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彼得說:“但你賣的東西到底不是棒棒糖,寶貝。”
“確實不是。貨本身是骯髒的,我從來沒說過它不髒。可是我做的部分,是乾乾淨淨的去做,我不會去訛人,不會去殺人,我做的是童叟無欺的交易,而且我會謹慎地挑選交易對象。因為這樣,我還活著,也是因為這樣,我不在監獄裡。”
“你曾經入過獄嗎?”
“沒有,我從來沒被逮捕過。所以如果你考慮的是這一點,怕說出去難聽,說你替一個人盡皆知的毒販做事……”
“這並不是我考量的因素。”
“從官方的觀點來看,我不是人盡皆知的交易商,不過我可不敢保證緝毒小組或毒品管制署沒人知道我,但我沒有前科,據我所知,我也從來不是官方調查的對象。我的房子沒被監聽過,電話沒被竊聽過。如果有,我一定會知道,剛才我已經告訴你了。”
“對。”
“你坐一會兒,我想給你看樣東西。”他走進另一個房間,回來時手裡拿著一張鑲在銀框裡的五乘七寸大小的彩色照片。“我們結婚那天照的,”他說,“兩年前的事,還不到兩年,五月才滿。”
他身穿燕尾服,她一身白。他笑得很開心,而她則沒有露齒,我先前提過原因。不過她容光煥發,你知道她是從心底里洋溢著快樂。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不知道他們對她做了什麼,”他說,“這是我不讓自己去想的事情之一。他們殺了她,像屠夫一樣剁了她,對著她開了些下流的玩笑,所以我非採取行動不可。因為如果我不做,我就會死!如果我能自己可以,我一定會自己行動,事實上我和彼得已經試過了。可是我們不知從何下手,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我們不諳步驟。你剛才問的那些問題,所要採取的途徑,都讓我見識到在這一方面我根本像個無頭蒼蠅,所以我要你幫我,再高的價錢我都會想辦法付,錢不是問題,我有很多錢,只要有必要,我都願意花。如果你說不,我要麼就會去找別人,要麼就自己再去試,否則我還能怎樣呢?”他隔著桌子伸手把那張照片拿過去,看著它說:“老天,那是多麼完美的一天,”他說,“接下來的每一天也都如此,但最後搞得一團糟!”他看著我,“沒錯,我是個毒品經銷商,是個毒販子,你愛怎麼叫怎麼叫。沒錯,我就是打算宰了那幾個天殺的人渣。一切都擺明了,你怎麼說?是留下還是出去?”
我最好的朋友,那個我想去愛爾蘭跟他會合的人,是個職業罪犯。據聞,有天晚上他手提一個保齡球袋,大搖大擺地走過“地獄廚房”①的街道,然後從袋子拿出一顆人頭。我雖不敢發誓真有其事,但不久前在馬斯佩斯體育館地下室,我就在他的身邊,親眼目睹他一刀斬下一名男子的一隻手。當晚我的手裡握了一把槍,而我也開了槍。
①指紐約曼哈頓的一個社區,包括第三十四和第五十七大街之間的地區,大致從第八大街到哈得孫河。
所以說,在某些方面我仍是個十足的警察,但在另一些方面,我已改變了不少。我早已吞下了駱駝,怎麼會被蚊蟲噎住?
“我留下。”我說。
第03章
過了九點,我才回到旅館。我和凱南·庫利進行了一次長談,我的筆記本里寫滿他朋友、合伙人和親屬的名字。我到車庫裡去檢查過那輛豐田汽車,找到播放機里那盤貝多芬音樂磁帶。除此之外我在弗朗辛的車裡沒有發現其他的線索。
我沒能有機會檢查那輛運回她的屍塊的灰色天霸車。由於綁架者違規停車,交通局的拖車在周末來把它給拖走了。我當然可以去追蹤,但又有什麼用呢?那肯定是專門為這次運屍塊而偷來的車,種種跡象表明很可能在被偷之前它就已經被廢棄很久了。警方搜證小組或許能夠根據在後車廂或車內發現的諸如污漬、纖維或印記之類的線索,展開一條值得追蹤調查的路線,可是我沒有那樣的人力,我只能在布魯克林到處亂轉,找一輛不能告訴我任何秘密的爛車。
我們三個人坐著那輛別克開了很長一段路,我們沿著案發當天的路線,一路經過達戈斯蒂諾超市和大西洋街上的阿拉伯美食店,然後往南開到海洋大道以及法拉格特大道交叉口的第一個電話亭,接著再往南到弗萊特布希區,之後沿著N大道向東開到韋特蘭斯大道上的第二個電話亭。我並不需要親眼去看這些出事地點,盯著一部公用電話看其實搜集不到多少情報,但根據經驗,去親歷一下現場,去走走那些人行道和樓梯,總是都能幫你掌握到那種真實感。
這樣做同時可以讓我從頭再詢問庫利兄弟一遍。通常警方在做調查時,目擊證人幾乎都會抱怨他們總要不斷地對不同的人重複敘述同一件事。對他們來說這樣似乎毫無意義,但其實不然。如果你敘述的次數足夠多,而且講的對象又都不一樣,或許你會想起以前忘記的事,而且不同的人可能會聽到別人忽略的細節。
途中我們在弗萊特布希區一家叫阿波羅的咖啡店停下。三個都點了希臘圓餅夾肉,味道不錯,可凱南幾乎沒碰他盤子裡的東西。後來在車上他說:“我應該點個蛋或者別的什麼,從那天晚上開始我對肉就一點胃口都沒有。我吃不下去,一看到就反胃。我相信這種感覺一定會過去的,不過現在我應該叫別的東西。簡直莫名其妙,點的東西送來了,我卻吃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