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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林白系首位駕駛飛機航越大西洋的美國飛行英雄,一九三二年他襁褓中的小兒子遭綁架殺害,成為一九三〇年代最轟動的罪案。事後數月兇嫌被捕並速審速決處死,但由於調査。審判過程疑點甚多,許多人相信兇手其實另有其人。
“我想他還沒老到能犯下那種年代久遠的案子。他以前的生活我略有所知,只是不清楚細節。不過在過去一年中,他沒再喝過酒。”
“你是說他以前是酒鬼?”
“可是他戒酒了。”
“然後呢?”
“我想知道他死的時候有沒有碰酒。”
“那有什麼差別呢?”
“這很難解釋。”
“我有個舅舅以前喝酒喝得很兇,他現在戒掉了,完全變了一個人。”
“有時候會這樣的。”
“你以前簡直不希望自己認得他,現在他可成了個良善公民,定期上教堂,有份正當職業,待人有禮。你的朋友看起來不像喝過酒,而且現場四周也沒發現酒瓶。”
“是沒有,可是他也可能在別處喝過酒,也可能嗑了藥。”
“你是指海洛因一類的?”
“我想有可能。”
“我看不出任何跡象。不過毒品的種類多得超乎你的想像。”
“任何毒品,”我說,“他們會做整套的驗屍吧?”
“一定會的,這是法律規定的。”
“呃,那你拿到驗屍報告後,可以讓我看看嗎?”
“只為了確定他死前有沒有喝酒?”他嘆了口氣,“我瞎猜的。可是又有什麼影響呢?難道有什麼規定,禁止他死前破戒喝酒,不然就不讓他葬在墓園裡某個特定的好地方嗎?”
“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辦法解釋。”
“試試看。”
“他沒過過什麼好日子,”我說,“死得也不風光。過去一年,他試著一天戒一次酒。剛開始很困難,對他來說一點也不輕鬆,可是他熬過去了。他從不曾有過什麼成就,我只是想知道這件事他做到了沒有。”
“你電話號碼給我,”貝拉米說,“等報告出來了,我會通知的。”
我曾在格林威治村一個戒酒聚會中聽一個澳大利亞人發言。“讓我戒酒的不是我的腦袋,”他說,“我的腦袋只會給我惹麻煩。帶著我戒酒的是我的腳,它們帶我來參加聚會,而我的爛腦袋除了遵命之外別無選擇。我擁有的,是一雙聰明的腳。”
我的腳帶領我去葛洛根開放屋。我漫無目的地走來走去,想著埃迪·鄧菲和保拉·赫爾德特克,沒留意自己走到哪兒了,最後抬頭一看,發現自己站在第十大道和第五十街的轉角,葛洛根開放屋就在對面。
埃迪曾經穿越馬路以免經過那個地方,而我現在卻穿過馬路要進去。
那兒並不時髦。進門左手邊是個吧檯,右邊有幾個暗色木頭的火車座,中間放了幾張桌子。老式的瓷磚地板,天花板是錫的,有些破爛了。
顧客全是男人。兩個老頭坐在前方的火車座,安安靜靜地讓他們的啤酒冒著氣。後頭隔兩個座位是一個穿著滑雪毛衣的年輕人,正在看報紙。房間盡頭的牆上有個射飛鏢的靶子,有個穿T恤戴棒球帽的傢伙自己在玩。
吧檯前頭有兩個人坐在電視前面,都沒怎麼專心看螢屏,兩人中間有張空凳子。再裡面一點,酒保正在看一份小型報紙,就是那種告訴你貓王和希特勒其實沒死,以及洋芋片可以治療癌症的小報。
我走到吧檯前,一隻腳踏在銅欄杆上。酒保打量了我一眼才走過來。我點了可樂,他又打量了我一眼,藍色的眼珠莫測高深,臉上沒有表情。他有張窄窄的三角臉,很蒼白,像是很久沒曬過太陽似的。
他拿個玻璃杯裝了冰塊;然後把可樂倒進去。我在吧檯上放了十元,他收進收銀機,敲了兩下鍵盤,找了我八個一元和兩個兩毛五。我把零錢留在面前的吧檯上,喝著我的可樂。
電視上正在播埃爾羅伊·弗林和奧麗薇婭·德·哈維蘭主演的老電影《山達的蹤跡》。弗林扮演傑伯·斯圖爾特,當時年輕得不像話的前總統羅納德·里根飾演喬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電影是黑白的,中間穿插著彩色的GG。
我喝著可樂,看著電影。播GG時,我轉身看看後頭射飛鏢的那個傢伙。他腳尖抵著線,身體前傾得很厲害,我一直想著他會失去平衡,但顯然他很清楚自己在幹什麼,飛鏢也都射中了靶子。
我進去大概二十分鐘後,一個穿著工作服的黑人進來,問德威特·柯林頓高中在哪兒。酒保說他不知道。這不太可能。我可以告訴他,不過我沒吭聲。周圍也沒人說話。
“應該是在這附近,”那個人說,“我有個快遞要送去,客戶給的地址不對。既然進來了我就喝杯啤酒。”
“啤酒筒的機器出故障了,只壓得出泡沫。”
“瓶裝啤酒也行。”
“我們只有桶裝的。”
“坐火車座那傢伙在喝瓶裝啤酒。”
“那一定是他自己帶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