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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開著那輛凱美瑞送我回家,但他自己得回殖民路弟弟家住。綁架發生之後他一直住在那兒,睡客在客廳的沙發上。他需要回家拿些衣服。
若非如此,我會打電話叫輛計程車。我搭地鐵很自在,很少覺得不安全,可是口袋裡揣著一萬元現金還去坐地鐵,似乎省得過頭了。萬一真碰到搶劫,肯定會覺得自己愚蠢之極。
那筆錢是付給我的定金,兩捆百元大鈔,每捆五十張;這兩捆錢和拿去贖弗朗辛·庫利的八十捆一模一樣。對於應該收多少費用,我一向很頭痛,但這一次我省了作決定的麻煩,凱南把那兩捆錢丟在桌上問我這樣夠不夠,我說他付得太多了。
“我出得起,”他說:“我的錢多得是。他們沒有榨乾我,還差得遠哪。”
“你付得出一百萬嗎?”
“要出國才行。我在凱曼斯群島開了個戶頭,裡面有五十萬。下面的保險箱裡有將近七十萬。如果我打幾個電話,其實應該可以在紐約湊到三十萬。因此我常常想——”
“想什麼?”
“哦,只是胡思亂想。比如,假如我付了一百萬,他們會不會讓她活著回來?或者說如果我在電話上的口氣緩和一點,如果我禮貌一點,拍拍他們的馬屁之類。”
“他們還是會殺她的。”
“我也是這麼告訴自己的,可是我怎麼能確定呢?我沒有辦法阻止自己不去想是不是有哪一件事我應該做卻沒有做。或者我一開始就來硬的,不確定她還活著,就一毛都不給。”
“他們打電話來時她可能已經死了。”
“但願你說的是真的,”他說,“可我不能確定。我一直在想,我本來一定可以做些什麼,把她救回來。我一直都覺得是我的錯。”
我們從高速公路回曼哈頓,先走海岸公園大道,然後由高恩努斯進隧道。當時交通並不擁擠,可是彼得開得很慢,時速很少超過四十英里。剛開始我們沒怎麼講話,似乎靜默似乎會一直持續似的。
“前兩天可真是不好受。”他終於開口了。我問他是怎麼撐下來的。“哦,我沒事。”他說。
“近來你有沒有參加聚會?”
“我去得還是比較規律的,”過了半晌他說,“可是這件鳥事發生之後一直沒機會去,你也知道我很忙。”
“你要保持清醒,否則你對你弟弟一點好處都沒有。”
“我知道。”
“灣脊區也有聚會,你不必大老遠地進城。”
“我知道。昨天晚上我本想去的,可惜沒趕上。”他用指頭敲打著方向盤,“我本來以為今晚我們可以早點進城,去聖保羅教堂,可是又錯過了。等我們到的時候都已經快十點了。”
“休斯頓街上十點鐘有個聚會。”
“哦,我不知道,”他說,“等我回房間,拿了東西……”
“萬一你錯過十點的,十二點還有一場,同樣地點,休斯頓街,在第六大道和瓦里克街之間。”
“我知道地點。”
他的語氣告訴我他不希望我再說下去。過了一會兒他說:“我知道我應該去參加聚會。我會儘量趕十點那一場。至於午夜嘛,我不知道,我不想讓凱南一個人獨處太久。”
“也許明天早上你可以去參加一個在布魯克林舉行的聚會。”
“也許吧。”
“那你的工作呢?也不去了?”
“就這一陣子。周五和今天我都打電話去請病假,就算他們想炒我魷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那樣的工作並不難找。”
“什麼樣的工作?送快遞?”
“其實是送午餐,替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上一家熟食店跑。”
“一定不好過,你干一份只能餬口的工,你弟弟卻大把地撈鈔票。”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我必須把這些事情都分開,你知道嗎?凱南要我替他工作,或者跟他一起做,隨便你怎麼說。可一旦進了那一行,我就不可能保持清醒。倒不是因為你整天和毒品在一起,真正的情況並不是那樣的,你跟貨其實很少實際接觸。而是整個態度的問題,我指心態,你懂我的意思吧?”
“當然。”
“至於聚會的事,你說得對。知道弗朗辛的事以後我一直很想喝酒。我是說從她被綁架開始,在他們還沒做下那事以前。雖然還沒到無法控制的地步,不過要不去想,很難。我把它推開,可它馬上又回來了。”
“你有沒有跟你的輔導員聯絡?”
“我其實並沒有輔導員。剛開始戒的時候他們給我安排過一個臨時的,開始我會按時打電話給他,可是後來好像慢慢就疏遠了。他很難找。我應該去找個固定的輔導員,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沒去做這件事。”
“等哪一天……”
“我知道,你有輔導員嗎?”
我點頭,“我們昨晚才見面。通常每個禮拜天吃個飯,談談彼此一個星期以來的生活。”
“他會給你忠告嗎?”
“有時候,”我說,“可是我還是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