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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賊手(18) --(2048字)
這是一個煙霧瀰漫的房間。許多人都戒了煙,而且,這種嗜好在許多公共及私人場所都遭到禁止,所以我還真不習慣聞到煙味。嗯,在路上是偶爾會聞到飄來的煙味,饒舌酒鬼里也總有幾個人吞雲吐霧,不過這裡可不一樣。安西亞-朗道自從住進來的那一天就開始吸菸,這個習慣一直保持到現在。何況,她可從沒躲到樓梯間裡,她就待在家裡像只煙囪一樣猛抽。如果我再碰到艾西斯-高緹耶——上帝保佑還是免了吧——她可不能張著鼻孔指認我不抽菸了。很難說我的衣服到底吸附了多少臭味——因為現在我就站在煙霧之中——不過看來是不可能不沾煙味就逃出去了。攪在煙味里的還有另一個味道。兩種味道完全不同,卻似乎來自同一個地方,而且我雖然覺得另一種味道非常熟悉,卻又無法確定究竟是什麼。不過我為什麼站在這裡拼命嗅著臭味,活像一隻把頭伸出汽車窗外的狗呢?行竊固然刺激,不過如果被當場逮到的話,滿足感可是會大打折扣。我直接走向第二個檔案櫃,標出F—G的頂層抽屜沒上鎖。我一手拿著手電筒,一手迅速翻過檔案夾。有兩份裝滿資料的E檔案——佛斯特-伊文以及奧利佛-伊斯力,接著是F開頭的高登-費迪曼,以及朱利安-法夫納。如果這些人是作家的話,我想道,他們可沒有出名的成功作品,因為我一個都沒聽說過。然後便是羅伯特-克蘭-法梅爾,這個人我知道,還在我的折扣桌上擺了他的一本書。除非有人把那本書買下來或者偷走了,不然它應該還在那裡。我繼續搜索,因為搞不好格列佛-菲爾伯恩的檔案就在裡面,只是放錯了位置,不過沒找到,而且我也不太驚訝。天下哪有這麼容易的事,對吧?想翻出菲爾伯恩的檔案得多費些神查找才行,我便做了或許一進來就應該做的事。我摸到了臥室,確定這間套房裡除了我以外,一個人也沒有。臥室門開了一條幾英寸的縫。我緩緩推開門,走進去。這裡的窗簾也拉上了,我的手電筒已經關上,所以房間裡就像母牛的肚子裡一樣漆黑一片。和套房的其他地方一樣,這一間也瀰漫著刺鼻的煙味。煙味遮住了其他味道——晚霜,撲麵粉和古龍水組成的味道。而另外那股異味在此處越發明顯。我皺起了鼻子,仍然無法斷定那是什麼氣味。也許菲爾伯恩的檔案就在床頭柜上。我希望這個念頭是真的,當然——我想一把抓起檔案儘早走人——不過這個願望也並非遙不可及。朗道很可能坐在床上,一邊啜飲熱巧克力,一邊凝神細看她最知名的客戶寄來的信。她有可能用記憶取暖——不然就是用想起那些信札即將帶來的錢來取暖。我很肯定此處空無一人——我沒聽到呼吸聲,沒發覺有人——儘管如此,我在打亮手電筒前還是用另一隻手遮住光源。然後急忙關上了,我在枕頭上看到一顆長著白髮的頭。我靜靜地站著,屏住呼吸,專心傾聽是否有任何聲響證明我打擾了她的好夢。我聽不到一絲聲響,便倒回臥室門口,踮著腳尖,踩著碎步,誠惶誠恐地不發出半點聲響。如果檔案就在她的床頭柜上——只不過我沒看見,而且連她是否有床頭櫃都沒注意到——如果真的在那兒的話,那就讓它留在原處吧。我可不打算冒險吵醒這位女士。要是她睜開眼睛看到我的話,有可能被我活活嚇死。如果她放聲尖叫,我可能會被她活活嚇死。回到另一個房間後,我走向書桌,開始主攻抽屜。總共有七個,兩邊各三個,中間一個。我一一打開,直到找到上鎖的那一隻。值得上鎖的抽屜通常恰恰是最值得費事撬開的那一個。書桌抽屜的鎖對我來說從來都不是挑戰。如果燈光昏暗,你又戴著手套,而且不想製造一絲聲響的話,是會麻煩一點兒,不過對我來說還是小事一樁。我希望裡面最好沒有槍。上鎖的書桌抽屜里通常可以找到一把手槍,如此一來,如果屋主需要自衛的話,他就得從鑰匙放在哪兒開始找起。我對槍從來沒有好感,尤其討厭藏在書桌抽屜里的槍。它們放在這兒的目的就是要方便主人槍決小偷,我對這一點不敢苟同。光是想到這一點我就恨得牙癢。我打開抽屜,沒在裡面找到槍,不過也沒找到菲爾伯恩的檔案。我關上抽屜,如果時間充裕,我會把抽屜鎖好,不過這次我沒有。我把其他抽屜打開又關上,只是迅速瞥了一眼裡面的東西,沒有找到菲爾伯恩的信件,也沒找著什麼槍,而且——火藥。我聞到的正是這種味道。火藥,無煙硝化甘油,隨你怎麼稱呼。我聞到了你在剛剛發射過子彈的房間裡會聞到的那種味道。我終於聞出來了,剛才在臥室里的味道還要更濃,我也沒聽到呼吸聲,可是以她抽菸的量來說,她的呼吸聲應該很響。我又回到臥室,這一次我比較在乎速度,而不是聲響。我直接走到床邊,還是聽不到呼吸聲,在這種距離之內,就表示根本沒有聲音可聽。我伸出一隻手去摸她的前額。她死了。雖說不是正常體溫華氏九十八點六度,但也沒降到室溫。她沒死多久,不過我在觸摸到她以前也已經猜到了。如果她已經死了一段時間的話,我在這個小房間裡聞到的可就不僅是硝化甘油和煙味了。
麥田賊手(19) --(158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