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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既孤單又無助,根本拿不定主意。我需要建議,更需要同情。我看了看手錶。才凌晨兩點鐘。我還是決定給托尼打電話。他告訴我的號碼是多少?6——1098。他說阿曼達房裡的分機可以用。
我走上後樓梯,沿著走廊來到我房間對面的屋子,打開了燈。和可憐的瑪莎住的地方相比,這裡就是天堂!阿曼達的安樂窩到處閃耀著白色緞帶般的光澤,就像銀匠用來裝銀質餐具的盒子一樣閃閃發光。淡紫色是房間的主色調,中間夾雜著少許黑色和白色。護牆是由淡紫色緞帶製成的,薄紗一般的窗簾如瀑布般垂在高高的窗前,屋裡還有黑檀木、柚木質地的椅架,椅子上的裝飾品都是淡紫色的。帶大理石壁爐台的黑色爐箅前鋪著一塊白色的毛皮毯。黑檀木的床上鋪著雪白的床罩和淡紫色的被子。床邊的小桌上放著一部電話。帶白色釉面電話聽筒的撥號盤是唯一具有現代感的設計。我拿起聽筒聽著撥號音,裡面什麼聲音也沒有。
我搖了搖聽筒架上的操縱杆,還是沒有聲音。這是一部可攜式電話嗎,難道沒插插頭?我看了看白色的電話線。是可攜式的,沒有插插頭。白色的塑料插頭被放在離壁腳板兩英寸遠的地方,已經碎成了幾部分,好像有人在插頭上踩了幾腳。
我把聽筒放回原處,轉過頭打量著房間。高高的、了無生氣的屋子空蕩蕩的。穿衣鏡里,一雙驚恐的眼睛正盯著我看——是我自己的眼睛。現在,我有理由恐懼。我聽到的從樓梯上傳來的聲音不是想像出來的。房子裡確實有人,那個人在不久前故意弄壞了電話的插頭——也許是在托尼檢查過這裡之後發生的。
我試著打電話的時候,把手電筒落在了阿曼達的床上。我穿過走廊,跑回自己的房間。我輕輕地關上房門,用顫抖的手摸索著身上睡袍的腰帶。我得穿好衣服,在五分鐘之內離開房間……
失去五分鐘的體面有什麼大不了?為什麼一定要浪費時間去穿衣服?我的睡袍是高領、長袖、下擺很寬的那種——比女裝晚禮服和適宜在海灘上穿的衣服更加高貴典雅——現在,情況緊急。我得馬上離開,找到離我最近的警察。除了魯伯特的包裹外,任何事都不能令我停留。
就在這時,什麼東西啪的響了一聲。是老房子在寂靜的夜裡自言自語嗎?還是地板被人踩在腳下發出的聲音?
我盯著手錶,一動不動地一邊等一邊聽。一分鐘——兩分鐘——沒有任何聲音。我有預感,這一回,我走投無路了。除非……我也許能矇混過關,不過,得先把錢藏好。藏在哪兒呢?房間太小,根本沒地方可藏。
藏到煙囪里?太明顯了。放在外面的窗台上?懸疑電影都是這麼演的。放在自己的衣服里?或者把它固定在帶軟墊的椅子下面?聰明人一找就能找到……
突然間,我想到個主意。
我從手提箱裡拿出剪子,剪開了我那件藍色的狐皮大衣的內襯。開口足夠大,我把包裹拽了出來。我就是這樣帶著錢通過海關的——把錢放在狐皮大衣的內襯和皮毛之間。我用手臂的力量支撐著包裹,大衣鼓鼓囊囊的,沒人注意到有什麼不對勁。
我來到桌前,在包裹皮上寫下我的名字和我在華盛頓的地址。分類架上有一封三美分的郵票。我不知道包裹有多重,我把所有郵票都貼在上面,然後寫上一類郵件。我探著身朝窗外望去。俱樂部會所的花園依然沉浸在黑暗裡。我撤回右手,用盡全身力氣把包裹扔了出去。包裹劃出一道曲線,剛剛越過圍牆,粉色的
包裝紙在燈光下泛著白光。
這種俱樂部里的服務員應該很可靠。如果他們找到包裹,會以為是某個會員掉在那裡的。他們會寄走包裹。如果明早按照
一類郵件郵寄,明天下午我到華盛頓的時候就能收到。前提是,我能從這兒離開……
我剛想動手把窗戶關上,又停了下來,這麼悶熱的晚上關著窗會令人覺得不自然。別人可能會猜到我的辦法,開著窗反而不會引起別人的特別注意。
我從錢包掏出所有的錢,把它和我的金表、金項鍊和寶石戒指一起包在手絹里。我在一張信紙上留了言:這是我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然後,我又一次來到門口。
這一次,打開房門需要更大的勇氣。為了找出真相,離開這間溫暖舒適、亮著燈的房間到漆黑一片的客廳是一回事,可是,現在就動身面對屋子裡的那個人是另一回事。所有這一切——廢棄的燈泡,屋外傳來的聲音,甚至是瑪莎的死——都可能是意外。但是,有一件事是人為的——被毀壞的電話插頭。如果是托尼檢查房間的時候不小心踩壞的,他不會告訴我阿曼達房間裡的電話分機還能用。也許是瑪莎早些時候弄壞的,但是,托尼檢查電話的時候一定會發現。
也許有人在托尼離開之後闖進來偷東西,不小心碰壞了插頭,或者是他為了切斷這棟房子與外界的聯繫故意這樣做的。
我打開了房門。外面鴉雀無聲,黑漆漆的一片,長方形的窗影映在地板上。我把剛才包好的值錢的東西留在走廊的桌子上。我跑回自己的屋子,關上了房門。
手錶的指針指向兩點半。五點鐘天就蒙蒙亮了。房門是結實的胡桃木做成的。我為什麼不躲在屋子裡,挨過接下來的兩個半小時?這樣做不比跑下漆黑的樓梯,在前門手忙腳亂地開門,然後到廢棄的街道上找尋避難所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