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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李國慶這幾年不問世事,整日守著學校那塊舊的校舍,日日打理,也不知道到底圖得是什麼,好在學校這幾年也缺工人打理這些地方,便那點兒錢做工資,也餓不死他。

    白警官笑了笑,便把那話題說了回來,他又說了第二個不同,那就是一些故事細節上的不同。日期:2011-09-17 17:50

    徐芳芳當時的確是和同學一同到學校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吃東西,但是當時徐芳芳的同學並沒有離開小吃店,而是兩個人一塊兒吃完離開的,不過徐芳芳在走到街口的時候,忽然間記起自己有東西忘在了店裡,便跑了回去。

    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當時那女同學一個人在街口等她不回來,晚上街上人也少,她一個人怕得要死,竟然一個人先回家了。

    他們開始找徐芳芳,其實是第二天才開始的。

    後來警方派人到那小吃店裡做了調查,老闆是個實在人,表示徐芳芳的確有回來拿過落下的雨傘,但是她拿完就離開了,當時對面的衣服店的老闆娘帶著兒子在店裡吃小吃,她也親眼看到徐芳芳離開的。

    也就是說,她是離開小吃店之後遭遇不測的。

    那樣的話,情況就複雜了,有可能是夜路里遇到流氓了,或者搶劫的,或者……甚者,對方禍害了人家姑娘之後,再起殺念殺人,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這可急死了徐芳芳的家人,可是著急歸著急,人找不到也沒有辦法。這事簡直一點兒頭緒都沒有。

    那時候,警方還沒有想到,姑娘會是在那條“鬼街”上丟的。

    直到2000年的時候,一起高中女孩集體失蹤案鬧得沸沸揚揚,才讓人不得不把這個九幾年的案子也聯繫起來。

    日期:2011-09-17 18:13

    我正好要去吃晚飯。等會兒回來繼續啊

    日期:2011-09-17 23:33

    我驚道:“不會吧,集體失蹤案?當時不是殺人案嗎?”

    2000年的時候,我還在上小學,只記得當時鬧得特別凶的一件惡意殺人案,兇手是一個四十歲心理變態的男子,他殺人沒有理由,病犯了想殺就殺。我小時候對那些具體的沒多大印象,只記得那會兒人人自危,家長都不允許家裡的女孩子晚上隨意出去玩。

    後來大了,才清楚了大概的情況——那男子獨身,一個人住在鬼街上,外表老實憨厚,天天守著自己那一畝三分地小店鋪買包子,在外人的眼裡,一副唯唯諾諾的摸樣,誰都想不到,他一個膽小如鼠的人,竟然會犯起病來,會殺那麼多的女孩,手段,竟然還那麼殘忍。

    這還真應了一句話,真是人不可貌相。

    聽說當時發現的女屍都是非常恐怖的,被肢解得支離破碎,**甚至還在鍋里發現了一些連著肉的人大腿骨,熟的。

    我想到這兒,腦海里忽然閃過芝姐被剁成肉塊的摸樣,忽然覺得有種想吐的感覺。日期:2011-09-17 23:36

    白警官聽了我的疑問,看了一眼黎以梵,然後忽然左右看了看,見周圍的桌子上沒有坐人,才低聲道:“你以為,那些失蹤的女孩,都是他殺死的麼?”

    我心裡一咯噔,難道說,這裡頭還有隱情不成?日期:2011-09-17 23:38

    目前,只打算寫到第四部,這才第三部呢。第五部想得有點兒遠了、日期:2011-09-17 23:38

    [圖片]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ditor/images/jd/j_0002.gif嗯,謝謝,麼麼日期:2011-09-17 23:49

    第四十七章

    只聽白警官壓低了聲音,說起了那些往事。

    當年,在那件案子裡面,前後一共有十一位姑娘失蹤了。

    有八個,當時是確定了被那個男人殺死的。

    而另外三個,一直到後面,都沒有發現她們的屍體,甚至連身體的殘渣都沒有出現。

    她們就好像蒸發了一樣,沒了蹤影。

    而且,那個變態殺人狂因為是精神病患者,所以必須在催眠的情況下才能得知他殺了多少個人。這個人被審訊了幾回,每次說的人數,都是八個人。

    警方當時就覺得奇怪了,另外的三個人,到底去了哪裡?日期:2011-09-17 23:57

    [圖片]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ditor/images/jd/j_0018.gif沒電了,晚安,我先睡了,晚上看快樂大本營耽誤了時間,下次不會了。日期:2011-09-18 10:05

    [圖片]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ditor/images/jd/j_0002.gif來了,開始吧日期:2011-09-18 11:15

    我問:“難道那個男的不能說謊嗎?”

    白警官搖頭道:“說謊?不可能。而且,他說謊難道能減輕他得罪過嗎?八條人命,難道和十一條人命判的不一樣?”

    我隨口便接道:“那樣,豈不是誤判嗎?”

    桌下的黎以梵伸腳踢了我一下,我忽然反應過來,我剛才說的話有些不對。

    當年那件案子,是以那個男人被判死刑為結局的,因為那個案件實在是鬧得太大了,那男人如果不死的話難以平民怨,特別是醫院方面證明他假裝精神病為了躲過法律制裁之後,要殺死他的呼聲更高。還好那男人沒有什麼親近的親屬,不然那些女孩的家人非得把他們家鬧翻不可。日期:2011-09-18 12:11

    雖然我不知道這其中的真假與否,但是最後的結局我倒是知道的,就是那個男人殺死的女孩,有十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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