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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禍兮福所依,禍福兩相依。
很老的一個傳說了,在一些鄉下地方至今還留傳著,說的是如果在結婚筵席上碰上一個白衣白褲,一臉晦暗模樣的男人,千萬不要跟他搭話。說上話你可就完了,因為直到死,你被他纏上之後的悲慘境遇才會徹底終結。就像屍體要經過變質、腐爛直至骨骼化,不經歷那一系列煉獄般的折磨,你在他如影隨行般的糾纏里永遠得不到解脫。
雖然一般來講,你是輕易見不到他蹤跡的,他被人撞見的機率就跟天上掉下一百萬砸中你的頭一樣的渺小。而一旦見到了,和他說上話了,你這一生也就完了。從身上出現了屬於他的標誌那刻起——那種莫名出現在身上,不痛也不癢的淤青似的東西,你的命就隨他揉捏了。輕則弄垮自己,重則連帶周圍的人一起受到牽連。
他就是這樣一種除了毀滅之外一無所有的東西。
野史里叫他喪鬼。而狐狸說,鬼麼,鬼哪有他這樣的力量,他是神呢寶珠。你在那次婚宴里惹上的,不是什麼鬼,不是什麼怪,他是被神鬼都避之惟恐不及的衰神,也就是你們常愛說的霉星。因為走到哪裡會把霉運帶到哪裡,所以所有人神都對他避之惟恐不及,所以千百年來,他孤獨得比風還要寂寞。以至哪裡熱鬧,他就會下意識地出現在哪裡,尤其是充滿喜氣的婚禮。而一旦有人見到他並且和他說話了,他就會像個久被冰凍的人突然找到了火源,不到吸盡你的熱量,絕對不會放過你。所以小白,你怎麼會那麼白呢。人幾次三番沒理你,你偏要得到人一句回答才心滿意足,女人的虛榮心啊……所以說,殺死女人只需要兩種武器,一個是好奇,一個是虛榮。
這話聽著讓人很不舒服,可是想想,也不無道理。
好奇心讓我在連著遇到他三次後忍不住朝他接近,虛榮心讓我在一而再再二三地遇到他後忍不住跟他搭訕直到他回應我為止。那個一身白衣,在林絹老家遇到過的男孩。
可是,當時我哪兒知道他是衰神呢,我甚至連他到底是什麼都分辨不出來。拿腳指頭想想都知道,那個時候我真要知道他是什麼,就是拿槍逼我,我都不會跑去跟他說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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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林絹老家那個小小的村子,又是一個煙雨濛濛的夜晚。
離村子還有一兩里的路狐狸就停了車,帶著我兩個人一前一後走在這條泥濘的公路上,一個人左一個人右,分別掃視著路邊那一大片連盞燈都沒有的荒野。
這倒不是因為我們想散步,這種鬼天氣,濕冷得讓人渾身難受,誰沒事樂意找這種醉去受。偏因為狐狸一句話,我不得不就跟著他在這種天氣里下車步行了。他說我們得下去找個人。
一個能夠讓我在被這衰神帶來的霉運殺死前讓我擺脫這些厄運的人,一個在這世界上唯一見著衰神不會躲,而是漫無目的尋找並且跟隨著他的人。
因為他是衰神唯一的親人。
同衰神截然相反,對於這個人,世上所有的人都想沾染上他哪怕只是一個小小的眼神,而他通常連這樣一個眼神都吝嗇於世人。於是為了得到他的眷顧,有人燒香,有人行善,沒錢的磕頭有錢的大把鈔票拿去捐款慈善。全只因為他喜歡。
人都叫他——福神。
狐狸說,他是衰神的親兄弟。
他還說,這對兄弟我都碰見過,就在林絹的老家。
一開始我並不明白為什麼狐狸要這麼說,因為由始至終我只在那裡碰到過衰神,就是那個連遇到過三次的白衣男孩。
第一次是在村口,那時候他從我們車邊一晃而過,我和林絹都見到了的。一身很清爽的白衣白褲,整個兒灰氣沉沉的煙雨裡頭有種驚艷一瞥的感覺,以至後來林絹還抱怨過,為什麼沒緣分能和他認識一下,明明這村那么小,按理說抬頭不見低頭見的。
第二次見到他是在林絹三奶奶家外頭那片羊圈外,那時候剛巧我摔了一跤,抬起頭就看到這個男孩了,依舊是一身白衣白褲,在我身後扶了我一把,然後看著我微微一笑轉頭離開。
第三次見到他是在婚禮上。
很多鬧酒的人偏他一人一身白衣安靜站在邊上看著眾人,有點突兀,但也沒讓人覺得太古怪。唯一讓我不解的是這次見面,他似乎完全沒有之前見到過我的印象,只那麼淡淡看著我,淡淡聽著我對他說著些亂七八糟搭訕的話,不發一言。以至我有點落不下臉面了,明知道有點皮厚了,還是厚著臉硬扯著話跟他說,最後總算是聽到他回我話了,一開口,卻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奇怪,他說,寶珠,你陪我麼。
那之後,我開始厄運連連。
再之後,我身上出現了那塊後來被狐狸稱作為衰神印記的淤青。
後來聽了狐狸進一步的解釋才明白,原來禍福二神這對兄弟,除了他們性質上的不同,放一起的話,他們是簡直找不出一絲一毫差異的兩個人,也就是說,他們是一對長得一模一樣的孿生兄弟。
雖然如此,兩者還有除了性質之外的另一層不同,而這層不同讓狐狸由此推斷出,我在林絹老家不單單只是相當“運氣”地撞上了衰神,而且還包括了他的兄弟福神。
因為福神是真神。如果他有心顯形,一般的人都是可以看到他,而衰神則不同。雖然他本身是神,其實只能算是鬼仙,除了體質極陰、運勢極背、或者具有陰陽眼者如我,一般人都看不到他。所以才會有‘他被人撞見的機率就跟天上掉下一百萬砸中你的頭一樣的渺小’之說。
可是在村口的時候,不單是我,連林絹也是見到了這個白衣男孩的。林絹體質不陰,運勢不逢背,所以既然她可以看見,那麼這個人,必然不是被稱作喪鬼的衰神。
這就意味著,在循著婚禮的熱鬧來到林絹老家的時候,喪神的兄弟福神也來到了這個村子。而原本若兩者相交,就像以往兩者間經常發生的,則禍福相抵,這場婚禮以及我,本可以什麼事都沒。偏偏兩神失之交臂,於是我不幸撞到了他的兄弟,於是一切災難由此開始。
這就是狐狸帶著我來到這裡,以及在這種又冷又濕的天放著車不坐,我們倆在這條泥濘公路上走來走去的全部原因。
狐狸說如果福神確實是在這裡出現過,那麼必然可以在這地方再碰見他,而再見到他時能不能救我,那就全看我的造化了。因為要福神救我,其實方式很簡單,那就是想辦法讓福神開口對我說話,哪怕只是一句也好。
而恰恰也因為此,卻是比什麼都難。因為福神是個連一個眼神都難得施捨於人的神,要他開口對人說一句話,不知道此人前輩子要行多少善,積多少德。
我想我這輩子活得那麼笨,那麼渾渾噩噩,顯見的前輩子就沒幹過太多好事,所以惹來喪鬼纏身,又怎麼可能有那種福分讓福神對我開聲金口。
而拋開這個不談,現在能不能找到他,都還是個相當困擾人的問題。雖然狐狸堅持,但人海茫茫,那麼多天過去了,誰知道這種能日行千里的神是不是還留在這地方,這么小小的一巴掌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