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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她絕對不會忘記嗎?”
“從來不會。也許她會忘記,沒打電話回家。但如果是這樣,她第二天就會打。”
他不知該怎麼辦。他打電話到紐約跟警方聯絡,卻沒有任何結果,其實也猜得到會是這樣。於是他跑去找一個全國性偵探社的在曼西市的分社,他們的紐約辦公室派了一個調査員去她最後一個住所,確定她已經不住在那兒了。如果他肯再付一大筆錢,那個偵探社很樂意再繼續追查。
“我心想,他們拿我的錢做了些什麼事?去她住過的地方,知道她已經不住在那兒?這些事我自己也可以做。所以我就搭飛機趕過來。”
他去過保拉以前住的那棟套房出租公寓。她在七月初就已經搬走了,沒留下轉信的地址。電話公司拒絕告訴他任何新消息,而且問題是電話也早就被停掉了。他去她曾工作的那家餐廳,發現她早在四月就已經不幹了。
“說不定她跟我們提過這件事,”他說,“她到紐約之後,至少換過六七個工作,我不知道她每次換工作是不是都告訴過我們。她會因為小費太少,或者跟同事合不來,或者因為老闆不讓她請假去參加選角面試而換工作。所以她辭掉最後一個工作可能就去別的地方了,只是沒告訴我們,或者她告訴過我們,我們忘記了。”
他想不出自己還能怎麼辦,於是就去找警察。得到的回答是,第一,這並不在警察的工作範圍內,她顯然沒有通知父母搬家的事,但她是個成年人,她有法定權利這麼做。警方的人也告訴他,他耽擱得太久了,她已經失蹤將近三個月,即使原來有任何線索,現在也都已經很難追査了。
負責的警官告訴他,如果他想繼續追查,最好去找私人偵探。照規定警方不能建議任何特定的偵探,不過,那個警官說,或許他把自己要是碰到這種事情會怎麼處理的方式告訴他也沒關係。有個傢伙叫斯卡德,事實上,他以前當過警察,他住的地方剛好離赫爾德特克先生的女兒以前的住所很近,而且——
“那個警官是誰?”
“他叫德金。”
“約瑟夫·德金,”我說,“他人很好。”
“我喜歡他。”
“是啊,他不錯。”我說。我們坐在西五十七街的一家咖啡店,隔著幾個門面就是我住的旅社。我們到的時候已經過了午餐時間,所以我們就進去喝了點咖啡。我已經續杯了,赫爾德特克面前擺的還是第一杯。
“赫爾德特克先生,”我說,“我不確定我能符合你的需要。”
“德金說一”
“我知道他說些什麼。事情是這樣的,你找以前用過的那家偵探社,就是在曼西市有分社的那家,可能會得到更好的服務。他們會多派幾個人手來調査這個案子,而且他們的調査報告會比我更清楚。”
“你的意思是,他們會做得更好?”
我想了想。“不,”我說,“不過或許他們會讓事情看起來是如此。有一點,他們會提供給你詳細的報告,把他們做的每件事、跟哪些人談過、發現了些什麼都告訴你。他們會記下詳細的費用,把他們花在這個案子上頭的每個小時都列入帳單。”我喝了口咖啡,把杯子放回托碟里,身子前傾。“赫爾德特克先生,我是個相當不錯的偵探,但我一點也不照章行事。你想要一個本州發給的偵探執照,我沒有,也從沒想過要花腦筋去申請一張。我不會詳細列出我的費用,不會記錄我花了多少個小時,也不會提供詳細的報告。同時我也沒有辦公室,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坐在這裡喝咖啡。我真正有的,就是這幾年所累積的一些當偵探的直覺和能力,我不確定你想雇用這樣的人。”
“德金沒告訴我你沒有執照。”
“其實他可以講的,這又不是秘密。”
“你想他為什麼會推薦你?”
我一定是遲疑了一下,或許我不是很想接這個工作吧,“部分原因是他希望我給他介紹費。”我說。
赫爾德特克的臉色一暗。“他也沒提到這個。”他說。
“我不意外。”
“這樣很沒職業道德,”他說,“不是嗎?”
“沒錯,不過他向你推薦人選已經不太符合職業道德了。而且雖然我會給他一點佣金,但除非他覺得我是適合你雇用的人選,否則他也不會這麼幹的。他或許覺得我對你有好處,而且不會跟你耍花招坑你。”
“你是嗎?”
我點點頭,“不耍花招的一部分,就是事先告訴你,你很可能會浪費你的錢。”
“因為——”
“因為她可能會自己出現,或者永遠找不到。”他沉默了一會兒,想著我剛剛說的話。我們都還沒提到他女兒已經死了的可能性,而且看起來大概都不打算提,不過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輕易地避開這一點。
他說:“我會浪費多少錢?”
“我想你應該先給我一千元。”
“那是訂金還是聘請費之類的?”
“我不知道你想怎麼稱呼它,”我說,“我沒有每日固定費用,也不會記錄我花了多少時間。我只是去做些我覺得有機會的事情。一個案子要起頭得有一些基本步驟,我會從這些步驟開始,不過我並不指望真出現什麼有用的線索。接著就會有一些我可以做的事情,我們會知道能不能追下去,或者該怎麼追。等我覺得一千塊錢花光了,我會再跟你要錢,你可以決定要不要付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