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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發吉這時候說話了:“不是大力金剛掌,應該是大力金剛腳,不過這些都只是傳說罷了,能將一塊石頭擊碎只有在電影裡能看見,這個絕對不是人力所能達到的。”
老王:“不是人力那是什麼?”
張發吉:“如果是錘子砸的,那麼石頭的表面應該會有很多的粉末,可這塊石頭表面看不到任何粉末狀東西,而且這塊石頭並不是簡單列成幾塊,裡面也出現很多的斷裂層,這絕對是一個很強的外力,瞬間作用在石頭表面造成的,排除是錘子之類的工具造成的,到底是什麼,現在說不好。”
張俊石本想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的,自己被青耗星上身之後,曾經親自一拳碎了一口水缸,那力度不知道比起大力金剛腳孰強孰弱,可又一想,自己說了人家也不會信,反倒還可能會被這兩個老警察批評教育,索性把想說的話又咽了回去,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可這陰陽先生遇見老警察同樣也是說不清。
帶著一個個未解的謎團,眾人回到了鎮上派出所,老王則直接回縣裡去了,榮明無兒無女,僅有的親戚如今也只能算是遠親了,在聽說榮明死了之後,竟沒有一個願意過來收屍的,最後無奈,張俊石和布施以二人願意代為收屍,榮明的一些遺物,例如驢車,則被一併帶回了派出所。
張俊石和布施以一一作了筆供,完事之後,張發吉要求二人近日不要離開魚紋鎮,話里的意思是想讓二位協助破案,其實不用張發吉說,張俊石與布施以也不會離開,他們還指望這個張發吉幫他們打前站呢。
根據描述,張發吉幾乎連想都不用想便說出了張俊石撞見的那個人的名字。
“他叫田二,是魚紋鎮一個有名氣的混混,平日裡打架鬥毆,經常惹事,為了這個沒少被派出所抓,要不是看在他父母的面子上,這小子早就被拉到勞教所悔過去了,可沒想到,他能與這件事扯上關係,雖然他不是兇手,可我估計這小子一定看到了什麼,我這就去把他提過來問話。”
張發吉還沒對田二進行審問,就一口斷定田二不是兇手,這一點使張俊石和布施以有些不願認同,尤其是張俊石,在張發吉話音一落,便緊接著問道:“你憑什麼那麼肯定田二不是兇手,當時看他的表情可是害怕得緊,要是沒做虧心事,他至於那麼惶恐嗎?”
張發吉一皺眉,知道這件事要是不跟眼前這二位說明白,肯定不利於辦案,把這件事交代清楚了,也可以給自己避避嫌,免得被人認為自己在護短。
第三十九節 一堂證物課
張發吉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經的說道:“既然你們二人對此案的這個環節抱有懷疑,那我不妨給你二人上一堂證物課,我說過,犯罪嫌疑人的身體特徵初步鎖定為,身高大約在一米七五至一米八之間,體重一百八十斤以上,穿四十一碼的運動鞋,是個左撇子,殺人時使用的兇器很鋒利,不是水果刀也不是殺豬刀,刀開的雙刃,應該是一把短匕首,另外,死者身上只有一處刀傷,並無其他傷口,應該不是尋仇,如果是尋仇的話,會對屍體進行報復,死者身上財物並沒有被帶走,應該不是搶劫。我所描述的這些均與田二無任何相似之處,所以我才會把田二排除在外,同時也把你們兩個排除在外,否則,也不會任由你們兩個睡在我邊上。”
張俊石布施以二人互相看了看彼此,微微的點了點頭,然後等著張發吉繼續說下去。
張發吉:“你們一定很好奇我是如何知道這些信息的,其實對於一個老警察來說,這些都是應該知道的,辦案子如果連這些都看不出來,那還當什麼警察。首先之所以說兇犯的身高在一米七五至一米八之間,是因為我把榮明的眼皮扒開之後,發現他的眼睛是向著斜上大概三十度角看的,榮明當時肯定近距離看著兇犯的臉,由於對方身材高,所以他只能抬著頭眼球向上挑,榮明的身高一米六多一些,向上三十度,不難估算兇犯的身高在一米七五至一米八之間;第二,兇犯的體重一百八十斤以上,我看過我們每個人在地上腳印的深淺,我的體重在一百五十斤,你們兩個都比我輕,田二就更輕了,而那個兇犯的腳印比我的還深一些,這說明這個兇犯比我都要胖,而且還胖很多,一百八十斤只是一個估算值,因為地面的下沉程度有它的限度,不過雖然他胖,但卻胖的很均勻,沒有大肚子,因為他的腳印前後的深度差不許多,也就是說如果他有大肚子,前腳掌的腳印會比後腳掌深些;四十一碼的鞋子,這一點就不用我說了吧,拿尺一量便知,之所以說他是個左撇子,是因為刀口扎入榮明體內的角度偏向左,兇手與榮明應該是面對面的,在這樣一種情況,刀口偏左,只能說明兇手是左手拿刀扎入了榮明的心臟,依據這一點,我判斷他是個左撇子;之所以說兇器是一把兩邊開刃的匕首,是因為榮明身上的傷口中間厚,兩側很薄,傻子都能想出只有雙刃匕首才能造成這樣的傷口。”
不可否認,這是一堂別開生面的證物課,是一個老警察無數年辦案經驗的總結,可能課本上也會學到很多,但絕對不會有張發吉講的這麼鮮活,證物會說話,但首先你要懂它的語言,否則,再有表現價值的證物也不會發揮半分用途。張發吉這麼啪啪一說,句句有理有據,讓人信服,如果再生懷疑就有些故意刁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