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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事情?”

    “我就是希望你能回答。”

    “我不懂你的意思。”

    “他知道什麼危險的事情嗎?他做過什麼良心不安的事情嗎?”

    那顆大腦袋搖過來又搖過去。“他是我從小長大的鄰居。他當過小偷,喝醉時會亂講話,因此闖過一點小禍。也不過就是這樣。”

    “他說他以前常來這兒。”

    “這兒?葛洛根?”他聳聳肩,“這是公共場所,任何人都可以進來,喝喝啤酒或威士忌,消磨時光,然後繼續過他們的日子。有些人會點葡萄酒或可口可樂,就這樣。”

    “埃迪說他以前常常泡在這裡,有天晚上我們經過,他還穿過馬路跑去對街,以避免經過這裡。”

    他的綠眼睛睜大了,“真的嗎?為什麼?”

    “因為他喝酒時大半是在這兒。我猜想他是害怕如果經過的話,會不由自主被拉進去。”  

    “老天。”他說。他扭開瓶蓋,添了一些酒,那兩塊冰融化了,不過他好像不在意沒有冰塊。他拿起酒杯,專心瞪著,然後說:“埃迪是我兄弟的朋友,你認識我兄弟丹尼斯嗎?”

    “不認識。”

    “丹尼斯跟我很不一樣。他長得像我媽媽,她是愛爾蘭人。我爸爸是法國人,來自離馬賽半個小時路程的一個小漁村。我回去過一次,一兩年前,只是想看看那是什麼樣的。我可以了解他當時為什麼會離開,那兒什麼都沒有。”他從胸前口袋掏出一包香菸,點燃一根,吐出煙霧。“我長得就像我爸爸,”他說,“除了眼睛。丹尼斯和我都遺傳了我媽的眼睛。”

    “埃迪說丹尼斯在越南戰死了。”

    他的綠眼睛轉向我,“我不懂他為什麼要去。要把他弄出來一點也不難,我告訴他:‘丹尼斯,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只要打個電話就行了。’他就是不肯。”他把煙從嘴裡抽出來,在菸灰缸里按熄。“所以他就去了,”他說,“結果他們把他的屁股都轟掉了。那個蠢貨。”  

    我什麼都沒說,兩人都靜靜的。有一度我覺得房間裡充滿了死人——埃迪、丹尼斯、巴盧的父母,還有幾個是我這邊的鬼魂,所有那些已經死掉但仍隱隱讓你良心不安的鬼魂。我想,如果我迅速轉過頭去,我會看到佩姬姨媽,或者我死掉的父母親。

    “丹尼斯是個紳士,”他說,“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他會去,去證明他所沒有的強悍。他是埃迪的朋友,埃迪以前幫他做事。他死了之後,埃迪有時候會過來,我沒什麼事情給他做。”

    “他告訴過我,有天晚上他看見你把一個人活活打死。”

    他瞪著我,雙眼露出驚奇之色。我不知道讓他驚奇的是埃迪告訴我這些,還是我居然會把這些事情說出來。他說:“他告訴你這件事,是嗎?”

    “他說是在這附近的一個地下室。他說你在一個火爐室,用曬衣繩把一個傢伙綁在柱子上,然後你棒球棍把他打死。”

    “把誰打死?”

    “他沒說。”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

    “幾年前吧,他沒詳細說。”

    “他當時在場嗎?”

    “他是這麼說的。”

    “你不覺得他只是在編故事嗎?”他拿起杯子,卻沒喝。“不過我不太相信,你說呢?一個人用棒球棍打死另一個人,真下流,不過太假了。聽了這種故事會讓你吃不下飯。”“還有一個比較棒的故事,幾年前大家在傳。”

    “哦?”

    “有個人失蹤了,一個叫法雷利的傢伙。”

    “帕迪·法雷利,”他說,“這傢伙難搞。”

    “據說他給你惹了麻煩,然後失蹤了。”

    “大家是這麼說的嗎?”

    “大家還說,你帶著一個保齡球袋走遍第九和第十大道半數的酒吧,逢人就打開球袋給每個人看法雷利的腦袋。”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他們編的故事。”

    “那件事發生時,埃迪在場嗎?”

    他盯著我,現在我們周圍一個人都沒有。酒保在吧檯尾端,坐我們附近的人都走了。“這裡真他媽熱,”他說,“你還穿著夾克幹嘛?”

    他自己也穿著夾克,斜紋軟呢質料的,比我的還厚。“我覺得很好啊。”我說。

    “脫掉。”

    我看著他,把夾克脫掉,掛在我旁邊的那張凳子上。

    “襯衫也脫掉。”他說。

    我脫了,然後是內衣。“好傢夥,”他說,“老天在上,你還沒感冒前快把衣服穿上。這種事得小心點,有人會跑進來跟你談一些陳年舊事,結果被錄了音,他身上藏了他媽的竊聽器。你剛剛說帕迪·法雷利的腦袋?我外祖父來自北愛爾蘭斯利戈鎮,他總是說全世界最困難的事情,就是在都柏林找一個復活節起義①當天沒在郵政總局的活人。他說,二十個勇士走進郵局,結果引起三萬人走上街頭。好吧,在第十大道要找一個沒見過我帶著可憐的法雷利那血淋淋人頭的龜兒子,也一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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