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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安排我自首,承認有罪以求減刑。檢察官會很高興,這樣可以不用審判,十拿九穩地把我定罪。然後我會上訴要求把罪名改成過失殺人或行竊時意外致死,最後我就可以混個——我不知道,也許五到十年徒刑之類。我有可能三年後就被放出來了。”我皺皺眉,“當然,現在格拉堡又死了,情況可能不同了。放著兩具屍體,他們說不定會堅持判我二級謀殺,那麼就算我服刑期間表現良好,至少也得五年見不著天日。”
“可你是無辜的,律師怎麼可以要你承認有罪?”
“他什麼都不能要我做,不過他可以給我建議。”
“所以克雷格才會換律師。那個布蘭肯施普一開始就當他有罪,可弗瑞爾先生不這樣。”
“所以現在克雷格出來了。”
“嗯。”
“就算我找到相信我的律師,但對我不利的證據那麼多,只有瘋子才會陪我上庭。”
她開始說什麼,不過我沒在聽。我覺得有個什麼東西在我的腦子裡轉來轉去,我追蹤著它——像一條在追自己尾巴的狗。
我拿起電話簿。弗蘭奇姓什麼?艾克曼·法蘭西絲。艾克曼。沒錯。我找到她的名字,登記為艾克曼·F.,地址是東城二十七街,離所有她鍾愛的酒吧只有幾個路口。我撥了她的號碼,聽著電話鈴在響。“你打給誰,伯尼?”
我掛斷電話,又找禿比·科克倫的號碼,開始撥。沒人接。我又試了一次弗蘭奇的號碼。還是沒人接。
“伯尼?”
“我成了瓮中之鱉。”我說。
“我知道。”
“我看我得去自首。”
“可如果你是無辜——”
“我是謀殺案的通緝犯,吉莉安。說不定我真得自訴有罪以求減輕刑罰。雖然想到這一點就不舒服,但看來也由不得我了。說不定我運氣足夠好,審判的時候也許會有什麼新的證據冒出來。也許我可以雇個私家偵探專門調查這個案子,我這業餘的沒什麼運氣。不過我要是再繼續四處招搖的話,難保什麼時候會被警察一槍打死。再說屍體一天比一天多,我可受不了。如果我一天前自首的話,格拉堡命案就沒法嫁禍給我了。”
“你打算怎麼辦?到警察總局去?”
我搖搖頭。“基希曼要我向他報到。他說那樣我比較安全。他是希望逮到我可以居功。我是希望自首的時候有律師在場。他們可以讓你七十二小時都不跟人接觸,不用正式拘押,僅僅是來來回回地把你從一個管區送到另一個管區。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給我這個優惠,但我可不想冒險。”
“那你要打電話給你的律師?”
“我正在想。我的律師代表我出面一直表現不錯,因為我都是有罪的,可他代表無辜的人出面又有什麼用呢?克雷格的那個埃洛爾·布蘭肯施普也是這樣。”
“那你打算怎麼辦?”
“我想請你幫個忙,”我說,“我要你打電話給克雷格。讓他找到他的律師,那個叫什麼的……弗瑞爾吧,我要他們倆和我在他的辦公室見面。”
“弗瑞爾先生的辦公室?”
“克雷格那兒吧。這個地點大家都知道。中央公園南區,也比較方便。現在是十二點半,見面時間就定在四點吧,因為在那之前我還有幾件事要辦。”
“你要克雷格也在場?”
我點點頭。“當然,要是他不露面的話,告訴他我會把他扔去餵狼。他設計要我去偷克里斯特爾的珠寶。說白了,我就這麼一張王牌。他絕對不希望我告訴警察我們有過什麼樣的安排,要我閉嘴可得付出代價。我希望弗瑞爾站在我這邊。我希望由他安排我向警察自首,我也希望得到金錢可以買到的最佳辯護。也許弗瑞爾最終會雇個刑事律師幫忙,也許他會運用私家偵探。我不知道他打算怎麼進行,這些事今天下午我們可以安排。你告訴克雷格,要是他們倆沒按計劃出現的話,我就揭他的底。”
“四點在他的診所?”
“沒錯。”我伸手拿起外套。“我還有事要辦,”我說,“得去幾個地方。確保他們準時到達,吉莉安。”我走到門口,扭頭看著她。“你也過去,”我說,“說不定會很有趣。”
“你說真的?”
我點點頭。“我對克雷格是個威脅,”我告訴她,“這是我的王牌,我不會輕易放過。他和弗瑞爾為了讓我自首,可能什麼都會答應。等我按他們的意思到警察局投案後,他們完全可能食言,不管我的死活。我要你到場作證。”
我忙了整個下午,打了幾個電話,乘了幾次計程車,找過幾個人談話。在此期間我一直在注意是否有警察的蹤跡,偶爾會看到一兩個。城裡到處都是他們的人,走路的開車的,穿制服不穿制服的。好在我看到的沒一個在找我——如果遇到在找我的,也是我先看到他們。
三點過幾分,我發現了我在找的人。他在第三大道的一家沙龍里,胳膊肘撐著吧檯,腳踩在銅杆上,看到我跨進前門,立刻對我睜大了眼睛,並露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