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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早飯,窗外頭車輪聲又開始響起,一陣接一陣,很吵。

    我走到店門口推開門朝外看了一眼。原來是搬運公司的車,停在正對面那家門前,那戶人家幾個月前全都去了澳大利亞,留下的房子雖然處的地段好,但到底太貴,所以擱到現在都還沒賣出去。

    這麼看,它總算是賣出去了麼。

    正想著,車子發動,開走,門口顯出道身影,高高瘦瘦,一頭棕色短髮在晨光里閃著金子似的光。彎著腰,那人正拖著只箱子朝門裡拉,一抬頭撞見我的目光,他朝我笑了笑。

    我一愣。

    原來是那個每天下午四點必然上我這裡來買綠豆糕的男孩。

    這天下午男孩沒有像以前那樣準時來我店裡買點心,一直到天黑也不見他來。隔著道玻璃門能看到對面房子的燈亮著,他的身影上上下下,看樣子今天很忙。

    九點,我決定提早打烊,因為已經沒客人上門了,一個人在店裡頭站著,被蚊子咬得有點吃不消。

    正收拾著桌子,門鈴一響,一道身影推門而入,帶進一屢淡淡的香味。我回過頭,一眼看到對門那男孩有些拘謹地在門口站著,手裡捏著把香水百合,一言不發看著我。  

    粉藍色的香水百合。芯是紫色,由深至淺朝外漾開來,很漂亮,但長這麼大,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香水百合能長成這種顏色的。

    “你好,”半晌見他還站在那裡,我直起身對他笑了笑:“綠豆糕和豆漿?”

    男孩目光閃了閃,點點頭。額頭上幾縷發順勢垂下,掃在他眼帘邊上,軟軟的,像蘇格蘭牧羊犬的毛。

    為腦子裡突然產生的這想法偷笑,我轉身走向櫃檯,卻很快被他出聲叫住:“這個,送給你。”

    我回頭看了他一眼,他把手裡那把粉藍色的花遞到我面前。

    “真漂亮,”有點意外,遲疑了一下接過花,我聞了聞。很清澈的味道,像檀香:“早上看到你在搬家,以後一直住這裡了嗎?”

    “對。”

    “那以後就是鄰居了,我可以給你打折。”把花放在櫃檯上,我進櫃檯調豆漿,一邊不忘了習慣性地打上一句GG:“最近有新品種的糕,要不要嘗嘗?”  

    他搖搖頭,在靠窗的一個位子上坐了下來。坐姿很端正,連手放在桌子上的姿勢也仔細得一絲不苟。很矜持的一個人,這麼年輕,但給人的感覺卻像個老派的紳士,倒是有趣。

    琢磨著,我把東西端到他面前:“今天不打包?”

    “今天想在外面散散心。”

    “剛搬家,不找朋友來慶祝一下嗎。”隨口問了一句,他看了我一眼。

    這一眼讓我不自覺感到那句話似乎問得有點唐突。

    片刻,他笑:“剛來這城市不久,我在這裡沒什麼朋友。”

    “這樣啊,那今天這些我請了,算給你慶祝。”

    “謝謝。”

    客套話說完,一時倒也沒什麼可以談了,店裡重新變得安靜,就像剛才沒有一個客人時的那會兒。沒什麼事可做,我開始清理邊上那幾隻剛洗乾淨的杯子,目光時不時朝他瞥上一兩眼,看他把管子插進豆漿杯,端起,卻並不喝,只是轉頭看著窗玻璃。

    窗玻璃映著對面他家亮著橙黃色燈光的房子,還有我和櫃檯的影子。  

    “這裡很熱鬧。” 不知過了多久,他再次開口,目光還是對著窗玻璃。

    “還好吧。”隨口應了一聲。窗外頭安靜得連野貓子叫春都沒有,我不知道他所謂的熱鬧在哪裡。

    “就算路上一個人都沒有,你都能感覺到那種熱鬧,而這在一些地方是永遠感覺不到的。知道麼,這城市繁華得讓人不知道什麼叫做害怕。”

    我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而他笑了,低頭夾起一塊糕塞進嘴裡。

    “沒有我媽做的甜。”嚼了幾下,他道。很認真的模樣,說著挑食小孩子說的話兒。

    我愣了愣。

    有意思,這還是第一次有人對狐狸的手藝表示不滿:“最近很多人都不愛吃太甜的,怕得糖尿病。”

    “這樣啊……”若有所思,他放下手裡的筷子:“我老家做的點心都很甜,我的口味大概被養重了。”

    “大概吧。”  

    牆上的鐘指到十點,男孩喝了今天來這裡的第一口豆漿。

    喝完眉頭微微皺了一下,似乎想說什麼,意識到我在望著他,他站起身:“不早了,我該回去了。”

    “下次再來。”放下手裡擦了第二十遍的杯子,我走出櫃檯。

    開門的時候,他回過頭:“對了,我叫劉逸,你呢。”

    遲疑了一下,我道:“寶珠。”

    “寶珠。”微微一笑:“真可愛的名字。”

    男孩的笑容很美很紳士,我卻突然感覺到了很多年前被人追著叫飽豬時的那種窘迫,什麼道理,明明被狐狸怎麼叫都已經沒什麼特別感覺了……這就是人和狐狸的區別嗎……

    琢磨著,劉逸的身影已經穿過馬路。我轉身進店,門剛關上,隨即一愣。

    鋣不知什麼時候從裡屋走了出來,站在我身後,頭微微側著,似乎在望著我身後的玻璃門。

    “鋣?”心臟猛跳了一下。試著叫了他一聲,他沒有反應,我抬頭再仔細看了看他的眼睛。眼睛那兩顆紫水晶球似的眼珠子上依舊霧蒙蒙的,吹口氣過去,動起來的是他臉側那些細細的髮絲,而他的眼睛,始終沒有因此而顫動過一下。  

    ☆、第二章

    隔天生意清閒,到中午看看沒客人上門,我索性把店關了,拎了包一人上街去閒逛。

    自從鋣到了我家以後,我就很少和林絹一起逛街了,因為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在她面前去掩飾這隻麒麟的非正常狀態。

    不說話,不理睬人,一次兩次可以解釋為性格問題、擺酷。多了,人自然而然要覺得怪了,再怎麼酷,不見得一句話都不說,一個正眼都不給別人吧。為此我煞費苦心編了套故事,就是為了應付林絹日益增多的‘為什麼’。

    為什麼他總是一句話都不說。

    為什麼跟他打招呼他睬也不睬。

    為什麼明明穿了最誘惑人的衣服來他卻連正眼都不看一眼。

    為什麼不論怎麼跟他說話他都一句也不回答……

    我對林絹說鋣是我鄉下老家一個表哥。出了次意外後就變痴呆了,別人怎麼叫他都不理,只會傻呆呆跟著人走。最近被送到這裡來治療,沒事你最好不要惹到他,別看他平時安安靜靜的,曾經有一次突然搭錯神經,把別人一隻耳朵給咬下來了。

    林絹聽後唏噓不以,一邊感嘆我膽子怎麼那麼大,敢把個有暴力傾向的神經病帶在身邊。一邊哀怨老天不長眼,這麼年輕英俊的一個帥哥,居然是個除了沉默以外,搭錯了神經還會咬人的弱智。後來她果然不再去搭理鋣了,為此我故意問她,絹啊,最近怎麼那麼矜持,是不是徹底對我哥沒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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