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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爾小姐說你懷疑藝術家是兇手。結果他卻死在你的公寓裡。”
我點點頭。“我早該知道他沒殺克里斯特爾。他有可能把她勒死或用力打死,用刀扎可不是他的風格。不對,還有第三個人,兩件命案都是他幹的。”
“第三個人?”
“克里斯特爾的生命里有三個男人。藝術家格拉堡,在這附近一家沙龍工作的酒保禿比·科克倫,還有法律獵犬。”
“誰?”
“你的一個同行。一個叫約翰尼的律師,他有時會和克里斯特爾去附近的酒吧。大家好像就只知道他這一點。”
“那也許我們該把他忘掉。”
“我不同意。我覺得她是死在他的手裡。”
“哦?”弗瑞爾的眉毛爬上他高高的前額,“那也許知道他的身份會有所幫助。”
“沒錯,”我表示同意,“不過要査出來可不容易。一個叫弗蘭奇的女人告訴我有他這麼一個人。她總是喜歡模仿愛德·麥克馬洪說‘現在——是約翰尼上場’。但她昨晚喝了太多的金酒,又吞了一整瓶安眠藥,死了。”
克雷格說:“那你打算怎麼査出這位約翰尼是誰呢,伯尼?”
“這是個問題。”
“也許他和這件事根本毫無關係。說不定他只是克里斯特爾的朋友。她有很多朋友。”
“而且至少有一個敵人,”我說,“可別忘了她是某項交易的中間人,而殺她的人絕對有充分的理由。你有你的理由,克雷格,不過你沒殺她。你是被人陷害的。”
“對。”
“我也有理由——免得因為偷竊被捕,但我也沒殺她。不過這位約翰尼有個真正的理由。”
“請問是什麼理由?”
“格拉堡製造假鈔,”我解釋道,“他原本是個畫家,後來改刻版畫,最後決定忘了藝術,一心賺錢。以他的才華,他顯然認為賺錢的捷徑是印鈔票,於是他就做了。
“他做得不錯。我看過他成品的樣本,可以和政府印的玩意兒媲美。我也看過他在家工作的地方,對一個不成功的藝術家來說,那日子過得還真他媽的好。我沒法證明,但我有預感他是幾年前做了那些假鈔模板,鈔票全都自己用出去了,到酒吧、煙鋪之類的地方一次花一張。記得吧,這人是藝術家,不是職業罪犯,在幫派里沒有熟人,對如何出手大筆的假鈔完全沒有概念。他只是用他的手搖印刷機一次印上幾張,然後一張張花掉。等他換夠了真鈔,就上街給自己買些好家具。這只是個人小作坊,如果他不是太貪婪的話,還真可以一直混下去。”
“你說這些跟——”
“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是吧?你耐心聽。我敢肯定格拉堡跑了不少地方,在每家酒吧待的時間都長到足以把二十美元假鈔換成真幣,然後再到下一家去如法炮製。如此這般,有一天他遇到了克里斯特爾,他們便成了酒友。也許是他想炫耀,也許是她問對了問題,總之結果她知道了他做假鈔的事。
“當時她和禿比·科克倫已經斷斷續續地在交往。他是酒保,但見多識廣,也許知道東西能夠怎麼買賣。也許是她的主意,也許是禿比的,但我看提出來的應該是律師。”
“提出什麼?”吉莉安不明白。
“整套計劃。格拉堡印那東西,本來是一次一張慢慢出手,可是如果成批銷售能讓他一兩年都不愁吃穿的話,又何樂不為呢?按整批算的話,一美元的假幣至少可以換兩毛。如果他談成一筆二十五萬的交易,馬上就有五萬美元的進帳,也省得他在城裡各處酒吧買酒喝壞他的肝。
“總之是律師的計劃。他要克里斯特爾給禿比看一些二十美元假鈔的樣本,然後禿比就可以找個願意為那筆假鈔付——比如說付五萬美元的人。克里斯特爾也許是中間人。由她從禿比手裡拿到真鈔,從格拉堡手裡拿到假鈔,然後她再把真的轉給格拉堡,把假的轉給禿比,這樣他們其實根本不必見面。格拉堡極端注重隱私。他不想讓人知道他住在哪裡,所以這種不必讓自己曝光的交易他一定會欣然接受。”
“是律師的計劃,伯尼?那個叫約翰尼的傢伙?”
我朝克雷格點點頭。“嗯。”
“對他有什麼好處?”
“全部歸他。”
“怎麼說?”
“全部歸他,”我說,“五萬的現金。他並不打算把這錢交給格拉堡。還有那二十五萬假鈔也到不了禿比手上。他要他們都先送貨。這兩人都跟克里斯特爾上床,所以都自認為信得過她。也許克里斯特爾知道律師打算兩頭通吃,也許不知道。不過她跟禿比拿到錢後是轉交給律師,而格拉堡送上假鈔時,她則告訴他得過一兩天才能拿錢,這樣律師只要幹掉她,就萬無一失了。”
“你怎麼想出來的,羅登巴爾先生?”
“當時他已經拿到了禿比·科克倫的錢,弗瑞爾先生。之後他只要殺掉克里斯特爾,把假鈔拿走,就可以算是大功告成。他的名字從頭到尾都沒人知道。對於雙方來說,克里斯特爾是中間人,由她負責交易。她死了,他們又能怎樣?最多是兩邊都覺得是另外一方在搗鬼。也許他們會自相殘殺,但律師對此可無所謂。他已經脫身並拿到了現金,自己可以為假鈔找個買主。要是他拿到一般價格,那就多賺五萬,所以整套計劃可以使他總共撈到大約十萬美元。會為這個數額行兇的人這世界上可不是沒有。律師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