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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誤殺了里韋拉之後那段最難熬的時間裡,我腦子裡不斷重複那晚的景象。我一直想要時光倒流來改變結果,就像奇妙的放映師能倒轉影片使子彈退回槍膛里。以新的攝影技術來說,就是我想要用雙重映像使畫面改變:所有的子彈都正中目標,沒有跳飛的;或者跳飛的也都射向無害的地方;或者埃斯特利塔那時候正在糖果店裡挑薄荷糖,而不是在錯誤的時候出現在錯誤的地方;或者——

    有一首高中時候念過的詩,不時在我心中浮現,而我又記不清楚。有一天我去圖書館把它找出來抄下。波斯詩人奧爾瑪·海亞姆的四行詩:

    移動的手指在寫,不斷地寫。

    用盡你的虔誠與智慧,

    也無法將它刪掉半行。

    用盡你的眼淚也洗不掉一個字。

    我曾為埃斯特利塔·里韋拉的死而深深自責,但有時候沒那麼擺脫不掉。當然我那晚喝了酒,但不多,我的槍法不可能因此失靈。而且當時的情況確實該開槍:搶匪有武器,他們已經殺了一個人正要逃走,在射擊線上又沒有民眾。但是一顆子彈跳開,事情就發生了。

    我離開警界的部分原因是因為發生那些事,使我不願再待在有正當理由也會做錯事的地方。而現在,我卻有計劃地導致普拉格自殺。  

    當然我沒有真的這麼做,但我看不出有多大差別。若不是我施壓,他不會企圖進行第二次謀殺。他殺了“陀螺”,如果我把“陀螺”的信封毀掉,普拉格就不必再一次殺人。我卻給了他再殺人的理由。他試了,失敗了,於是他躲在角落裡,衝動地或從容地自殺了。

    我可以毀掉信封的。我跟“陀螺”沒訂合約,我只同意如果沒有他的音信時就打開信封。我可以把三千塊都捐出去,而不是十分之一。我是需要錢,但還沒到那程度。

    然而“陀螺”下了一個賭注,他贏了。他很明白地說:“為什麼我認為你會幫我追査呢?因為很久以前我注意到你一件事,就是你認為謀殺和其他罪行是不同的。我也是。在我一生中做了不少壞事,但我沒殺過人,以後也不會。有些人會因為一些事實或謠言而殺人,我都會跟那種人保持距離。這是我的原則,我想你也是——”

    我可以什麼都不做,那麼亨利·普拉格就不會以裝進屍袋結束一生。然而謀殺和其他罪行是不同的,如果讓謀殺者逍遙法外,這個世界會更糟,如果我沒做什麼,亨利·普拉格就會逍遙法外。  

    應該有其他的方法,就像讓那跳飛的子彈不要進入小女孩的眼睛,並把所有事情告訴那不斷移動的手指。

    我離開時仍是一團亂。我走過幾條街,無目的地走著,然後在布拉尼·斯通酒吧前停下來,走進去。

    漫長的一夜。

    波本沒有發揮什麼作用。我一直換酒吧,因為每個吧檯都有一個人跟著我讓我坐立不安。我不斷地在鏡子裡著到他,他一直跟著我走。不斷的走動和繃緊的神經可能在我醉倒之前,先把酒精燃燒掉了。在這時候,我走來走去會比坐著喝悶酒好。

    我選擇的酒吧都是比較能讓我保持清醒的。我通常在昏暗安靜的地方喝酒,一杯是兩盎司,熟的話會給你三盎司。今晚我選擇布拉尼·斯通和白玫瑰,價格低但杯子也小,而且你買一盎司就只有一盎司,還摻了百分之三十的水。

    百老匯有一場籃球賽,我坐在一張彩色椅子上看了最後一節。東道主尼克斯隊敗給凱爾特人,我坐下來看時才輸一分,後來節節敗退輸掉十二三分。這是凱爾特人的第四場比賽。

    我走進阿姆斯特朗,那裡有又純又好的酒,但那時我已經沒心情品嘗了。我點了杯咖啡坐在角落裡。一個安靜的晚上,特里娜有空跟我聊。  

    “我張大眼睛看著,”她說,“但是連他的頭髮也沒看到。”

    “怎麼回事?”

    “那個牛仔。依據本姑娘聰明的判斷,他今晚不在附近。你不是要我注意那個像聯邦調査局探員的人嗎?”

    “噢,萬寶路人。我想我今晚看到他了。”

    “這裡?”

    “不是,稍早以前。我今晚看到很多影子。”

    “有什麼不對勁嗎?”

    “是啊。”

    “嘿,”她一雙手搭住我的手,“怎麼啦,寶貝?”

    “我不斷找到人來讓我為他點蠟燭。”

    “我聽不懂。你不是醉了吧,馬修?”

    “沒有,但我試過要喝醉,那會讓我好過些。”我喝了一口咖啡,把杯子放在格子桌布上,拿出陀螺的銀幣——不對,我的銀幣,我買的那枚——把它彈出去轉著。我說:“昨天晚上有人想殺我。”  

    “天啊!在附近嗎?”

    “離這裡幾棟房子遠的地方。”

    “難怪你——”

    “不是,不是因為那樣。今天下午我扯平了,我殺了一個人。”我以為她會把手抽回,但是她沒有。“也不真是我殺的,他在嘴裡塞了支槍扣下扳機。一支小小的西班牙手槍,那種整噸整噸從卡羅萊納運過來的槍。”

    “為什麼你說你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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