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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耳畔響起雨聲;餐廳的窗簾雖是拉開的,裡頭的色調仍一片昏黃,每個人的臉上好似都蒙上了陰影。
“說說你的想法吧,”方承彥低聲道,“反正現在這種情況,怎麼樣都無所謂了。”
“慢著,”徐秉昱說:“我想先問幾個問題。既然你好像知道了不少,那我想知道還會有被害者嗎?”
若平聳聳肩,“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那麼,兇手就在現場嗎?”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
“這算什麼回答?你明明是在鬼扯!”徐秉昱氣急敗壞地叫道。
“實情遠超乎你的想像,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清楚。你們準備好了嗎?”
“說吧,”教授說,往椅背一靠。
若平坐正,吞了吞口水,看了所有人一眼,才道:“我們來到雨夜莊後,總共發生了四件命案,最後一件看似自殺案。不過事實上前三件與最後一件的性質不同。”
“性質不同?”方承彥問道。
“是的,我先從言婷知的案件講起。這件命案乍看之下的狀況是,死者留下遺書服毒自殺,房門從內堵死、窗戶自內上鎖,所有跡象都指向自殺。
“但很令人討厭的是,我必須告訴你們,言婷知並非自殺,而是他殺!所有一切假象都是兇手布置的!”
這驚人的宣稱被道出後,現場一陣波動,每個人的眼神似乎都飄蕩了起來,掃過身旁的人,好像深怕兇手就坐在隔壁。
“我會判定言婷知並非自殺,有下列幾點理由。首先是案發現場的不合理性。從現場看來,若死者真是自殺,那將房門堵住以免他人誤闖的舉動是可以理解,但要讓他人進不了房間,只需鎖上、閂上門即可,死者卻選擇了推動兩項沉重的家具來堵門,而捨棄最合理、最方便的門閂!豈不怪哉?再者,用膠帶封住窗戶的鎖扣也十分奇怪,因為根本沒有人會從窗戶進來,膠封鎖扣根本毫無意義。從這些跡象看來,令人懷疑是有人故意要加強自殺的假象,在物理性狀況上大作文章,卻忽略了心理層面的不合理。
“第二,現場的水瓶裡邊是乾的,而且幹得徹底!你們還記不記得,言婷知說過她就是因為房間水瓶沒水,要下樓裝水時才聽見綾莎的呼救;姑且不論她那
時下樓是不是真的要去裝水,至少關於水瓶沒水這點,她倒是沒說謊。
“既然水瓶內一段時間沒裝水,而言婷知杯子裡卻又有水,這個自殺現場便十分奇怪,實在很難不令人聯想到是另有人帶著有毒的水瓶進房,再倒水進杯子裡引誘言婷知喝下。
“第三,在言婷知的遺書中提到,她從一樓雜物室拿了老鼠藥作為自殺的毒物,這件事實本身沒有可挑剔之處,但當我到了雜物室中,才發現這件事有怪異之處。柜子中的老鼠藥是裝在一個銀色的不鏽鋼罐子中,而罐上還印著‘茶’字,顯然是茶葉罐,裡頭迭放著用白色包裝紙包起來一片片的‘雪餅’。詭異之處在於,第一次來到雨夜莊的言婷知是怎麼知道茶葉罐裡頭裝的是什麼東西?又怎麼知道那是老鼠藥?她能在那麼多雜物中找到湊巧裝有老鼠藥的罐子,又能得知外表看來明明是茶葉罐的罐子裡頭裝有老鼠藥,這實在是不可思議。
“綜合這三點,我分析言婷知係為他殺,並試著從線索中鎖定真兇身分。從上述第三點出發,能夠得知茶葉罐中裝有老鼠藥的只有原本就住在雨夜莊的人;而從遺書內容來看,原本就住雨夜莊的人之中誰最有資格明白有關三屍案內幕以及許多其它內情──例如白教授收到一封內有去年命案的屍體照片?
“答案相當明顯,”若平避開那個人的眼神,“就只有一個人符合。這個人帶著下了藥的水瓶進入言婷知房中,可能還自己帶了一個乾淨的杯子作為偽裝;我不知道他用什麼藉口讓言婷知喝下毒藥,也許是謊稱那是某種飲料。總之他成功了,對方毒發身亡。接著他用死者的計算機快速打了一封假遺書,並布置好水瓶、杯子與包裝紙的假自殺跡象,再把他自己的水瓶與杯子帶走。
“我猜想兇手是無意間看到書桌旁筆記型計算機的袋子後,才萌生可以加以利用來製造假遺書的念頭,於是取出計算機與滑鼠、滑鼠墊放置到桌上,進行偽造;因為如果說計算機是早已架設好在桌上,那兇手應該會注意到滑鼠墊的位置是在左側,進而想起言婷知是左撇子,而不犯下左右手布置的錯誤。當然也有可能計算機跟滑鼠早就設在桌上,而兇手寫遺書時不自覺將其移到右側而沒有意識到它原本位於左側所代表的意義。總之,這些枝微末節都不影響到我的主線推論。”
他說到此處突然停頓下來,環視著所有人,唯獨避開那個人的眼神。
“當然兇手要離開言婷知的房間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讓案發現場成為密室。在緊迫的時間中能做這麼多事,我實在不能不佩服兇手的頭腦……不是嗎?教授?”
他將視線拋向那個人,與他四目相對。
白任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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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突然笑了。
“若平,你的推理好像很有道理也有根據,可是多數還是臆測,而且,你不覺得你推得太過頭了嗎?”話語的尾音突然嚴厲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