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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田賊手(39) --(1284字)

    “沒錯。我午飯已經有約了,哎呀,見鬼,要遲到了,今天下午你有空到俱樂部小坐嗎?三點半如何?”這就表示我得提早打烊,不過沒有他幫忙的話,我連店門都開不了。我告訴他三點半可以,然後便掛上電話,等著今天的第一個顧客上門。第一個顧客大概將近四十歲了,穿著海軍藍長褲和扣錯紐扣的運動衫。此人瘦得皮包骨頭,手腕的骨頭突出,喉結明顯,稻草色的頭髮似乎是在美髮學校剪的,給他剪髮的學生想必成績不怎麼理想。他眯起無框眼鏡後面的那雙眼睛,看著拉菲茲——他剛匆匆吃完早飯,正朝著前窗溢滿陽光的地點邁進。那傢伙撲通一聲便躺下了,沒有原地轉上三圈,證明了自己絕沒有狗族的血統。之後,這位書呆子模樣的傢伙便把那雙淡藍色的眼睛轉向了我。“它沒有尾巴。”他說。“你也沒有,”我說,“不過我可沒滿世界嚷嚷這事兒。他是曼島貓。”“我聽說過,”他說,“這種貓沒有尾巴,對吧?”“他們已經進化到不長尾巴了,”我說,“就跟你我一樣。不過,既然說起來,如今貓還長尾巴做什麼用呢?”我只是想找個聊天的話題,可他卻當真了,額頭上出現了幾條深深的皺紋,認真地思考著。“我在想,”他說,“尾巴對於動物保持平衡是不是起了重要的作用。”“他每個星期見一次心理醫生,”我說,“而且他有問題的時候,我們會一起討論解決。”“身體平衡,我的意思是。”嗯。我讓他繼續深思尾巴這個附件在維持動物身體平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曼島上這些無尾生物在進化過程中所占的優勢,不過我本人除了偶爾點個頭哼一聲之外,對這場談話的貢獻不多。我不想在他身上浪費我的機智,因為他似乎根本不知道機智是什麼東西,而且我也不想深入探討拉菲茲的出身。因為,如果你非要問清楚的話,我可從來都不確定拉菲茲是不是真的是只曼島貓。拉菲茲跟我在照片裡見過的曼島貓並不像,也不具備該品種典型的跳躍步伐。說實話,他看起來就像一隻平凡的灰色虎斑貓——曾在沒列入官方記錄的意外中失去了尾巴,也學會了如何離開尾巴生活。天知道,他還失去了好幾樣出生時擁有的東西,但已經學會了在沒有它們陪伴的情況下生活。雖然他還會想在家具上磨利爪子,不過爪子其實只是記憶,在命運(也就是卡洛琳-凱瑟)把他帶進我的生活以前,他就已經動過除爪手術。而且,雖然他的氣勢和個性都是雄性貓族的傑出典範,但代表他雄風的兩個標誌,很不幸的,也都遭遇了類似的移除手術。由於最後這一點說明了他根本不可能讓自己的血統得以延續,所以追究他的血統也是多此一舉。對我來說,他是曼島貓,而且是非常合算的純種貓。至於他是怎麼變成這樣的,我根本不在乎。“……格列佛-菲爾伯恩。”我的訪客說道。這個詞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先前一直在成功地讓我的注意力流失。我抬眼看見他站在那裡,兩隻眼睛瞪得大大的,等著我回答一個我只聽到最後幾個字的問題。我做出一副茫然的表情,我得承認,這個表情對我來說毫無挑戰性。“我可以解釋一下。”他說。  

    麥田賊手(40) --(625字)

