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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道森為什麼一開始要讓你替他寫那封信呢?”舍伍德大聲地問。

    “這個自殺留言是案子裡最令人想不通的地方。”伍利茲的聲音恢復了平靜,“只有兩個解釋——要麼是道森想陰謀陷害妮娜·凱斯,要麼……”他的聲音降低了一格.“是妮娜·凱斯設計陷害道森。”

    “您什麼意思?”此時,妮娜的聲音和伍利茲的聲音一樣平靜。

    “也許正如你在稿子裡描述的那樣,道森口述了信的內容讓你幫她寫了那封信,也許是你在寫稿子的時候故意編造了一個這樣的故事,然後寫了那份我們在道森屍體旁找到的自殺留言,以此來證明你在故事裡寫的是真的。如果是第二種情況,我們當時派人搜查了整艘船,並沒有在道森的東西里找到那封信,因為它根本就不存在。因為是你的筆跡,你什麼時候寫都可以。你肯定會把那份遺言留在他的屍體旁邊,因為你意識到,如果我找不到那份遺言一定會產生懷疑。按照你手稿上的內容和你的推測,自殺遺言令我們更加懷疑道森而不是你。所以,這既可能是道森設計陷害你的詭計,也可能是你陷害他的詭計。如果我相信道森從未讓你寫過那封信,他屍體旁的留言就把懷疑的矛頭指向了你,你才是兇手。”  

    “我——不明白。”妮娜的聲音可怕極了,幾乎沒有喘息的聲音,“您認為我的稿子寫的都是謊言?”

    “不全是。一開始我就提醒林斯特隆說,你寫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真的——但是,其中的任何一小部分都可能是假的。部分虛假的陳述比全部都是真話更能揭示事實,因為作者正是因為想隱瞞或扭曲事實,所以才故意寫出來。”

    “但是,怎樣才能分辨出哪部分是假的呢?”舍伍德打斷他說。

    “這個問題很簡單,”伍利茲回答說,“如果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發生的事,那她記錄下來的一定是真實的,她不得不寫真話。如果某件事發生的時候沒有其他人在場,或者在場的人死了或是被

    人懷疑了,那麼,她記錄下來的內容可能就是假的。”

    伍利茲轉過身看著妮娜,“根據你稿子上的內容,除了你和道森以外,只有一個人知道那個不識字的花匠的故事——魯伯特勳爵。你寫稿子之前就已經從廣播裡得知他死了,他不能出來指認你在說謊。道森當時已經被人懷疑了,所以,他自己的否認毫無意義。”  

    “但是……”妮娜的聲音依然那樣恐怖,“我寫稿子的時候怎麼可能編造出那份自殺遺言呢?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聖克里斯蒂娜號上的事務長——化名為門多薩的艾伯特·道森。也不知道船上一個有叫莉維亞·克萊斯比的女人是他妻子,而她的真名叫萊斯利·道森。我不知道她曾在我住在勳爵家的那段時間裡給勳爵當過女僕。偽造遺言的人一定知道他們兩個的真實姓名以及他們的關係——這些事我是在萊斯利·道森死後才知道的。”

    伍利茲顯得很有耐心:“你還記得你在寫稿子之前曾經幫萊斯利·道森找過護照嗎?道森帶鬍子的照片可能會騙過一個粗心的觀察者。但你一直警惕性很高。只要你看到那本聯合護照和它上面的兩張照片,就會明白你需要知道的一切。你知道他就是當時沒穿制服的勳爵家裡的花匠以及你在郵局裡看到的那個人。他的真實姓名是艾伯特·道森。他的妻子叫萊斯利,她就是這個稱自己是莉維亞·克萊斯比的女乘客。你說你沒認出她是阿曼達以前的女僕,但這只是你的一面之詞。你在稿子裡說對她似曾相識,為的就是使這個故事聽上去是真的。你說你只看到護照的封面——沒看到裡面的名字和照片。這一點也令人懷疑。因為,另一個證人,萊斯利·道森,已經死了。”  

    “但是,我寫稿子的時候並不知道她會死啊!”妮娜的臉有些慘白,眼睛裡燃燒著怒火。

    “如果你已經把她殺了,你當然會知道。”

    “我怎麼可能在爭分奪秒打字的時候趁機殺掉她呢?您知道我是從十二點開始打字的——托尼聽到了。從十二點鐘一直打到六點鐘,我才完成了八十一頁的稿子。我最快的速度是每小時打十三頁零三分之一頁。六點鐘以後就沒有打字的聲音了。船上的每個人都可以為我作證。”

    “你在下午三點到八點零五分之間打了七十六頁零三分之一頁的信給我,”伍利茲回答說,“也就是說你在五小時零五分之內完成了七十六頁多一點的稿子。你在信的第一頁上寫明了你開始寫信的時間、日期,在最後一頁上寫了完成信的時間。舍伍德一直在你的辦公室外守著,計算著你在樓里待的時間。所以,你一小時最快能打十五頁。十二點開始打字.你在五點半就已經完成了八十一頁。從你開始打字到萊斯利的屍體被找到期間,有四十分鐘是空出來的,你完全可以利用這四十分鐘把萊斯利殺掉。”

    “我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把自己牽連進去呢?”妮娜強壓著怒火問道,“萊斯利·道森是死於毒蛇咬傷的。那可能是意外或謀殺,但絕不是自殺。我為什麼要編造一個故事,提到那個簽著她名字的遺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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