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頁
第十二章 異形大戰鐵血戰士(上)[本章字數:3453最新更新時間:2012-06-22 09:15:42.0]
----------------------------------------------------
其實,我也並不是一個真正的朋友都沒有,但我仍然更傾向於交往本地的學生,他們大多純樸善良,樂於助人,而相反,外地??尤其是煙州市區內的學生,基本上找不到一個品學兼優的,最多也只是成績不錯,德行方面實在不敢恭維。
學校殘酷的教育體制使得學生如同一支正在極度艱苦的環境下堅持作戰的部隊,我們所承受的那種壓力幾乎像是在戰場上面對死亡。同時也導致了老師對學生,老生對新生暴戾地發泄著幾乎要瘋掉的可怕情緒,就如同上級軍官對士兵,強壯的老兵對新兵的那種虐待。學校決不會允許你對領導、老師有半分不敬,但如果是學生之間的矛盾產生、升級和激化,任他們打得死去活來天翻地覆,學校也不會過問。在儘可能地提高升學率、壓榨腦漿的同時,根本不重視,甚至可以說是無視德育??這裡的男教師個個都像流氓一樣,隔三差五地毆打學生,女教師也多半滿嘴粗口,如果再懂點兒音樂的話,完全可以做出世界上最骯髒的HIP-POP。學生之間的戰爭更是永無休止,參與者包括本校或者外校學生,甚至社會上的地痞流氓。幾乎每個周末都是某些小型恩怨得到結算的時候,我也從大驚小怪變得司空見慣,如果我上車之前看不到一場眾人圍觀叫好的鬥毆或者群架,我都會質疑今天究竟是不是星期六。而學校門口街對面就是一所醫院,治個傷什麼的真的非常方便、及時、有效、合理。
有一次我生病了,而從家裡帶的藥品連同水果,都被當時尚未滅絕的老鼠和一些同學瓜分了,因此需要出校門到路對過的醫院裡買藥品,但學校傳達室以“看不出哪裡有病”為由,堅決不給我開條子。
可後來我還是找機會出去了,緣於某節音樂課上,音樂老師要求我們每個人準備一支笛(我不懂樂器,忘了究竟是什麼笛子了),正當我們都不知道去哪裡買時,她突然說自己這裡剛好進了一批(這時候周星馳突然出現,大聲地問:“同學,怎麼這麼巧?怎麼這麼巧?”)價錢公道,物超所值,包裝精美,使用方便。
我們後來打聽到原來她跟一個小販密謀了很久,把大約四百多根笛子賣給了十二個班級,吃了大約八百塊的回扣,這在當年來說相當於她一個月的工資。然而這件事又被自認為廉潔的學校“上峰”查下來了,音樂老師就立馬翻臉,堅決矢口否認自己強迫大家買笛子,並責罵我們全體都是白痴,根本領會不到她的意思,她只是要求同學們必須每個人準備一支那種笛子,沒有的話可以向別人借嘛。
當然,這都是後話,我著重要講的其實是我藉此機會出門買藥,有了音樂老師的批條,我便借著買笛子為名順利通過傳達室的審查,一出門就瞧見了最後關卡,守關的是個老大爺,他是我見過的所有學校門口守門老大爺中最丑的一個,甚至還不如十六中門口那條將原本老大爺淘汰掉的大狗。我完全可以想像,那些想要出門的同學們身穿軍裝,吹起衝鋒號,抽出大刀,挺著小米加步槍發動衝鋒,但還沒等衝到門口,就被這樂得直掉牙的老大爺從堅固碉堡中瘋狂噴吐的機槍火舌掃倒,壯烈犧牲,為國捐軀。
我把條子遞過去給他瞧了瞧,他仔細地反覆端詳了半天,充滿不屑地問:“你是煙州市里人,還是本地人?嘿嘿,你說實話!”
我明白如果說自己是煙州人,就不一定被允許出門,因為學校對煙州學生管理得相對嚴格一些,光有個不掌實權的音樂老師批條大概不夠。我只好順著他說:“大爺,我是本地人。”那大爺聽了之後臉色突然有些發紅,我當時就嚇壞了,因為把他惹怒了,誰知那大爺居然兩眼放光,精芒大盛,滿面春風,直到臉色變得絳紫,才大吼一聲,喊出我這一生中都難以忘記的話:“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個農村人,你果然是個農村人!哈哈哈哈!”我當時都徹底愣了,心想此人在說話的時候到底把他自己又擺在什麼位置。
但他總算良心未泯,最終提醒了我一句:“後山樹林你可絕對不能去,這個你總該知道了吧?”我當然不知道,只是去買了笛子,又到醫院抓了藥。後來我才聽人說,這個後山森林裡從清朝開始就埋了很多死人,全都在樹下躺著呢,是個天然牧場,樹就是墓碑。這已經成為石冶人人皆知的忌諱,誰也不敢隨便進林子玩,但我聽說去年真的有人進去過,那就是刁梓俊,不過他很平安地出來了,接著就離開了學校,沒人知道原因。不過他進林子之後也並沒有打破這裡的禁忌,因為那裡傳說有冤鬼出沒,我想,冤鬼肯定不會害我,他要是遇上我,就會明白誰更加冤,必定自慚形穢地立即投胎轉世去。世界各地都有這樣的地方性怪談,尤其是農村,所以我也見怪不怪了。
我長大以後才了解校園暴力這個沉重的話題其實極為普遍,每天每小時甚至每分鐘都會在全球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個地域發生著,比如說,接下來在初三期末考試後的第三天,發生了一件學生鬥毆事件,留給我極為深刻的印象。
當時相對自己以前的水平來講,我考得成績還不錯,仍然是二十七名(也許這個名次跟我有緣。)爸爸媽媽在電話里聽到這消息很高興,畢竟我在十六中的時候成績在整個級部都倒數。我們家經濟條件很一般,爸爸也不捨得買什麼昂貴的必勝客麥當勞,就買了只燒雞去看我。我們父子倆僅僅是三四天沒見,就覺得隔了好幾個月。這裡就跟在真正的監獄裡一樣,家長想要“探監”,只能在星期三去,並且必須經過嚴格的手續??層層的大小批條。我出門的時候看見他坐在一輛嶄新的本田雅閣里。我記得他單位最好的車也不過是個很破舊的老紅旗,而給他本人配備的僅僅是一輛快要散架的桑塔納。別看現在奔馳寶馬滿街跑,那時候在我們城市裡能開一輛2.0L以上的本田(當時賣三十多萬),那都是很有錢的老闆了。我爸爸和一個陌生的叔叔下了車,那叔叔大概三十四五歲上下,叫沐春,是我爸爸同學的弟弟,這幾年做著小買賣,掙了兩個辛苦錢,後來又拉了一支小建築隊,包了兩個工程,當了小老闆。他住的地方也接近清濟縣,順路,這才開車送我爸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