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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文中“港家兄弟”為Kongs,是洪(Hong)和金(King)的合稱。而香港和金剛的英文分別為Hong Kong和 King Kong。
“哦!”
“加上以前他們最喜歡的遊戲是‘大金剛’①。”
①Donkey Kong,任天堂的一款遊戲,主角是一隻體重八百磅的身強力壯的大猩猩。
“那是什麼東西,電子遊戲嗎?”
他點點頭,“好玩!”
那時我們坐在公共汽車總站的一個點心店裡,他堅持要在那兒見面。我叫了一杯很難喝的咖啡,他吃一根熱狗,就百事可樂。他說:“你還記得我們在杜斯看到的那個傢伙‘襪子’吧?在那裡他是霸王,可是一站在港家兄弟旁邊,就不行啦!你也知道玩家都拼命想跟機器保持同樣的速度對不對,可是港家兄弟不必,他們永遠都比機器快一步。”
“你帶我來這裡,就是要介紹兩個彈子神童給我認識?”
“彈子機跟電子遊戲差得遠了,大哥!”
“也許吧,可是——”
“可是那中間的差別,比起電子遊戲跟港家兄弟現在玩的東西,又差得遠了。我告訴過你有些傢伙在杜斯混久了,變得很棒,棒得沒有對手了,對不對?所以就覺得很無聊。”
“你是說過。”
“有些傢伙就會迷上電腦。我聽說港家兄弟從一開始就玩電腦,他們就是靠電腦比電子遊戲機快一步的,在機器走下一步之前就已經知道了。你下不下棋?”
“略知一二。”
“哪天我們倆來玩它一盤,看你到底行不行。你知道華盛頓廣場上那些石頭桌子吧?很多人帶著鍾、棋和書去,一邊排隊等下場,一邊研究棋譜。有時候我就去那裡下棋。”
“你一定很棒。”
他搖搖頭。“有些傢伙哦,”他說,“你跟他們玩,簡直比在齊腰的水池裡賽跑還難,簡直寸步難行,因為他們的腦袋裡永遠都比你早走五六步。”
“有時候干我這行就是這種感覺。”
“真的啊?反正,電子遊戲對港家兄弟來說就是這樣,他們永遠快五六步,所以他們就去玩電腦啦。你大概會說他們是‘駭客族’,知不知道那是什麼?”
“我聽過這個詞兒。”
“大哥,你想查電話公司的資料,何必打電話給接線員,也不必去跟什麼副總裁哥哥糾纏,只要找港家兄弟就行了!他們能鑽進電話里,在裡面爬來爬去,電話公司就好像一個大怪物,他們能在怪物的血管里游泳。你還記得那部電影,叫什麼,《神奇旅程》①的?他們是進入電話里漫遊。”
①Fantastic Voyage,1966年上映的美國電影,是第一部利用微縮科技深入人體拍攝的科幻片。
“這我就不知道了,”我說:“如果公司里的高級主管都不知如何叫出那些數據——”
“大哥,你怎麼不聽我說呢?”他嘆了口氣,然後含著吸管用力一吸,把他那杯百事可樂里的最後一滴吸光。“你想知道街頭有什麼新聞,巴里奧、哈萊姆或杜斯發生些什麼事,你會去問誰?問他媽的紐約市長嗎?”
“噢。”我說。
“懂我的意思了吧?他們就好像在電話公司的街頭上混。你知道貝爾媽媽①吧?港家兄弟老早躲在她的裙子底下往上瞧了。”
①指電話的發明人貝爾。
“我們要去哪裡找他們?去杜斯?”
“不是告訴你了嗎,他們早就沒興趣了。他們偶爾會來瞧瞧有什麼新花樣,不過早就不在那裡混了。我們找不到他們的,他們會來找我們。我跟他們講我們會在這裡。”
“你怎麼跟他們聯絡上的?”
“你想呢?當然是傳呼嘍。港家兄弟永遠都在電話附近遊蕩。你知道嗎,這根熱狗好吃。你以為這種鳥地方東西一定很難吃,可是他們的熱狗還真不錯。”
“是不是表示你還想再來一份?”
“順便嘛。他們來這裡需要一段時間,然後還得打量打量你,才決定要不要進來見你。要先確定你是一個人來的,萬一他們怕你,馬上就可以拔腿開溜。”
“他們為什麼要怕我?”
“因為你很可能是替電話公司工作的警察啊?大哥,港家兄弟可是不法之徒!貝爾媽媽要是逮住他們,不拿鞭子抽他們的屁股才怪!”
“問題是,”吉米·洪說,“我們非得很小心不可。穿西裝的那些人深信駭客族是自黃禍①之後對美國大企業最嚴重的威脅,媒體整天報導如果駭客族想胡作非為,將對整個系統造成多大多大的傷害。”
①即中國威脅論。
“破壞數據資料,”大衛·金接口道,“篡改記錄,破壞電路。”
“聽起來是非常嚇人,問題是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們從來不會幹那種事。他們以為我們想在鐵軌上放炸藥,其實我們只不過想搭個免費便車罷了。”
“哦,偶爾某個白痴會投入一個病毒——”
“但大部分都不是駭客族乾的,都是些變態,對某公司不滿啦,不然就是用盜版軟體,結果搞進來一個小技術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