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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艷猶豫了一會,還是什麼都不說。
辦公室里很安靜,我微微一笑:“這起案子,的確是我見過最複雜的一起。徐芳的幾個男朋友,並不是死於同一個人手裡。馮亮,是徐芳殺的。”
江軍皺了皺眉頭:“徐芳,好像沒有充足的作案時間。”
第239章 看似不可能
“看似沒有作案時間,看似兇手不是她,但是她的確是殺了馮亮的兇手。”我回答道。
江軍借給我的人,我分成了兩批,其中一批,我讓他們去搜集對徐艷有利的線索。而另外一批,我一共先後交待了他們兩個任務,第一個,便是讓他們到集市去找找,是不是有可以通向墓地的捷徑。
事後再想起來。徐芳先後兩次跑到集市去。還是有些問題的,儘管她稱是為了尋找輝老頭,那個老闆也可以作證。但是回憶起老闆的說法,他當時非常敷衍,並沒有和徐芳交談太久,最多也就花了一兩分鐘,就把徐芳給打發了。
但是,羅峰的手下,跟丟的兩次。時間分別是十五分鐘和十分鐘左右,就算分別減去兩分鐘,徐芳還是分別有十三分鐘和八分鐘左右,不知道去了哪裡。我把江軍借給我的警察。打發到鎮上的集市,就是去找路的。圍尤來圾。
這一找起來,他們果然發現,集市後面,有一條很難走的小徑,可以通向墓地。警察里有女性,她還特地試驗了一下。試驗結果顯示,如果全速奔跑,從集市後面的捷徑小路跑到墓地去。算上來回的時間,只需要六分鐘左右。
而且,這還是那個女警察對路線不熟的情況下辦到的。如果對路線熟悉,所花的時間,可能還可以縮短一分鐘左右。那條小徑,樹木和雜糙叢生,還有一個土坡,爬上那個土坡,就到了墓地里。
如果徐芳事先對路線進行過勘察和熟悉,五分鐘左右的時間,足夠讓徐芳跑上一個來回。
“和老闆交談兩分鐘,徐芳跑的再快,也需要花五六分鐘才能一個來回。徐芳第二次出去,只有十分鐘的時間,算下來,那她作案的時間只有兩分鐘左右,她一個女人,你覺得可能嗎?”江軍問我。
“我說了。”我回答江軍:“看似不可能,但是徐芳,正是利用了這種不可能,為自己洗刷了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徐芳是消失了兩次,第二次的時間,要比第二次長一些。
徐芳殺馮亮,是分成兩個步驟進行的,而她的每一次消失,就是她按照步驟作案的時間。
第一次,是徐芳正式對馮亮下手的時機,而第二次,之所以時間要更短,是因為,當時馮亮已經死了,徐芳只需要把那些食肉的蟲子給清理乾淨就行了。
馮亮身上的傷口,是被某種食肉的毒蟲咬的,這種鑑定結果,已經是確定的了。這波去集市找捷徑的人,當天晚上就給我帶回了消息,之後,我又交給了他們一個任務。我讓他們,偷偷去徐芳的家裡搜查證據。
警方和我之前陷進的誤區,不僅莫名地讓徐艷的嫌疑加重,還產生了對徐芳有利的後果:警方,很快就排除了徐芳的嫌疑,把她給放了。其實,當時我覺得江軍這麼做,並不妥,但我沒有說破,我的目的,是讓徐芳放鬆警惕。
在偵查沒有結束之前,我始終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作案的可能,不管嫌疑大小,都需要調查。徐芳很好地利用了警方和我們的心理,一開始,有不少線索都指向徐芳是兇手,徐芳似乎料到警方會覺得事有蹊蹺,會想到她可能是被人陷害了。
徐芳埋屍,一直到很晚都沒有跟警方說自己埋屍的行為,正是反著利用了警方的這種心理。她還總是裝出無辜和慌張的樣子,就是讓警方把她的嫌疑徹底排除,不得不說,徐芳非常聰明,她成功的把警方對她的懷疑,轉移到了徐艷的身上。
只是,警方卻不知道,原來我們第一個懷疑的人,就是兇手,而後的考慮和對其他人的懷疑,竟然全部是多餘的。當走出這個誤區,我不僅開始搜集對徐艷的線索,也開始對徐芳進行更為徹底的調查。
輝老頭死後,徐芳守在了鑑定中心裡,她市內的家裡,沒有人在看著,出於緊急情況,那些警察按照我的吩咐,偷偷潛入了徐芳的家裡,實施搜查。一開始,他們並沒有在徐芳的家裡找到任何線索,畢竟,假設人真的是徐芳殺的,她肯定是考慮周全了,又怎麼可能會把線索留在自己家裡,等著警方去搜查。