    “這樣再好不過了。”“我只需要,”他說,“複印件。原稿你怎麼處理都行。我有興趣的不是那些信,而是信的內容,我想知道信里講了什麼。”我本可以告訴他那些信就和拉菲茲的尾巴一樣下落難尋,不過急什麼呢?現在他比剛才談論我的貓時有趣得多。“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我說,“我叫……”“羅登巴爾,”他說,“我把音發對了嗎?”有些人會弄錯第一個音節。第一個元音是長音。“你要是沒發對,”我說,“就是我父母對我撒謊了。那你是……”“萊斯特-埃丁頓。”我期待這個名字能靈光一現喚起某個記憶。如果你開書店的話,你會記住成千上萬個作家的名字,畢竟他們算是你掙飯吃的傢伙。有些作家我也許一無所知,也許他們寫的書我一個字也沒讀過,不過我總是樂於知道他寫的所有書的書名,以及應該放在書架的哪個位置。我只知道這傢伙是個作家,不過從沒聽說過他的名字。等他自己解釋之後,我知道了原因:他還沒出版過任何作品,除了我有幸錯過的幾篇在學術刊物上發表的文章。不過這並不表示他沒有寫作。近二十年來,他一直在辛勤筆耕,那本書的主題從——你沒想到吧——他十七歲開始就念念不忘,揮之不去。“格列佛-菲爾伯恩,”他說,“我讀了《無名之子》,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一生。”“每個人都這樣說。”“不過我是發自內心地這樣認為。”“每個人也都這樣說。”

    麥田賊手(41) --(1128字)

    “大學時代,”他說,“我寫了一篇又一篇關于格列佛-菲爾伯恩的報告。除了英美文學以外,還能在很多其他課程中談論他,說出來你會大吃一驚。《從格列佛-菲爾伯恩的作品看轉變中的美國種族意識》——大學一年級的社會學。在藝術史這門課上,我寫過《小說是抽象表現主義的文學表現》。在把他融進地球科學課時我碰到了一點兒小麻煩,不過其他所有的課程,我都在談論格列佛-菲爾伯恩。”他的碩士論文主題是菲爾伯恩,毫無意外,而且還擴充成了博士論文。他一輩子都耗在這所或那所大學裡任教,一直在更換僱主,從沒爭取過終身教職。不管走到哪裡,他一定會教幾門大學一年級英文,外加一門專門研究你也知道是誰的課程。“可是他們其實都無心研究,”他說,“他們只想坐在一起聊《無名之子》有多棒,又是怎樣改變了他們的一生。而且,當然了,也要講到菲爾伯恩真是個‘酷斃了的哥們兒’,說他們多想半夜給他打電話談談阿切爾-曼納林和那本書的內容,可他是個如此神秘的人,他們根本找不到他。你知道他之後寫過幾本書嗎?”我點點頭。“我有幾本放在書架上。”“呃,你是應該有。你幹這一行嘛。不過這人每隔三年就出本新書,永遠在冒險,而且越寫越好,但根本沒人注意到。小孩不在乎這個。他們不想讀他的後期作品,而且從他們交的報告來看,大多數都不知道他之後的書。”“可是你讀過他所有的書。”“他寫的東西我全都看過,”他說,“外加所有關於他的文章。他是我的生活重心,羅登巴爾先生。等我寫完以後,我會交出一本有關格列佛-菲爾伯恩生平及其作品的最高權威著作。”“這就是你想要看到信件複印件的原因。”“當然。安西亞-朗道是他的第一個經紀人,也是唯一和他有過親密關係的。”“算不上親密吧,”我說,“據我聽到的,他們從來沒見過面。”“或許是事實,儘管信件可能證明真相恰恰相反。這只是信能回答的問題之一。他們見過面嗎?他們的關係比作家和經紀人更親近嗎?”他嘆了口氣。“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或許都是否定的。不過說起來,恐怕沒有人比她更有機會接近他了。他在信里吐露過什麼?他對於當時正在寫的書說了些什麼?還有他的思想、感情,他的內心世界和真實生活。這下你明白我為什麼需要那些信了吧,羅登巴爾先生?”“我明白你為什麼想要,”我說,“只是不明白,就算你看了那些信,又能有什麼用。菲爾伯恩曾經為了阻止別人引述信件內容而鬧上法庭。你憑什麼以為他不會再鬧一次?”“我知道他會。不過不管要等多久,我都熬得住。他比我大將近三十歲。我不喝酒也不抽菸。”“真不賴,”我說,“可這樣詛咒人又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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