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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小超在門外召喚小聖。小聖走到門外,發現一名男子正呆若木雞地站在小超旁邊。小超朝小聖努努嘴,“報案人。王琳琳的鄰居,錢曉彪。”
錢曉彪住在王琳琳家隔壁,是個IT(信息技術)程式設計師,也是個新晉奶爸,眼鏡片兒厚得能當菸灰缸。搞IT的一般都是為人木訥的悶騷型,錢曉彪也不例外,跟孫小聖吭吭哧哧半天才講清楚發現屍體的來龍去脈。他說他下班回家後媳婦就出去買菜了,準備做個豐盛的團圓飯,然後他就在家看孩子。孩子犯困要睡覺,但總是被隔壁王琳琳家的音樂聲吵得哭鬧,他就去隔壁問問能不能稍微降低一下音量。沒想到王琳琳家門是打開的,他敲門沒人應,就想著進去叫兩聲,但喊了兩句還是沒人應聲,以為自己聲音被音樂蓋住,於是走進客廳去找王琳琳或者秦盛雪。這才發現王琳琳已經趴在自己臥室里的椅子上不省人事。
孫小聖看了看錢曉彪腳上穿的皮鞋,問樊小超:“足跡取了嗎?”
樊小超點頭。孫小聖讓錢曉彪抬腳,蹲下身子看了看他鞋底上的紋路,又和地板上的腳印對比了一下,感覺甚是相似。小聖覺得此人不可大意,“你進屋的時候屋裡是什麼狀態?”
錢曉彪眼神發飄,有點兒沒明白似的,“就是屋裡放著音樂,客廳里沒人啊。”
“當時地板是濕的嗎?”
“……我沒注意。”
“你是直接去的王琳琳房間,還是在客廳里待了一會兒?”
錢曉彪有些警覺地說:“我肯定沒在客廳里待著,因為裡面沒人啊。我跟她們也不熟,而且住的是兩個女孩子,人家要是突然出來看見我在客廳,肯定會懷疑我要幹什麼的。”
吳良睿這會兒走到孫小聖旁邊耳語:“剛才在電視櫃前面的痕跡前看了一眼,感覺像是打鬥的痕跡,估計是有人在那裡摔倒過。而且在電視櫃的一角發現了半枚掌紋,估計是倒地的人曾經扶在了那裡。現在掌紋已經採集,等你圈人回去比對。”
孫小聖有些興奮,有了掌紋就有了突破口,不用再繼續抓瞎了。從現場來看,似乎不是劫財;而王琳琳穿著整齊,也不像是遭過強暴的樣子。那麼不管在客廳摔倒的是死者還是兇手,都說明這兩個人應該認識,否則也不會在屋裡發生衝突。而錢曉彪的足跡是直通那片痕跡的,問題就好解釋了:他因愛子心切,極有可能在關音樂的問題上和王琳琳產生爭執,然後失手將其打死。媳婦和孩子都是男人的高壓線,誰碰上誰挨電。
錢曉彪的報案人身份霎時間變得不再單純,小聖趕緊吩咐樊小超將他帶到樓下警車上。
錢曉彪媳婦抱著孩子出來詢問情況,一聽說錢曉彪要被警察帶走,東問西問沒完沒了。孫小聖煩亂,將爛攤子甩給小超,正要進屋躲清淨,就看見一個慌裡慌張的女孩兒往樓道里跑,看樣子應該是秦盛雪。秦盛雪烈焰紅唇,上身只穿了一件毛衣,一路跑來瑟瑟發抖,香水味兒四處洶湧。估計是跑得太急,腳下一拌蒜竟然摔了個狗啃泥。小聖將她扶起,確認身份後問她去幹了什麼。秦盛雪明顯嚇壞了,對小聖的問話充耳不聞,揉著腳腕子蹦著腿就要進家門,小聖只能先向這位要風度不要溫度的美女匯報了現場情況,然後告訴她如果要進家門必須先穿鞋套。秦盛雪一聽,反而不敢進去了,縮在牆角魂不守舍地打電話。
等她情緒稍微好一些,小聖問:“剛才你一直沒在家?”
秦盛雪盯著孫小聖幾秒,然後哇一聲,梨花帶雨。不知道的以為孫小聖把她嚇哭了。
小聖嘆出一口氣,心想早知道就恩准李出陽上來了。這種燙山芋扔給他最合適不過。
燦燦接手了秦盛雪,一邊安撫她一邊揮手讓小聖躲遠點兒。孫小聖被此推彼趕得沒有容身之地,正想著下一步要幹什麼,剛好黑咪過來匯報新情況:“法醫來拉屍體了,剛才大致看了一下,死亡原因和吳良睿推斷的一樣,給出了一個大概死亡時間,應該是兩個小時之前。要是再具體就得等回去驗屍了。屍體現在拉不拉走?”
孫小聖轉著脖頸子,“拉走拉走,咱們也走,把秦盛雪也帶上。我腦仁都被吵炸了!”
第3節
錢曉彪可以算是個天然呆,坐在鐵椅子裡半天都不換一個姿勢。小聖問他什麼他也是反應極慢,多半還是詞不達意吞吞吐吐。但他依舊堅稱當時王琳琳家家門半敞,自己敲門沒反應才登堂入室。孫小聖覺得這套邏輯不通:假設兇手不是錢曉彪,那麼兇手在打掃現場離開前怎麼會不把房門關好?一般的殺人犯就算沒有時間打掃痕跡,也會給自己的逃跑創造時間和條件,那麼就肯定會儘可能地隱匿犯罪現場,不讓周圍人發現異樣。但這起案子的兇手倒反其道而行之,現場打掃了,門卻沒關,顯然有悖於常理。當然,不排除之前吳良睿所說的那半吊子兇手作案的可能性。但如果另有其人,那麼從現場的乾淨程度(當然不包括錢曉彪的腳印)來看,忘記關屋門顯然不像是這個細緻耐心的真兇會犯的錯誤。
小聖和錢曉彪正在膠著之際,吳良睿派人來傳話,說足跡和電視柜上那枚掌紋已經比對好了,都是錢曉彪的。孫小聖倆眼一亮,這幾乎就能對錢曉彪進行反擊了。他指著對面的錢曉彪問:“你敢說你沒在客廳逗留過?王琳琳的臥室從大門進去右轉就是,那你的足跡怎麼會留在客廳中部?而且你和她是不是在電視櫃前面爭執過,你還在那兒摔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