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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能認定有東西被偷了?”
“死掉的那女人的珠寶比卡地亞專賣店櫥窗里的還多,可她的公寓裡現在只剩下糖果餅乾盒子裡的贈品。我想東西總不可能自己長腿吧。”
“也許她放在銀行金庫里。”
“沒有人會把珠寶全放在銀行金庫里。”
“也許謝爾德里克拿了。”
“當然。他記得要把那地方翻個底朝天,帶走所有的珠寶,可他實在心不在焉,那叫什麼來著——手術刀,倒是留在了她的心臟里。我看這事不對。”
“也許是警察拿走了。”
“辦案警察?”他朝我咂咂嘴,“伯尼,你真讓我驚訝。你覺得兩個調查命案的傢伙願意放下工作去搶劫死人?”
“這種事也不是沒聽說過。”
“你是認真的嗎?我很痛恨這種事。不過這次可沒發生,因為他們踢開謝爾德里克前妻的家門時,樓下的鄰居都在旁邊。有人在看,沒有機會下手。我很驚訝,這種事你竟然不知道?”
“呃,如果得跨過死人去拿珠寶,可能你也下不了手,雷。我也很驚訝,這種事你竟然也不知道?”
“也許吧。”
“不只是也許。”
他固執地搖搖頭。“不對,”他說,“這事我只能說是也許。你知道你有什麼本事嗎?你可有天大的賊膽哪,伯尼。我還記得當初我和那該死的羅倫·克萊默在東六十幾街撞上你的時候,你多酷啊,臥室里躺著個人,可你看上去像公寓裡沒人一樣。”
“那是因為我不知道臥室里有個人。記得嗎?”他聳聳肩。“知不知道都一樣。你有賊膽,隨你怎麼說都沒用。要不你為什麼要給自己找個不在場證明?”
“也許我真去看了拳擊比賽,雷。這一點你想過沒有?”
“沒看多久。”
“也許我找了不在場證明——可我真的沒有,因為我的確去了賽場——”
“行了,行了。”
“我在干別的活兒。我可沒迷上珠寶。那玩意兒要出手可是越來越難了,銷贓的人也越來越難對付,這你也知道。也許我是摸走了誰家的錢幣收藏,順便找了個不在場證明以防萬一,因為我知道收藏的錢幣長腿走路以後,你們這夥人肯定會來敲我的門。”
“我可沒聽過說當晚什麼地方有錢幣收藏被人摸走。”
“也許屋主出城去了。也許他還不知道已經丟了。”
“還有,也許是你搶了哪個小孩的存錢罐,他還在忙著哭,沒來得及報警。”
“也許。”
“也許大便還不臭呢,伯尼。我看是你拿了謝爾德里克老婆的珠寶。”
“沒有。”
“呃,你當然只能這麼說,可我不一定相信。”
“我說的是實話。”
“對啊,當然。你和謝爾德里克的護士共度一晚,是因為你沒有別的地方可待。你的話我全信,伯尼,所以我才能現在還穿著藍色制服。”
我沒吱聲,他也沒再說話。我們在四周繞了繞。UPS的卡車早已不再擋路,我們就在車流里漂著,偶爾轉個彎,在曼哈頓城區悠閒地繞著街道亂逛。如果你只注意到天氣,說不定會把這一天錯當成一個美好的秋日。
我說:“雷?”
“嗯,伯尼?”
“你有什麼想要的嗎?”
“總是有的。有這樣一本書,叫《贏家守則》,《郵報》上摘錄過很長段。整本書從頭到尾都在教人如何自私自利,其他人的死活應該由他們自己負責。想想居然還有人需要買書來學習我們從小就知道的事。”
“你想要什麼,雷?”
“來根煙吧,伯尼。哦,媽的,你跟我說過你戒了。我抽根煙你介意嗎?”
“我可以忍受。”
他點上一根煙。“那些珠寶,”他說,“你從她的公寓拿走的珠寶。”
“我沒拿。”
“呃,那我們就假設你拿了,行嗎?”
“行。”
“呃,”他說,“我從不貪心,伯尼。我只要一半。”
第11章
蜘蛛酒吧里陰暗空蕩。椅子放在桌上,凳子倒立在吧檯上。窗口的一份菜單上說明他們周一至周五供應午餐,但今天是周六,他們要到下午三四點才會把燈打開。我一直在列克星頓大道上,沿著馬路往上城走了一兩個街區,到了一個很小的酒館,裡面的酒保在對著女性顧客擠眉弄眼,滿口“親愛的”、“寶貝”和“甜心”之類的話。她們全都咽了下去。我則咽下三明治、奶油乳酪棗子核桃麵包,喝了兩杯不怎麼樣的咖啡。
格拉堡,格拉堡,格拉堡。我在一家旅館的大廳里翻閱著曼哈頓電話簿,找到八個格拉堡,另外還有兩個格拉波。我向出納換來一堆一角硬幣,把十個號碼全打了一遍。其中六個沒人接,另外四個根本不知道有個叫格拉堡的畫家。有一個說她丈夫的哥哥是油漆工①,室內室外都漆,不過他住在紐約州北部的果園城。“在水牛城的近郊,”她說,“總之他沒改過名字,還是叫格拉堡斯基。可我估計這對你沒什麼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