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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一句話一點也沒讓他發笑。“你能拿到那枚錢幣?”
“我知道它在哪裡。它在我拿得到的地方。”
“現在就去拿!”他說,“開個價錢。我們可以見面,我整個晚上都有空,而且……”
“抱歉,恐怕不行。”我打斷他的話,“如果我沒睡夠,早上起來脾氣會很不好,而且就算我願意,晚上這個時間也拿不到那枚錢幣。恐怕我們得等到明天。”
“明天什麽時候?”
“很難說。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
這次我聽到了笑聲。“不行,羅登巴爾,最好是我再跟你聯絡。估計一下你需要多少時間去拿那枚錢幣,然後在約定的時間回到你的地方。我會打電話給你,你只要說個時間。”
換句話說,就是帶著那枚錢幣在某個確切的時間出現在某個確切的地點。“不方便,”我回答,“這樣吧,告訴你另外一個電話號碼,明天下午兩點我會在那裡。”
“電話號碼是多少?”
我把卡洛琳的號碼給了他。她從一個叫內森.阿拉諾的人那裡分租了那間公寓,根據租賃保護法,名義上那間公寓是阿拉諾租的,所以電話登記在他的名下──住在紐約的人有一半用這種方式租房子,另一半的人每個月付五百美元租一間小套房。他應該不可能根據電話號碼查出地址和姓名,如果真查出來了,他又到哪裡去找內森.阿拉諾?卡洛琳每個月仍然以他的名字寄錢給房東,我們都知道他幾年前已經因為水災死了。
他重複了那個電話號碼。“那枚錢幣,”他說,“還有誰知道你有那枚錢幣?”
“沒有人。”
“你沒有同夥?”
“我向來單獨工作。”
“你沒跟任何人說過?”
“我跟很多人說過話,但是都和那個錢幣無關。”
“所以說沒有人知道你有那個錢幣。”
“就我所知,也沒有人知道它不見了,”我說,“除了你、我、赫伯特.富蘭克林.科爾卡農。除非他告訴別人,但是我想他沒有。”否則雷.基希曼早就開始追蹤那五十萬美元了。如果是那樣,他的口水早已經流滿我的地毯。“他很可能沒有把它列在失竊清單上,因為他還沒買保險或是其他原因。”
“我確定他沒有把它列在失竊清單上。”
“當然兔子有可能說。”
“兔子?”
“喬治.愛德華.馬爾蓋特。不是你讓他去偷的嗎?你應該找一個會開保險柜的人去,我猜那枚錢幣是你通風報信的酬勞。”
他低聲地笑。“很聰明。我早該找你。”
“你早該這麽做。請問你是誰?”
“你現在還不需要知道。”他說,“我明天兩點會打電話給你。這部電話是在格林尼治村附近,對吧?”
“我在東第十一街有家書店,那裡有兩部電話,一部登記在電話簿上,另一部沒有。你手上就是沒登記那一部的號碼。”
“要不我乾脆到你店裡找你。”
“不行,”我說,“兩點打電話給我。”
我掛上電話,去端牛奶加威士忌。牛奶變得有點溫,不過如果想睡覺,喝溫牛奶最好。我坐下來啜了一口,然後想到我今天說了不少謊話,電話禱告沒有說到要誠實,只是說要幫助他人。如果我都不幫忙,誰還能做這件事?
電話又響了,我接了起來,是卡洛琳。“我整個晚上都在打電話找你,”她說,“到底發生了什麽事?伯尼,不是沒有人接就是占線,有一次我還撥錯了號碼,到底發生什麽事了?”
“什麽事都發生了。”
“你需要戴眼鏡嗎?”
“什麽眼鏡?”
“你不是說要去看眼科嗎?”
“哦,沒錯。”
“你需要戴眼鏡嗎?”
“不需要。醫生叫我最好不要在黑暗中看書。”
“這個我也可以告訴你,你還好吧?你的聲音聽起來很奇怪。”我懶得告拆她,她的聲音聽起來提高了半個音。“我很好,”我說,“只是很累。發生了很多事,不過現在沒辦法告訴你。”
“有人在旁邊嗎?”
“是的。”我說。突然想到我今天最好不要再說謊,免得鼻子越來越長。“沒有。”我說。
“我知道一定有人。是誰?”
“我一個人在家,”我說,“可是腦子顯然有點昏了。你在家嗎?”
“不,我在酒吧,怎麽了?”
“晚一點會回家嗎?”
“除非我運氣好找到人,但是現在看情況不太樂觀。怎麽了?”
“明天早上你會在家嗎?還是會在店裡?”
“星期六我不工作,已經不需要了。伯尼,自從我開始偷,收入就有了改善,你忘記了嗎?”
“如果你醒來,也許可以到店裡把電話答錄機拿回家。”我說。
“為什麽要我這樣做?”
“十點左右我會到你那裡去,我再告拆你所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