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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年前了。”

    “讓我想想,我記得是哪一年。是七三年。你還記得他嗎?他是個小個子,競選市長,選上了。你還記得吧?”

    “記得。”

    他笑了起來,“我投給艾貝·比姆絕對超過十二次了,搞不好有十五次。”

    “聽起來你好像很欣賞他。”

    “是啊,他傳遞出的信息真的打動了我。其實事情是這樣的,有幾個地方競選後援會的傢伙,弄來了一輛校車,載著我們一堆人轉遍西區。我每進一個投票所,都報上不同的名字,對方就會給我那個名字的選票,然後我去圈票處,像個士兵似的盡我的公民義務。很簡單,我只要按照吩咐把選票投給民主黨就行了。”

    他停下來點燃香菸。“我忘了他們付了多少錢給我們,”他說,“大概是五十元吧,不過可能更少。那是十五年前了,當時我只是個小孩子,反正做這事也不花力氣。除此之外,他們還提供餐點,當然整天都有免費的酒可喝。”  

    “簡直是神話。”

    “真理不就這麼說的嗎?酒是上帝的禮物,即使要付錢。而當它是免費的時候,耶穌啊,再沒有更好的事情了。”

    “有件事情完全不合邏輯,”我說,“華盛頓住宅區有個地方,我去那兒喝酒不必付錢,我還記得搭計程車從布魯克林到那兒,花了我二十元,然後我喝上也許十元或二十元的酒,再搭計程車回家,還想著我真是撈到了世上最大的便宜。而且我這麼做過不只一次。”

    “當時會覺得很合理。”

    “完全合理。”

    他把香菸拿在手上。“我忘了誰是比姆競選的對手,”他說,“好笑的是你會記得什麼、忘了什麼。這個可憐的混蛋,我投給他的對手十五次了,而我卻不記得他的名字。還有一件好笑的事,我投過兩三次之後,每次去圈票處,就有股想整他們一下的衝動。你知道,就是把票投給敵方,拿民主黨的錢,投共和黨的票。”

    “為什麼?”  

    “誰知道為什麼?當時我多喝了兩杯,或許就會愈發覺得這是個好主意,而且我想沒有人知道。無記名投票,對吧?只不過我心想,是啊,應該是無記名投票,但是這件‘應該’的事情全是一大團狗屎,但既然他們可以帶我們跑遍西區投十五次票,或許他們也會知道我們投給誰。於是我就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情。”

    “還是乖乖投給民主黨。”

    “答對了。反正,那是我第一次投票,之前按年齡我就有選舉權了,可是我沒投過票,接著我就投給艾貝·比姆十五次。我想我是因為吃錯藥才會跑去投票,從此我就再也沒有投過票。”

    綠燈亮了,我們走過五十七街。第九大道上有輛藍白色的巡邏車響著刺耳的警笛往北開。我們轉頭看著它消失在我們的視野之外。不過警笛聲還是聽得到,微弱地壓倒其他車聲。

    他說:“總是有人非幹壞事不可。”

    “說不定只是幾個警察在趕時間。”

    “是啊,馬修,他們在聚會上說些什麼?什麼第五階段?”  

    “怎麼了?”

    “我不知道,我想或許我是害怕吧。”

    那些階段是設計給復原中的酒鬼,讓他們改變,得到精神上的成長。戒酒協會的創辦者發現,願意在精神上有所成長的人就比較容易戒酒成功。反之,不願意改變的人,早晚還是會回頭去喝酒。第五階段就是跟上帝、跟自己、跟另外一個人承認自己所犯過的錯誤,把真相坦白說出來。

    我引用那個階段里的用語告訴埃迪,他皺起眉頭。他說:“對,但那到底是什麼呢?你跟某個人坐在一起,然後告訴他你幹過的所有壞事嗎?”

    “或多或少吧。任何困擾你的事情、任何壓在你心頭的事情。它的出發點是,要是不說出來的話,你就會去喝酒解悶。”

    他思索了一下。“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這麼做。”他說。

    “噢,不要急。你戒酒沒多久,不用這麼急。”

    “我想也是。”

    “反正會有很多人告訴你這些進階課程是一堆狗屎。‘不要喝酒,去參加聚會,然後講一大堆話。’你一定聽過很多人這麼說。”  

    “噢,是啊。‘如果你不喝酒,就不會醉。’我還記得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說的時候,我心想這真是我畢生聽到最睿智的評語了。”

    “又不能說它不對。”他開始談起別的事情,然後停了下來,一個女人站在我們前方一扇門前,形容憔悴,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裹著披肩,黏黏的頭髮毫無光澤。她手裡抱著一個嬰兒,旁邊還站了一個小孩,抓著她的披肩。她伸出一隻手來,掌心向上,沒說話。

    她看起來好像屬於印度加爾各答,而非紐約。我過去幾個星期見過她幾次了,每次都給她錢。這回我給了她一塊錢,她拿了之後就無言地縮回暗影中。

    他說:“真是痛恨看到像這樣一個女人站在街上,而且她又帶著孩子,耶穌啊,看到真恐怖。”

    “我懂。”

    “馬修,你參加過第五階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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