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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我們一點機會都沒有。”
“不,”我說,“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這件案子的調查工作要涉及的不僅僅是他們留下的這一點線索。起始點是他們拿著差不多五十萬元逃之夭夭的事實,他們可能做兩件事,兩件事都可以引起人們的注意。”
凱南想了想。“花掉,”他說,“還有呢?”
“吹噓。歹徒常常會自吹自擂,如果遇到值得誇耀的事情則更不得了,有時候他們會對那些很樂意轉手出賣消息的人吹噓,要訣在於你得把風聲放出去,讓大家知道買主是誰。”
“你有什麼主意嗎?”
“我的主意多得很,”我說老實話,“剛才你想知道我還保有多少警察的成分,我實在不知道,不過碰到這類問題,我的解決方式仍然和帶警徽時一樣,那就是反覆琢磨,直到感覺可以掌握它為止。像這樣的案子,我立刻會想到幾條不同但都有可能性的調查途徑,很可能到頭來每一條都會走進死胡同,但仍值得一試。”
“所以你願意試試看?”
我低頭看看自己的筆記本,說:“嗯,我有兩個問題:第一,我想我在電話里已經跟彼得提過了,這個周末我本來打算去愛爾蘭的。”
“出差?”
“度假。今天早上我剛剛全部安排好。”
“你可以取消啊。”
“我是可以。”
“如果取消會讓你在金錢上有任何損失,我一定會費用給予補償。另一個問題是什麼?”
“另一個問題是,不論我辦出什麼結果來,你會怎麼處理?”
“答案你已經知道了。”
我點點頭。“這就是問題。”
“你不可能控告他們綁架或謀殺,因為沒有犯罪證據,有的只是一個女人失蹤了。”
“沒錯。”
“所以你一定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這樣問有什麼意義?你真要我說出來嗎?”
“但說無妨。”
“我要那些天殺的死!我要在現場,我要自己下手,我要看著他們死!”他說得很平靜,很直率,聲音里不帶感情,“這就是我要的,”他說,“現在我想這件事想得發狂,其他的我一概不想要了,我無法想像自己還會想做任何別的事。跟你想的是不是差不多?”
“差不多。”
“抓走一個無辜的女人,把她剁成肉塊,干出這種事情的人,你還會在乎他們的下場嗎?”
我想了一下,並沒有想太久。“不會。”我說。
“我跟我哥哥會做我們該做的事。你不必參與。”
“換句話說,我只是判他們死刑而已。”
他搖搖頭,“是他們自己判自己死刑的,”他說,“就憑他們的所作所為。你只是從旁協助運作而已。怎麼樣?”
我猶豫了一下。
他說:“你還有疑問,對不對?有關我的職業。”
“那是因素之一。”我說。
“你說我賣古柯鹼給學生,我並不,呃,我沒有在學校里交易。”
“我想你也沒有。”
“更準確地說,我並不是賣貨的人,我是所謂的貿易商;你知道其中的差別吧?”
“當然,”我說,“你是那條一直都能躲開魚網的大魚。”
他笑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特別大的那條。從某些方面來看,其實中間商才是最大的,交易量也最大。我做生意時以重量計,也就是說我要不就帶大量的貨進來,否則就向有貨的人購買,轉手給那些少量出售的人。我的顧客或許交易得比我多,因為他們永遠都在買和賣,而我一年卻只做兩三筆生意。”
“不過你還是過得很不錯。”
“我過得不錯。吃這碗飯風險很大,你要擔心法律,還要隨時小心那些想坑你的人。通常如果風險大,利潤就會高。而且生意就在那裡,大家就是要那些貨。”
“你所謂的貨是古柯鹼?”
“其實我做古柯鹼的機會很少,大部分交易的都是海洛因,還有些大麻,不過這兩年來差不多都是海洛因。聽著,我老實對你說,我不會為此道歉。有人用它,上了癮,他們會搶自己老媽的錢包,會闖進別人家去偷,會用因為藥過量而死,死的時候手臂上還扎著針筒,他們會共用針筒,傳染愛滋病,這些事我全都知道。還有人製造槍枝,蒸餾烈酒,種菸草。每年死於酒精和尼古丁的人有多少?和死於毒品的人數比較起來又怎麼樣?”
“酒和煙是合法的。”
“有什麼不同嗎?”
“有一些差別,雖然我不確定有多大。”
“或許吧。就算有我也沒看到。無論是哪一種,貨本身都是骯髒的。它能夠殺人,或是被人用來自殺或彼此殺戮。但有一點我至少比他們強,我不會去替我賣的東西作GG,不會派說客去國會,不會聘請公關去對大眾鬼扯淡,說我賣的屎其實對他們有好處。哪一天人們不想要毒品了,就是我改行作別的買賣的時候了,我也不會到處去哭去嚎,要求政府發聯邦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