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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田賊手(8) --(1634字)

    “挺適合你,”我說,“感覺好像,呃……”“別吞吞吐吐的,伯尼。”“看起來不一樣了,就這樣。”“‘比較柔和,多了女人味。’你是想說這個吧,伯尼,對不對?”“呃……”“用不了多久,男人就會在我進出的時候為我拉門,我喝的酒會從尊尼獲加變成茴香甜酒,然後失去自我,變成秀蘭-鄧波兒那樣的小甜妞。你就是打算說這個,對吧?”“事實上,我是想談談切斯特-愛倫-亞瑟。”“為什麼?看在老天的分上。”“為了換個話題,”我說,“還因為我在麥迪遜廣場看到了他的雕像,花了一個下午閱讀有關他的資料。一八八○年,他因為紐約州共和黨主席羅斯科-康克林的大力舉薦,贏得副總統提名。他是加菲爾德的競選搭檔,而且——”“你指的不是約翰-加菲爾德吧?”“不,也不是布萊恩。是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爾德①,而且他們贏得了選舉的勝利,加菲爾德三月就職,然後——”“不是一月嗎?”“那個時代的選舉耗時較久。加菲爾德三月就職,六月和查爾斯-吉托會面。‘我叫查爾斯-吉托,我永遠不會否認這個名字。’記得這首歌吧?”“不,伯尼,一八八一年的歌我能記得的不多。”“有個民謠歌手幾年前翻唱過這首歌。本以為你可能聽過。”“我八成是忙著聽安妮塔-奧德②跟比莉-哈樂黛③才會漏掉了。寶拉公爵夫人店裡不放查爾斯-吉托的歌。查爾斯-吉托是誰?為什麼會有人把他寫進歌里?”①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爾德(JamesAbramGarfield,1831—1881),美國第二十任總統,一八八一年七月二日遇刺身亡。②安妮塔-奧德(AnitaO’day,1919—2006),美國爵士樂女歌手。③比莉-哈樂黛(BillieHoliday,1915—1959),美國爵士樂創作型女歌手。“他申請公職失敗。由於過度失望,以及找不到工作而向加菲爾德開槍,一個月之後,加菲爾德死了。”“看來以前的人連死也是耗時較久。”“吉托的死可沒花多長時間。他們把他吊死了,然後切斯特-愛倫-亞瑟成了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羅斯科-康克林以為他從此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不過事與願違。亞瑟開始推行公務員任用制度,廢除了聯邦政府一大半的任命權,所以當權者能分發的官職自然就減少了。”“我看這也不失為一個減少申請公職失敗而失望過度的人數的好辦法,”她說,“可你贏不了他們,對吧?這一來,光是應付不滿的郵局雇員就夠受的了。結果呢?大家把亞瑟當成了英雄嗎?”我搖搖頭。“康克林氣得要命,所以亞瑟沒能得到一八八四年的黨內提名,他們選了詹姆斯-布萊恩參加競選,結果被格羅弗-克利夫蘭①擊敗了,而切斯特-愛倫-亞瑟便恢復了眾人認為他更適合的無名小卒身份。”“不過他至少為自己賺到了公園裡的一座雕像。”“康克林的命運也一樣,”我說,“同一座公園,不過在另一邊。兩人隔著麥迪遜廣場遙遙互瞪,看起來都挺失望的。”“真是個悲慘的故事,”她說,“由此可知,追求正義的人是什麼下場。”她揮起一隻手。“瑪克辛,”她叫道,“伯尼才給我講了一個悲慘的故事。你最好再給這個可憐蟲拿杯雙份威士忌過來。”①格羅弗-克利夫蘭(GroverCleveland,1837—1908),美國第二十二任和第二十四任總統。她灌下我的酒,我又陪她喝了杯礦泉水。我們舉杯共敬切斯特-愛倫-亞瑟身體健康,我真納悶到底有多久沒人舉杯敬祝此人健康了。大概很久了,可能有幾百年了。“這樣好些了,”卡洛琳放下她的空杯子說道,“跟你說實話吧,只要有你跟我坐在同一張桌子旁,我就算只喝剛才那杯漱口水也無所謂。待會兒我要跟埃麗卡見面,她也許不會說什麼,不過就算她問起來,我只要跟她說實話就行。‘我陪伯尼聊天的時候,’我會說,‘只喝了那杯金巴利。’”

