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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發吉:“你與那耿柱不是正打得歡,怎麼這會又推薦他?”
田二:“一碼是一碼,我與他的帳以後會慢慢算,再說了,早點把那個胖光頭抓住,不也免得他再殺人,還魚紋鎮一方安寧嗎。”
田二嘴上雖然這麼說,可心裡打的主意卻是,先讓耿柱配合警察破案,這樣耿柱近期便不會來找自己這邊的麻煩,自己也好喘喘氣,畢竟實力比耿柱差遠了,處處受壓制,要想搬掉耿柱需要一個好時機,在時機沒出現之前,只能選擇暫避鋒芒。
問完了該問的問題,張發吉又例行公事般的把田二訓了一頓,完事之後,這才帶著張俊石和布施以離開。田二說的沒錯,要想在魚紋鎮找人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找耿柱,可這耿柱也是不好找的,跟田二火拼,耿柱也害怕被偷襲,也躲了起來。
第五十二節 咬死藏獒
耿柱躲了起來,按正常的方法很難找到,但張發吉自有他的方法。既然找不到就讓你自己送上門來,張發吉是一名警察,他有國家賦予他的權力,雖然這麼做有點濫用職權的嫌疑,但真的很有效。
張發吉把馬路邊把所有攬客的司機以協助調查為名全都帶回了派出所,沒有允許不得離開,馬路上只剩下一排車,但司機一個也看不見,這就等於把耿柱的營生一下子給停了,耿柱靠這個發財,如今司機都沒有了,還怎麼拉物載客,所以沒過一個小時,耿柱便自動出現在了派出所,向張發吉要人。
見耿柱果然來了,張發吉微微一笑。“讓我放入可以,但你要答應幫我一個忙!”
耿柱知道,眼前的這個警察是田二的老舅,而自己此時正與田二火併中,難不成這爺倆要串通好了對付我?
耿柱:“有話請張所長直說。”
張發吉:“利用你的方式,幫我找一個人出來!”
耿柱一聽是要自己幫著找個人,心想這倒不是什麼難事。“什麼樣的人?”
張發吉:“胖子,男性,光頭,一米八以上身高。”
耿柱:“就這些?”
張發吉剛想說‘就這麼些’,一旁的布施以卻突然插嘴道:“此人應該還帶著個孩子!”
耿柱點了點頭,說道:“若論別的不行,可要是在魚紋鎮找一個人出來,你們算是找對人了,不過,在我找人之前,你要先把我的人都放了。”
張發吉本就對耿柱的手下沒什麼興趣,之所以為了把他們帶回所里,就是想把耿柱逼出來,如今耿柱出來了,那些人也就自然而然沒有什麼利用價值了。
耿柱把自己的手下召集到了一塊,包括剛跑完活回來的,輪班休息的,從所里放出來的,以及其他一些打雜的,全都叫到了一起,然後把要找的人的特徵當眾描述了一遍,話音剛落,就見其中的一名司機說到:“柱哥,你說的這個人跟我昨天拉的一個客很像,是個光頭大胖子。”
耿柱一見這麼快就有了線索,不免有些高興,轉身看了看張發吉,示意他自己的忙已經幫到了,接下來的事由他自己去問。
張發吉看了看那名司機,問道:“那你還記不記得那人的相貌,還有他是不是帶著個小孩?”
那位司機點了點頭說道:“我是昨天下午在鎮衛生所附近拉的這個客,年齡大概四十左右,帶著墨鏡,臉很胖,眉毛很輕,幾乎沒有,另外此人好像也沒長鬍子,整張臉看起來像個麵團。當時他的確領著一個孩子,那孩子個子不高,應該也就三四歲的樣子,可奇怪的是,這個孩子蒙著臉,看不見相貌,那胖光頭稱那孩子是他兒子,要帶他去市里看病,我把他們拉到了市醫院附近,我就轉頭回來了。”
……
葫市城市裡面那時候是可以隨便養狗的,只不過一些大型狗只允許裝在籠子裡面養,例如藏獒,市百貨大樓的後院是個停車場,停車場大概能有兩千平的樣子,在停車場的中央被鐵絲網圍了幾個高大的狗舍,共分五間,每間狗舍里都圈養著一隻成年藏獒,據說這五隻藏獒為百貨大樓的老闆所養,好像別人也沒這個權力能把狗養在這麼顯眼的地方。
平日裡只在吃飯的時候能聽見它們的叫聲,平時大多趴在窩裡不怎麼活動,就算是有生人靠近,它們也會置之不理,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狗很溫馴,知道藏獒的都知道,這種狗不是一般的兇悍,而且頗具野性,或許狗主人沒有把它們當做狗來養,而是當成了野獸,它們的食物大多是一些活雞活兔子,然後任由它們自由捕食,這些會活動的食物只要扔進去便會被它們一口咬住,然後很輕鬆的咬斷了脖子。由於狗很兇悍,狗籠子上用非常明顯的紅字標示著‘危險勿近!’向來只會被藏獒咬死,可是你聽說過藏獒被咬死嗎?這天天一亮,負責看護狗舍的人起床之後去巡視,卻發現五隻藏獒中的一隻靜靜的躺在地上一動不動,走進一看,發現其脖子上血呼啦的一片,竟已經死了,再看籠子裡面,除了那隻藏獒之外並沒有其他的活物,而且籠子完好無損,並沒有漏洞,難不成是被人夜間射殺的?檢查了藏獒的全身,卻只發現了一處傷口,這絕不是被利器刺死的,藏獒都有護頸毛,可這隻藏獒的護頸毛此時卻被拔光了,兩排牙印清晰可見,竟看不出是何種動物所為,倒很像人的牙印,可人又怎麼能咬得過一隻成年藏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