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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現在……”

    “現在我們什麼都沒有,唯一有的就是自己的拇指插在自己的屁眼裡①,還有什麼?我說我們會帶錢去,你們帶我太太來;他們說不。說這種交易不是這麼幹的。我能說什麼,你留著我太太好了?你不喜歡我做生意的方式,把她賣給別人嗎?我不能這麼說啊。”

    ①thumb up in one‘s ass,意為“不作為,廢物”。

    “是不行!”

    “只有一件事我能做。他說一百萬,我說四十萬。我說去你的,就是這麼多!結果他買了。如果我說……”

    這時電話鈴響了。凱南講了幾分鐘,在便箋紙上做了點記錄。“我不是一個人,”談話間他這麼說,“我哥哥在這裡,他會跟我去。這件事沒得商量。”他聽了一會兒,正要說話,電話“喀”的一聲掛斷了。

    “得上路了,”他說:“他們要我把錢裝在兩個大塑膠袋裡。這簡單。但為什麼要分兩袋裝呢?或許他們沒看過四十萬現金,不知道體積多大。”  

    “也許醫生交代他們不可以提重物。”

    “也許。我們得去海洋大道和法拉格特路交叉口。”

    “那裡不是弗萊特布希區嗎?”

    “應該是吧。”

    “當然是,法拉格特路,隔兩個街區就是布魯克林大學嘛。那兒有什麼?”

    “一個電話亭。”等錢分別裝進兩個垃圾袋之後,凱南遞了一支九毫米口逕自動手槍給彼得。“拿著,”他堅持,“我們不該手無寸鐵地去。”

    “我們根本不想去,帶把槍夠幹什麼?”

    “不知道,反正帶著就是了。”

    出門的時候彼得一把抓住弟弟的臂膀。“你忘了啟動警報系統。”他說。

    “又怎樣?弗朗辛被他們抓走了,錢揣在我們身上,家裡還有什麼可偷的?”  

    “既然裝了警報器就用嘛。要說沒用,帶把槍還不是一樣沒用。”

    “嗯,你說得有理,”凱南說罷便鑽回屋裡,回來時他說:“尖端科技的安全系統,你不能闖進我家、竊聽我的電話或監聽我的房子,只能架走我老婆,使喚我拎著兩個裝滿百元大鈔的垃圾袋在城裡疲於奔命。”

    “哪一條路好走,寶貝?我打算走灣脊公園大道,然後由金斯高速公路上海洋大道。”

    “隨便。有十幾種走法,每種都差不多。你想開車嗎,彼得?”

    “你要我開嗎?”

    “嗯,最好讓你開。我現在這個樣子,很可能會去撞警車的屁股,或者輾死一個修女。”

    本來他們應該在八點三十分的時候抵達法拉格特路上的電話亭,結果彼得的表顯示他們早到了三分鐘。彼得待在車裡,凱南走到電話前站在那兒等電話鈴響。之前彼得已經把那支槍塞進後腰,開車途中他一直感覺到那把槍的壓力,後來又把它掏出來,放大腿上。

    電話鈴響了,凱南拿起電話。八點三十分,對方是在對時行動,還是在監視整個地區?此刻在對街的某一棟樓里,是否正有一個人坐在一扇窗戶後面把他們看得一清二楚?  

    凱南大步踱回車旁,斜倚車身。“韋特蘭斯大道。”他說。

    “從來沒聽說過。”

    “在弗萊特蘭茨區和米爾盆地中間那一帶。他告訴我怎麼走。法拉格特接弗萊特布希區,從弗萊特布希區上N大道,直走下去就會到韋特蘭斯大道。”

    “然後呢?”

    “去另一個電話亭,韋特蘭斯和東六十六街交口。”

    “幹嘛要這樣跑來跑去?你知道為什麼嗎?”

    “想讓我們發狂,想確定我們沒找後援。我不知道,彼得,或許他們就是想整整我們。”

    “這招很管用。”凱南繞到左邊,上了車。彼得又說:“法拉格特接弗萊特布希,弗萊特布希接N大道,那應該在弗萊特布希區上右轉,到了N大道再左轉?”

    “右!我是說沒錯①,到弗萊特布希區右轉,N大道左轉。”

    

    ①英語中的“右”和“正確”均為“right”一詞。

    “給我們多少時間?”

    “他們沒講,我不記得他們提到時限。但他們說儘快。”

    “那大概不能停下來喝杯咖啡了。”

    “大概不行。”凱南說。

    到了韋特蘭斯大道和六十六街轉角處,同樣情況又演練一遍。彼得等在車裡,凱南走到電話前面,電話鈴幾乎立刻就響了。

    綁架者說:“非常好,動作很快。”

    “現在怎麼樣?”

    “錢在哪裡?”

    “擺在后座,用兩個塑膠袋裝著,都照你們說的。”

    “很好。現在我要你和你哥哥沿著六十六街走到M大道上。”

    “你要我們走路過去?”  

    “對。”

    “帶著錢?”

    “不,錢留在原處。”

    “留在車子后座。”

    “對,車門別鎖。”

    “我們把錢留在沒上鎖的車裡,然後走到一個街區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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