儘管,警方已經不再對徐芳有所懷疑了,但以徐芳縝密的心思,她還是把所有證據都清理乾淨。其實,讓那幾個警察到徐芳的家裡搜查,是想看看,徐芳是不是也像輝老頭和徐艷那樣,在養蟲子。
查出徐艷的不在場證明之後,通過排除和聯繫其他線索,我基本已經認定,徐芳就是兇手了。她利用蟲子殺死馮亮,那必然也要對蟲子非常熟悉才對,說她沒有養蟲子,不接觸蟲子,我絕對不相信。
可惜的是,徐芳的家裡,什麼都沒有發現。
我還是沒有放棄,我讓那些警察,在徐芳住的小區繼續找證據。徐芳在市里打工,所住的小區,並不大。那幾個警察,按照我的意思,通過排查,果然查出了點問題。小區裡有人稱,徐芳待人隨和,但是從來不讓別人進她的家裡。
而且,徐芳的鄰居稱,徐芳有個習慣。因為是鄰居,去集市買菜來回的時候,他們經常會遇到。徐芳的鄰居說,徐芳幾乎每一天都要買很多肉,一開始,他還以為徐芳家裡還有其他人,後來才知道,徐芳是一個人住的。
徐芳每天買的肉,夠一個普通女人吃一兩天了。徐芳的鄰居不知道案子的事,自然不會多想,他還說,沒想到徐芳那麼瘦,那麼漂亮,竟然每天都要吃那麼多肉。
聽到我這麼說,江軍馬上插嘴道:“她買肉,是為了餵很多數量的肉食蟲類?”
我點了點頭:“十有八九,就是這樣。”我繼續說道:“屍體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其他人的可疑足印,只發現了徐芳的,那是因為,徐芳她就是兇手,根本就沒有人接近過屍體,又怎麼可能會找到其他人的痕跡。”
可以用來定案的足印和其他痕跡,竟然就這麼被我們所有人給忽略了。徐芳恐怕早就發現我派人監視她了,她兩次去集市,不僅是在製造自己不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也是做給我看的,而她埋屍,也完完全全是做給我們看的。
她去埋屍,必然會留下痕跡,於是乎,屍體現場所有關於徐芳的痕跡,都被認定為是徐芳埋屍時候留下的,其實,其中有的痕跡,是在徐芳殺人作案時留下的。
可是,警方和我,都在絞盡腦汁想兇手是怎麼殺人,不留下任何痕跡的。
徐芳每日買肉,兩次在集市消失,加之屍體現場的痕跡,其實已經可以將她抓捕起來了,想要把她確定為兇手,也不是難事。
“但是,徐芳到底是怎麼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殺人的。”江軍問我。
話題又被扯回了最早的問題。
徐芳第一次消失,排除來回以及和老闆交談的時間,大約還剩下七分鐘左右。我們之前不解的是,馮亮作為一個男人,在清醒的狀況下,為什麼全身會被蟲子爬滿,卻毫無抵抗就死了。
其實,原因,非常簡單。馮亮,可能在死前,被捆住了手腳。
而且,他被捆住手腳,也絕對不是受到了強迫。
解釋這個問題之前,還有另外一個問題要解釋:馮亮為什麼大晚上,會主動跑到墓地去。
如果徐艷在那裡,還可以解釋成馮亮是去偷腥的,但問題是,徐艷一直待在自己家裡。
第240章 有意思的一家
大半夜的,如果不是有什麼特殊的原因,馮亮怎麼可能一個人跑到墓地去。我突然想起來,馮亮死的那天白天,徐芳和馮亮大吵了一架。當時,馮亮剛和徐艷在墓地里偷腥完。心裡可能對徐芳有愧疚。
我推測,徐芳可能也直接跟馮亮說,她什麼都看到了。這種時候,如果徐芳讓馮亮到他和徐艷偷腥的地方去懺悔,馮亮完全可能答應。而且。看他們那麼快就和好了,馮亮應該是直接就答應了徐芳的請求。
這只是我的推測,我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一切,都得等徐芳到這之後,向她確認。
按照我的推測,馮亮那晚到墓地去,應該就是徐芳要求的,馮亮心底應該是喜歡著徐芳的。只是他管不住自己的心,這才和徐艷偷腥。馮亮有錯在先,為了求得徐芳的原諒,自然對徐芳的要求千依百順。
這就能夠解釋馮亮為什麼那麼晚會主動去墓地。也可以根據此,作出推測:徐芳假意要懲罰馮亮,用繩子束縛住了馮亮的手腳,甚至是身體的更多部位。馮亮又怎麼會想到,徐芳竟然膽大包天,想要殺他,畢竟他們馬上就要結婚了。
推測馮亮當時的心理,他可能只想徐芳儘快原諒他,然後讓這件事。就這麼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