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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樣?”

    “那屍體是受僱來殺我的。只要我知道他是誰,就可能知道是誰指使他的。不久前他曾受僱去殺了某人,只要讓我知道他的名字和背景,我就能找到證據,將付帳的人逮個正著。”

    “現在不能透露嗎?”

    “不能。”

    “有什麼特別理由?”

    “我不想把不相干的人拖下水。”

    “你就想一個人玩,不是嗎?”

    我聳聳肩。

    “他們現在正在査看總局的資料。如果那裡沒有他的資料,我們會把指紋電傳去華盛頓。可能要花一整夜的時間。”

    “就算是一整夜,我也等著。”

    “事實上,我也會跟你一樣。如果你想眯一下的話,贓物室有張沙發。”

    我說我要等總局的報告回來,他忙他的去了。我到一間空辦公室,拿起報紙來看。我想我是睡著了,因為我知道的下一件事,是比恩鮑姆萊西來搖我的肩膀。我睜開眼睛。  

    “總局裡沒查出什麼,馬修。那小子在紐約沒資料。”

    “如我所料。”

    “你真對他一無所知?”

    “我是不知道。我說過,只是有預感。”

    “如果你告訴我們到哪裡去找,就能讓我們省點事。”我搖搖頭,“沒有比打電報給華盛頓更快的方法。”

    “他的指紋傳過去了,已經好幾個小時,外面天快亮了。你何不回家去,一有結果,我就會打電話給你。”

    “你真周到。總局現在不是用電腦做這些嗎?”

    “當然。但必須有人告訴電腦該做什麼,他們常常拖時間。回家去,睡點覺吧。”

    “我還是要等。”

    “隨你的便。”他向門口走去,又轉身提醒我副隊長辦公室有張沙發。但我在椅子上打過盹了,嗑睡蟲已經消失。我精疲力竭是肯定的,卻再也睡不著了,思緒如脫韁野馬,無法控制。  

    他一定是普拉格的人。或許他沒看到普拉格已死的報紙或照片,或許他跟普拉格有密切關係,為了泄憤而要置我於死地。也可能他受僱於中間人,不知道普拉格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我不願去想其他可能。

    我已經告訴比恩鮑姆萊西真相。我有種預感,想得越多我就越肯定,而我又期待那是錯的。我坐在警察局裡,看報紙,喝無限續杯的淡咖啡,努力不去想那些我無法不想的事情。不知何時比恩鮑姆萊西值完班回家了,他走前交代了名叫古齊克麥可的警員。大約九點半左右,古齊克麥可進來說他們已經收到華盛頓傳來的結果。

    他念著一張電傳打字紙條:“約翰·麥可·隆格倫。生於一九四三年三月十四日。出生地:加州聖貝納迪諾。所有前科都在這,馬修。賺黑心錢維生,以致命武器攻擊他人,常偷汽車,慣竊。他在西岸幹了不少勾當,所以在昆丁監獄待了一段時間。”

    “他曾在福爾瑟姆被捕過,”我說,“我不知道他們當他強盜還是小偷。那是最近的事。”

    他看著我,“我以為你不認識他。”  

    “我不認識。他幹過一些騙人的勾當,在聖地亞哥被捕。他的搭檔因在法庭作證而脫罪,被宣告緩刑。”

    “這倒比我獲得的資料還齊全。”

    我向他要一根煙。他不抽菸,但轉身問別人有沒有,我告訴他不用了。“找個人帶速記本來,”我說,“有很多東西要寫。”

    我告訴他們所有我想得起來的事。貝弗利·伊斯瑞奇如何涉入犯罪圈及如何擺脫它。她怎麼樣嫁了一個不錯的丈夫,讓自己躋身上流社會。“陀螺”雅布隆如何把報紙上的照片跟她的過去聯結起來進行一樁小小的勒索行動。

    “我猜她拖延了一陣子,”我說,“但要價還是太高,而他卻逼她拿出更多錢來。後來她的老情人來到東部,指出一條路給她。如果殺掉勒索人這麼容易,幹嘛還要被勒索?隆格倫是犯罪老手,但殺人可是生手。他用了好幾種方法想幹掉‘陀螺’,先是用車撞,後來打破他的頭,把他丟到東河裡。然後又想用車撞死我。”

    “再然後用刀子。”  

    “對。”

    “你是怎麼扯進這件事的?”

    略去“陀螺”其他勒索被害人的名字,我解釋了一切。他們不怎麼喜歡這故事,卻也莫可奈何。我告訴他們,我如何讓自己成為靶子,而隆格倫是如何上鉤的。

    古齊克麥可插嘴說我必須提供所有證據給警方,我告訴他有些事我不願意做。

    “我們必須正確掌握它,馬修。天,你說隆格倫是生手,媽的你搞得才像個生手,差點把自己的屁股給人操了。你赤手空拳跟刀子對著幹,這會兒還活著可真是狗屎運。媽的,你幹了十五年警察更該知道,但你的作為看起來好像你不知道警察是幹什麼用的一樣。”

    “沒殺‘陀螺’的人怎麼辦?如果我給你全部的資料,他們會怎麼樣?”

    “那是他們的前途,不是嗎?他們用骯髒的手得到的。他們隱瞞了一些事,應該經由謀殺案調查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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