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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頁

    孫沐風的臉色很難看,但還是在不斷的冷笑。

    作者:中遊騎兵回復日期:2009-6-15 14:18:00

    總算貼到結局了,我也鬆了口氣,我其實和你們一樣,是個急性子,到了結尾,我都是一口氣寫完。所以我的故事,結尾都不太好看。

    替你們擔心了,因為下一篇篇幅會很長,哈哈,具體原因開篇再告訴你們。呵呵

    作者:中遊騎兵回復日期:2009-6-16 14:03:00

    十二

    王大林沒有理他,”現在我再說說謝蕊被殺一案吧。

    可以這麼說,你想殺死周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在一周前,你就制定過一個計劃,要殺掉周怡,不過,你卻殺錯了人”

    在場的人都愣住了,低聲議論起來。

    王大林引著大家又進了客廳。

    “周怡和謝蕊從後面看,無論是身材或是髮型,都可以說是一模一樣,而且謝蕊當天穿的衣服,十幾年前流行過,周怡也有一件,那天到你家,我就拿了張周怡穿著同樣顏色款式衣服的照片。  

    我在公安網上查過你們的戶籍證明,案發那天正好是你們的結婚記念日。而周怡本來是要在那一天趕回來的,可車壞在了半路,為了趕稿子,她又回到了山上。

    這些你都知道,你約她晚上在公園見面,知道她不能回來,你還是一個人到了公園”

    王大林緊緊盯著孫沐風,發現他的呼吸漸漸急促起來。

    “這時,你看到了正在等王一丞的謝蕊,她背對著你,穿著周怡年青時的衣服,你明明知道那不是周怡,但在激動之下,你用石頭殺害了謝蕊”......

    “不要再說了!”孫沐風抱著頭蹲下去。

    王大林沒有理他,”當時你並沒有離開,聽到有動靜,你躲到了樹後。王一丞見謝蕊躺在地上,忙著去搶救,忙亂中,他隨手把石頭扔在了身後,你偷偷撿上然後離開了。

    從吳山那裡你聽說了案子的基本情況,當知道我們沒有排除有其他嫌疑人的存在,於是你便自作聰明的把粘有王一丞血指紋的石頭又扔回現場。

    不過,刑警把現場翻了個底朝天,那片在勘查時根本沒什麼石頭”  

    孫沐風抬起頭,”你是怎麼找到我的?”

    “說實話,我前面一點頭緒也沒有,直到看了周怡的死亡現場,我搞懂了這些機關後,也明白了你是一個多麼自作聰明的人了”

    “不可能,你也說那是一個天衣無縫的計劃!”

    王大林笑笑,”你小說看多了吧,這樣的現場,稍有點腦子的刑警,都會發現問題,早晚會搞清楚。

    反而你認為簡單的案子,我們卻一頭霧水。在對周怡進行屍檢時,我有種強烈的感覺,再哪見過她,後來我想到了,她屍身的側面和謝蕊的幾乎一模一樣。

    那塊石頭,你說磁性強,沒有什麼收藏價值,沒錯。但有句老話,叫,玉養人,磁養玉。

    那石頭沒什麼收藏價值,但放在這堆玉石中間,還是很養玉的”

    說完,取下隔斷上的一塊玉石,把物證石頭放在了那個基座上,吻絲合縫。

    “瞧,這石頭原本就是放在這的,我早就該發現的”

    孫沐風嘆了口氣,”我早就想殺她了,她口口聲聲說愛我,卻一天不著家,你說的沒錯,我再等等再殺她,也許你們就抓不住我了,可我受不了了。那天我看到了謝老師,我一下子回到了十年前,那時,她就穿這一身,在青年公園等我,我昏了頭,想我們如果沒有開始,也就不會有現在可怕的生活了。 一石頭砸下去,我才明白,殺錯人了。  

    她回來,居然還象以前一樣,享受我為她做的一切,我受不了了,一個無辜的女孩為她死了,她居然沒事人一樣,我要殺了她,給謝老師報仇......”

    兩年後,王一丞考上了口內的一家師範大學,臨行前,他鄭重的給王大林和高佳磕了頭。

    王大林知道,他不會再回來了。

    完

    開篇的話

    以前我一直以為,寫短篇比長篇難,長篇作者只要構思一個案子,然後全文不停的寫包袱吸引讀者就夠了,而短篇則得不停編案子。

    拿我來說吧,每到值班時,在辦公室花兩三個小時把案子編好,第二天動筆寫。

    一直以來,都有書友說,很多案子也可以擴成長篇。我早就有這個心了。

    有出版社建議我寫個長篇試試,動筆以後才發現,即要保持我一貫簡潔的風格,又要兼顧長篇的字數,確實挺難。

    可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來了,出版編輯不同意我在網上貼出結尾。

    我猶豫了,可他說的問題也很現實,現在的出版商都不會對系列短篇小說感興趣,因為實體書讀者的閱讀習慣不同,必須先寫個長篇,混點名,才有可能結集出版的。  

    我更猶豫了。

    我這個人,在網上和現實中都秉承一個作人原則。所以,我得說話算數。

    在作了幾天的思想鬥爭後,<完美謀殺>是部長篇,大約十七八萬字,我不會寫兩個結局。而是同時寫兩個不同的故事,一篇七八萬字,我繼續發天涯,另一部,買糕的,我寫給出版社。

    我得先說一下我前面的寫作方式,我每天抽出一到兩小時的上班時間寫作,下班回家啥都不寫,周末也一字不寫,可美了。

    但是,在天涯我遇到了你們這些書友,一直對我很支持,這是我一直寫到現在的重要理由,所以,改變我的寫作習慣我也認了,誰讓我是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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