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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那兒時,聚會正要開始,我只來得及拿杯咖啡坐下來。發言人戒酒快六個月了,還處在我們所謂的滑稽期——混亂、困惑、沒有重心。要把他的話聽進去很困難,我的思緒飛馳,在自己的軌道上徘徊。
他的發言結束後,我卻沒有勇氣舉手要求講講話。我以前碰過很多一副“吾比汝聖潔”的傢伙給我一大堆我根本不想也不要的忠告,比方說,我已經知道從吉姆·費伯和弗蘭克那兒會聽到什麼建議:“如果你不想墮落,就別去會讓你墮落的地方。沒有事不要進酒吧,酒吧是喝酒的地方。你想看電視,就弄一台放自己房間;你想射飛鏢,就去買個飛鏢靶。”
老天,我知道任何一個戒酒幾年的人會跟我講些什麼。那是換了我也一樣會講的建議。“打電話給你的輔導員,密切參與戒酒階段課程,加倍參加聚會,早上起床時,祈禱上帝讓你保持清醒,晚上上床時謝謝他。如果沒辦法參加聚會,就讀一讀《戒酒書》和《十二階段與十二傳統》這兩本戒酒協會的書,打電話給某個人。不要獨處,因為當你只跟自己在一起時,你就是一個糟糕的同伴。還有記住這個:你是個酒鬼,你現在並沒有更好。你永遠不會痊癒。你現在只不過是一個不會喝醉的人罷了。”
我不想聽這些廢話。
休息時我走掉了。我很少這樣,可是現在很晚了,而且我也累了。反正我在那個房間裡覺得很不自在。我比較喜歡以前的午夜聚會,即使得搭計程車去參加。
走回家的路上,我想著那個想找我開偵探社的喬治·博安。我是幾年前在布魯克林認識他的,我剛升警探時跟他搭檔辦過一陣案子,他退休後替一個全國性偵探社工作,學到了這一行所需的知識,而且也拿到了私人偵探執照。
機會來叩門的時候,我沒有回應。不過或許現在是時候了。或許我已經習慣某個固定模式,陷入老套了。是很舒服沒錯,可是不知不覺時間就這麼匆匆溜走了。我真的想成為一個住在一家旅社的孤單老頭子,排隊等著領食物兌換券,去老人中心排隊領食物嗎?
老天,這種想法真恐怖。
我往北走上百老匯大道,碰到乞討的人,還沒開口我就搖搖手把他們趕開。如果我真的開了偵探社,我心想,或許我可以讓客戶的錢花得更值得,或許我不會像四〇年代電影裡那些逃難的流民一樣到處亂竄,我可以更有效率。更管用。比如說,如果碰到保拉·赫爾德特克出國,我可以打長途電話找華盛頓特區的偵探社,査出她是否使用過護照。我可以在她爸爸能負擔的範圍內雇很多助手,花幾個星期清查她失蹤期間的飛機旅客名單。我可以——
要命,我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或許都沒用,或許任何尋找保拉的額外努力都是浪費時間和金錢。若是如此,我可以放棄這個案子,去辦另一個案子。
事實是,我一直想著這個該死的案子,是因為沒有其他事情可做。德金曾說我像條追著骨頭不放的狗,他說對了,不過不單是因為這樣。我是一條只有一根骨頭的狗,一旦失去了那根骨頭,除了盡力去追回之外,我別無選擇。
這樣過日子的方式真蠢,過濾一切蛛絲馬跡,想要找到那個失蹤的女孩。為一個死去的朋友夜不成眠,想確定他死時處於沒喝酒的美好狀態,或許是因為他生前我沒能替他做什麼事。
而且,如果我沒做這兩件事的話,我就沒有理由不去參加戒酒聚會。
協會裡的人說,戒酒計劃是一架生活的橋樑。或許對某些人適用,對我來說,那是隧道的另外一個出口。在出口的盡頭,有另外一個聚會等著我。
他們說,參加聚會永遠不嫌多。他們說,參加愈多聚會,你就會愈快。愈容易復原。
但那是對剛戒酒的人而言。大部分戒酒兩三年以上的人,都會逐漸減少參加聚會。我們有些人一開始整天都去參加,一天去個四五次,可是沒有人能一直持續下去。他們以前曾經靠參加戒酒聚會而活,但現在他們開始靠自己而活。
看在老天的份上,我還斯望在聚會上聽到什麼新鮮話呢?我已經參加三年多了,同樣的話我已經聽過太多遍,最後完全是左耳進右耳出。如果我有自己的生活,如果我曾經打算有的話,靠自己而活是遲早的事。
我可以把這些話告訴吉姆,可是現在打電話給他太晚了。何況我所得到的回答,永遠就是那些老詞兒。“放輕鬆,戒酒很簡單,一天戒一次,其他順其自然,交給上帝,活著好好過日子。”
操他媽老人的智慧。
我可以在聚會上發言,這就是聚會存在的目的,而且我確定那些二十來歲的小混蛋們可以從我這裡聽到一大堆有用的忠告。
老天,談起如何種盆栽植物,我也一樣可以講得很好。
我什麼都沒做,只是走到百老匯大道上,自言自語。
走到第五十街,等著綠燈時,我忽然想到去看看葛洛根晚上的樣子應該很好玩。現在還不到一點鐘,夠我打烊前過去喝杯可樂。
該死,我曾經是個進了酒吧才覺得回到家的人,我不必喝酒,也照樣可以享受那兒的氣氛。
為什麼不?
第11章
“血液酒精濃度是零。”貝拉米說,“我不知道這個城市有哪個人的血液酒精濃度是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