    麥田賊手(9) --(1508字)

    “我覺得,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是省略性說謊。”“我認為你是對的,伯尼,但是管他們呢,去死吧。”她瞥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想在出發之前再點一杯,不過我可不允許。我打算表現出一點兒自制力——就算你不想。”“太感謝了,沒有你的話,”我說,“我現在八成正在陰溝里打滾。”“而不會跑去作案。”她做了個手勢,要來帳單,揮手打斷我伸手拿皮夾的動作。“省省吧你,”她說,“你只喝了氧化氫和二氧化碳。我來付帳是應該的。”“要是我能把東西拿到手,”我說,“這可以算成公務消費。讓頭腦在工作的晚上保持清醒,這個價錢算是很低了。”“你覺得今晚可以行動嗎,伯尼?”“越快越好。”“欲速則不達,”她睿智地說,“而且凡事應該三思而後行。”她皺起眉頭。“可話說回來,打鐵總得趁熱,而且猶疑又是失敗之母。”“這話對我很有幫助。”“希望如此,”她說,“因為我自己都他媽的講糊塗了。剛才最後那一杯你真不該點,現在我暈頭轉向。”“下次我一定節制一點兒。”“總之,”她說,“這回由我付帳。你已經把大筆的錢用作這個案子的投資了,對吧?”“六百美元,外加一點兒零頭。”“就為了方便進入酒店。”“進出自由,”我說,“跟合法的房客一樣——而我正是個合法房客。想萬無一失地通過酒店安全系統,這是唯一的辦法。訂個房間,付清房費,這裡就是你的天下了。當然,你無權亂闖其他客人的房間,問題是,他們沒有辦法防範。”“看哪,你講著講著臉上都放光了,伯尼。你自己真該看看。”“呃,刺激嘛,”我說,“對於小偷而言,酒店就像自助餐廳一樣,或是供應節日盛宴的餐廳。只不過食物都沒擺上桌——全塞在關著的門後面。而且你永遠也不知道會找到什麼。”我對著一個記憶微笑起來。“有一回,”我說,“我住進了阿斯特酒店。那時是我事業的初期,酒店生命的末期,不過我們有過那麼短短一刻的交會。”“你說得像是在講羅曼史。”“我拿到了鑰匙,”我說,“不過我花了近兩個小時,又磨又刮,才讓它變成可以打開酒店裡每一道鎖的萬能鑰匙。其實我對撬鎖得心應手,不過有鑰匙的話可以更快一點兒。那個晚上我應該闖進了五十個房間,其中大多都沒斬獲,不過全加起來,還算是個豐收夜。”“你該不會也要在帕丁頓酒店闖五十個房間吧,伯尼?”“一間就綽綽有餘了。”“你真覺得你會找到想要的?”“不知道。”“能找到的話,六百美元的投資是很合算。找不到的話,那六百美元就只能白白衝進了下水道。”“退還小熊的時候,”我說,“可以拿回五十。我還付了電話押金,但沒打算打電話,所以這筆錢也能拿回來。”“你真覺得你可以把小熊的押金要回來嗎,伯尼?”“除非我不得不匆匆離開。要不然的話,當然可以,他們會把錢如數退給我。只要我把帕丁頓完好如初地還回去。”“我不是這個意思。”“不是嗎?”“不完全是。我的意思是,你能捨得和它分別嗎?我小時候就有一隻帕丁頓熊,不管給我五十還是五百美元我都不會捨棄它。它是我的小哥們兒。”“我那隻稱得上完美,”我說,“不過我可不認為會有多少離別的苦楚。我們還沒有足夠的時間建立感情,而且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在我們還沒有難捨難分之前我就逃之夭夭了。”“也許吧。”“你好像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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