢發懵,昏迷過去了,他又哪裡有機會看到可怕的東西。
所以,醉漢先猝死,後腦再受重擊的可能性,更大。
這樣一來,又有一個新的問題產生了:既然醉漢已經猝死倒地,為什麼兇手還要在醉漢的後腦用力擊打,留下傷口。
這行為,看似有些多此一舉,要知道,血肯定會濺出來,沾在兇手的身上,這樣兇手被找到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如果不是有特殊的目的,兇手不會這麼做。
被我一問,陳凡皺著眉頭仔細思考了起來。
我也站了起來:“兇手,是刻意讓這起案子,和吳青山的死有更多的相同點,這就是他看似多此一舉的原因。”
犯罪地點都鬧鬼,現場都有古曼童,死者的後腦都遭受了重擊,這兩起案子,很明顯掛上了鉤。除了這個原因,沒有其他理由能解釋為什麼兇手要在屍體後腦補上一擊了。
第083章 塑造表情,匆忙作案
一開始,我還想兇手是不是怕醉漢沒有死透,所以才補上一擊,但是後來一分析,我就立刻否定了自己的推測。死者死的時候,應該是仰躺著的。或者是側著的,至少不會是趴著的。原因很簡單,死者的正面,特別是臉部,沒有任何傷痕。
醉漢猝死的那一刻,如果是往前倒,最後趴在地上,不可能一點擦痕都沒有,地下車庫的地面,是粗糙的,再細微的擦傷,法醫都可以鑑定出來。
而如果是側躺或者仰躺,根據後腦傷口的位置,兇手都必須先讓死者的後腦全部露出來,才能使用現場留下的那個古曼童擊打死者的後腦。如果兇手只是怕死者沒有死透,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人的正面,致命部位實在太多了。
所以,兇手擊打死者後腦,明顯是帶著目的性的。可以想像當時的場景:死者已經猝死,躺在了地上,而兇手卻把兇手的屍體翻了過來,再在屍體的後腦,補上了一擊。
可是,據陳凡說,警方在發現屍體的時候。屍體卻是躺著的,這說明,屍體曾經不止一次的被翻動。陳凡徹底犯難了,他罵了一句:“這兇手是在玩屍體,先把屍體翻過來,補上一擊之後就算了,砸完腦袋之後。又把屍體給翻了過來,他這是要幹嘛?”
“為了塑造死者的表情。”我回答。
逐步的分析,已經讓我有了頭緒。
陳發反問:“涵哥,表情沒有辦法從外部被偽造出來,這是你說的。”
我點了點頭:“不管用手捏,還是用其他方法,的確都不可能讓一具屍體有那麼真實的表情。但是定型或者放大已經產生的表情,卻很容易。”
兇手在擊打死者後腦之後,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又把屍體給翻過來,呈現警方發現屍體時的仰躺狀態。一般而言,殺了人之後。兇手確認沒有在現場留下痕跡之後,都會迅速逃離,而不是再去翻屍體。
很顯然,第二次翻動屍體,兇手也是帶著目的性的。
兇手想讓醉漢的死,和吳青山的死,有更多的相同之處,但實際上,這兩具屍體,卻有非常大的不同。吳青山的臉全被毀了,而醉漢的臉卻是完整的。我敢肯定,如果有充足的時間,兇手也會像殺死吳青山那樣,把醉漢的五官全部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