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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著裙子和毛衣,腳上是一雙鹿皮拖鞋。我們站著看了彼此一會兒,然後我把我帶來的紙袋子交給她。她從袋子裡拿出兩瓶酒,一瓶提區爾牌的蘇格蘭威士忌,另一瓶是她喜歡的一種俄羅斯伏特加。
“給女主人的最佳禮物。”她說,“我以為你只喝波本。”
“我也覺得很奇怪,喝完蘇格蘭威士忌的隔天早晨,我頭腦很清醒,我想它好像不容易讓我產生宿醉。”
她把酒瓶放下。“我今天晚上不打算喝酒。”她說。
“這酒可以放。伏特加不會變壞。”
“不打開喝就不會變壞。”
“對。”
我們一開始都很不自然。我們曾經很親密,我們一起睡在床上度過一個夜晚,一點也不覺得生硬和笨拙。我開始談我正在辦的案子,一方面是我想找個人談談,另一方面是因為這是我們之間的共同話題。我告訴她我的當事人如何叫我退出這個案子,而我又是無論如何都要繼續辦下去。她看來並不覺得這件事有哪裡不對勁。
接著我談到皮內爾。
“他絕對沒殺芭芭拉·埃廷格,”我說,“而且他絕對承認羊頭灣那件案子是他幹的。我對這些本來就不是很懷疑,但我要找出自己對這件事的感覺,我純粹是想要親自去看看他。我要對他這個人有點感覺。”
“他是怎樣的人呢?”
“很普通。他們向來都長得很普通。除非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字眼可以用來更確切地形容他。總之皮內爾看起來毫不起眼。”
“我想我在報紙上看過他的照片。”
“從一張照片不能得到完全的印象。皮內爾是那種不引人注意的人。就像那種送外賣午餐或在戲院門口收門票的人。身材瘦小,態度鬼鬼祟祟,那副長相叫人過目即忘。”
“《魔鬼的平凡》。”
“什麼意思?”
她重複說了一遍。“是一篇關於阿道夫·艾希曼①的文章的題目。”
①阿道夫·艾希曼,納粹戰犯,1932年加入黨衛軍,1938至1945年間,他驅逐在德猶太人,並負責運送整個歐洲的猶太人去集中營,1961年,阿道夫·艾希曼在阿根廷被以色列當局抓捕。
“我不知道皮內爾是不是魔鬼,但他是個瘋子。從他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來。說到眼睛,這是我要問他的另一個問題。”
“什麼?”
“他是不是將全部被害人的眼睛都戳穿。他說他是。在把她們的身體當針墊插前,他一定先戳穿她們的兩隻眼睛。”
她不禁發起抖來,“為什麼?”
“這又是另一個我要問他的問題。為什麼是眼睛?結果他有一個完全符合邏輯的理由。為了不讓別人査出兇手是他。”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認為死人的眼睛會保留自己死前所看到的最後影像。如果掃瞄被害人的眼角膜,就可以取得謀殺者的照片。所以,他要摧毀她們的眼睛,以防止這種可能性。”
“老天。”
“有趣的是,他不是第一個持這種理論的人。在上一個世紀,就有一些犯罪學家相信皮內爾所說的事。他們認為這是時間問題,只等科技發展出可以由視網膜取得影像的技術。誰又知道可不可能?醫生常常給你各種在生理學上為什麼永遠不可能的理由,但是看看那些一百年前或甚至二十年前被視為穿鑿附會的事情。”
“所以,皮內爾走在了他這個時代的前端,不是嗎?”她站起來,拿我的空杯子到吧檯去。她把杯子倒滿,也給自己倒了半杯伏特加。“我真的相信這叫人得喝一杯才行。‘孩子,我在看著你。’我只會這樣模仿亨弗萊·鮑嘉。如果用黏土的話,我會模仿的比較好。”
她坐下來說:“我今天本來打算什麼都不喝的。真是去他媽的。”
“我打算只喝一點。”
她點點頭,眼睛看著她手中的杯子。“我很高興你打電話來,馬修。我以為你不會再打電話來了。”
“我昨晚就想來找你,但你的電話一直在占線。”
“我把話筒拿起來了。”
“我知道。”
“你叫人檢查了嗎?我昨晚只是想拒絕外面的世界。一個人在這裡,把門鎖著,話筒拿起來。夜幕低垂,我覺得我真正安全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我想我了解。”
“你知道,我星期日醒來時神志不清。那天晚上我喝醉了,而且昨天晚上我也喝醉了。”
“哦。”
“今天早上醒來,我吞了一顆藥丸才把發抖止住,我決定這一兩天不能再喝了,不能再搭雲霄飛車了。你知道嗎?”
“當然。”
“而我現在手裡卻拿著一杯酒。這真讓人驚訝。”
“你應該告訴我一聲,簡。我就不會帶伏特加來。”
“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也不會帶蘇格蘭威士忌來。我自己昨天晚上也喝過頭了。今天晚上我們兩個應該在一起都不喝酒的。”
“你真的這麼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