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頁
“之後他打開箱子——”
“說不定讓他很困惑。有那麼一會兒,他八成以為克里斯特爾是什麼中世紀的鍊金術士,有辦法把紙變成黃金鑽石。等他想明白了,當然得回去拿錢。這樣第二次闖進那裡就解釋得通了,那是在警察給公寓貼上封條之後。格拉堡回去拿錢,他撕掉封條,四處搜索,結果空手而回。因為假鈔全打包收好放在禿比·科克倫的公寓裡,穩穩坐在衣櫃的一個架子上。”
吉莉安點點頭,然後皺起眉頭。“可珠寶呢?”
“我想格拉堡是留著了。一般人拿到珠寶自會留下,不會等著垃圾車來收。我在他的住處沒看到珠寶,可那也不一定表示什麼。珠寶是證物,他不會隨手亂放,因為它們會把他扯進命案。”
“手術刀他可沒丟。”
“那不一樣。珠寶出現在那兒無法解釋,這點他當然清楚。他一定是把東西藏在什麼地方了,也許就塞在國王街某處。要把珠寶藏在地板底下或沙發里不是難事,一般的搜查不會找到。不過說來我倒是在別處翻到一把保險箱鑰匙。珠寶有可能已經放進銀行。他也許是趕在星期五銀行關門前存進保險箱了,也說不定他自己已經銷贓了。這不是沒有可能。他製造假鈔,有可能認識什麼人知道誰做銷贓生意。在咱們城裡找家代為銷贓的商店,不會比足球賽下注、買把槍或者弄到毒品更難。不過其實珠寶的下落沒必要再猜了。不利于格拉堡的證據已經足以讓他坐上幾年牢。”
“你是說手術刀?”
“好戲還在後面,”我說,“我在他的住處把東西移來移去——以防他下決心扔掉證物。我把幾張二十美元的鈔票放在只有搜査時才能找到的地方。幾把牙科用具也一樣。要是他緊張起來扔了工具,還會剩幾把他自己找不著,可警察來搜便很快會發現。而且我把印版也藏起來了。如果他想找又找不到的話,八成會著急,不過我藏東西很有一套,他絕不會相信是小偷來過了。出門時我還打開鎖重新鎖上,這種服務可沒幾個小偷會提供。我是空手離開他的公寓的,你知道。事實上我走出那裡時身上還少了點東西,因為我把那幾張二十美元的假鈔栽在了他的頭上。要是我老乾這種事,恐怕每個月支付房租都有問題。”
她咯咯地笑起來。“我媽以前常說,小偷上門都會留下東西。但真會這麼做的人,你可是我聽過的唯一一個。”
“呃,不過我可不打算養成習慣。”
“你這輩子都當小偷嗎,伯尼?”
“呃,倒也不是一輩子。我剛開始只是個小孩,就跟其他人一樣。哦,對了,我很愛你咯咯笑的樣子,跟你很配。我想我是從不再是小孩以後才開始做小偷的。”
“我看你可一直都是小孩,沒變過,伯尼。”
“我有時候也有這種感覺,吉莉安。”
然後我便開始講我自己,還有我瘋狂的犯罪生涯,比如當初是怎麼開始偷溜進別人的房子,純粹只為那種刺激,而之後不久便覺得,既然你人都在裡面了,乾脆放手去偷,感覺會更新鮮。我講她聽,不知不覺我們已喝完咖啡,她打開一瓶寶貴的義大利蘇韋瓦白葡萄酒。我們捧著高腳杯喝下冰涼的酒液,並肩坐在沙發上,然後我又說下去,希望沙發可以變個魔術塌陷成床。吉莉安,她真可愛,而且她又是那麼專心地在聽,頭髮聞起來有一股早春花朵的味道。
酒瓶快空時她說:“你現在打算怎麼辦,伯尼?既然你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想個辦法把消息透露給警方。我想通過雷·基希曼去說故事。這不是他的案子,不過他老兄只要聞到錢味,什麼規定在他手上都可以像拐杖糖一樣扭來扭去。天知道他打算怎麼從這案子裡擠出錢來。要是珠寶露了面,警方可會沒收了當證據。不過只要有一塊錢能摳,他就能摳得到,再說那是他家的事,不是我的。”
“我知道,他要你打電話給他。”
“嗯哼。不過現在不行,我害怕。這會兒是三更半夜。”
“幾點了?哦,真是半夜了。我沒注意到已經這麼晚了。”
“我得找個地方待著。只怕我自己的公寓暫時不行。他們也許還沒派人監視,不過這會兒他們拿著通緝令要抓我,我可不想冒這個險。我可以睡到旅館去。”
“別說笑了。”
“你覺得那樣可能有危險?我看你說得沒錯。這個時間旅館沒多少人投宿,而且會讓人生疑。呃,總有個辦法我可以試試。就找個空屋子吧,住戶全去度假了,我可以讓自己賓至如歸。這招金髮姑娘①就用得挺順手。”
①金髮姑娘(Goldilocks),美國童話書里擅自闖入熊屋的小姑娘。
“別說笑了。你昨晚待在我這裡,現在也可以。我不希望你去冒險被捕。”
“呃,克雷格有可能——”
“別說笑了。克雷格不會過來,要是他真來,我也不會讓他進門。我很生克雷格的氣——如果你想知道的話。我覺得他太不像話,他或許是挺棒的牙醫,但我可不敢說他人有多好。”
“呃,你真好,”我說,“不過這次我睡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