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艾米麗在櫃檯里看雜誌,聽到門鈴聲才漫不經心地抬起頭看了他一眼。
羅傑對早晨安靜的餐廳感到有些拘謹,又或許這種拘謹來自於女服務生冷漠的注視。他心虛地問:“現在有吃的嗎?”
“只有早餐。”艾米麗回答。
“我想要一份火腿炒蛋,一份土豆煎餅,一些華夫餅和一份招牌雞肉飯。”
艾米麗重複了一遍:“只有早餐。火腿炒蛋、土豆煎餅和華夫餅,沒有雞肉飯。”
“你能幫我做嗎?”
“你聽不懂我說的話?”
“哦不。”羅傑緊張地說,“蓋奇想吃。”
艾米麗看了看櫃檯下踮著腳仰著頭的小男孩。
“你想吃雞肉飯?”
蓋奇鄭重其事地點了一下頭:“是的。”
艾米麗又盯著羅傑看了一會兒,羅傑依然心虛地向她微微一笑:“孩子總喜歡在不對的時間吃不對的東西。你能不能幫我個忙?”
艾米麗像要把他的臉看穿一樣,過了很久才從圍裙里拿出紙筆寫了菜單送進廚房。
“博納爾,火腿炒蛋、土豆煎餅和華夫餅,還有一份招牌雞肉飯。”
廚房裡傳出一聲嘟囔:“現在是早餐時間。”
“這裡有個孩子想吃雞肉飯。”艾米麗面無表情地低頭問蓋奇,“你幾歲?”
“七歲。”
“有個七歲的孩子想吃雞肉飯,你能怎麼辦?”
艾米麗伸手指了指對面的卡座,對蓋奇說:“去那裡坐著等。”
羅傑猶豫片刻才說:“我想帶走,可不可以請你……”
艾米麗把一瓶胡椒放在他面前,打斷了他要說的話。羅傑疑神疑鬼地看著她。
“帶上這個。”艾米麗說,“他每次都會撒一點。”
“哦,謝謝。”羅傑下意識地回答,但立刻又警覺地反問,“你說什麼?”
“我什麼也沒說。”艾米麗重新拿起雜誌看起來。她的冷淡態度讓羅傑更加不安,似乎覺得被看破了心中的秘密,尤其是這秘密事關重大,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等待的過程很難熬,有好幾次,羅傑都想奪門而逃,艾米麗若無其事地打開收音機,裡面在放一首不知名的老歌,女歌手輕快地唱道:“面對現實吧……”
“我有沒有說過這裡的雞肉飯很好吃?”羅傑忽然問。
“沒有。”艾米麗一邊翻著雜誌一邊說,“這是你第一次來,記得嗎?你和你的朋友總是在街上瞎晃,但從沒有進來過。”
“我是聽說……”
“聽誰說?”艾米麗終於又看了他一眼,“在餐館裡沒來由地討好服務生,多半是想吃霸王餐,你帶錢了嗎?”
“帶了。”羅傑連忙從口袋裡掏出幾張折起來的紙幣,來不及數就一股腦塞給了艾米麗,這是弗恩給他的錢。
“夠嗎?”他問。
“不算小費就夠了。”
羅傑連忙又找了些零錢,他無法控制自己的慌亂,也許是除了守衛之外的中立派有太多變數,誰也不知道他們最終會滑向哪一方。如果不是弗恩的主意,羅傑根本不會想到去找霍爾克幫忙。奇怪,他想,為什麼弗恩就能分辨誰是朋友,誰是敵人,誰是真正能幫得上忙的人。羅傑想起霍爾克說過的話,克拉克警官的心中是一片迷霧,沒人能看得透。可他真是個不得不令人敬佩的人,無論遇到什麼困境都不會畏懼妥協,只要有他在,任何難題都能迎刃而解。羅傑不禁心馳神往,覺得他是個天生的領袖。
艾米麗把早餐和雞肉飯送出來,沒有用盤子,而是裝在幾個白色紙盒裡。
“謝謝。”羅傑只好向她道謝,“下次我會補足小費。”
艾米麗無所謂地哼了一聲,不知道是在答應還是嘲弄,羅傑幾乎是落荒而逃,蓋奇自己跳下卡座跟著他跑出去。
“後來呢?”
弗恩打開紙盒時,裡面的雞肉飯還是熱的,在小小的盒子裡冒著令人欣慰的熱氣。
“後來?我不知道。”羅傑說,“她會不會看出來了?”
“看出來什麼?”弗恩做每個動作都得非常小心,被刺穿的那個洞像一個疼痛發射器,無時無刻不在對著他身體的每一個角落發射痛感信號。
“要我餵你嗎?”路克斯問。
“先讓我自己試試。”弗恩說,“好孩子,你還帶了一瓶胡椒。”
“所以艾米麗猜到了?”羅傑急切地問,“她知道你沒死。我又犯錯了。”
“不關你的事。讓你去買雞肉飯的時候我就知道瞞不過她,她非常聰明。”
“可她萬一告訴別人怎麼辦?”
“她不會告訴別人。”
“為什麼?”羅傑追問。
弗恩已經開始享用他的早餐加午餐,路克斯只好代替他回答:“如果她想去告密,向守衛們通風報信,她就不會給你那瓶胡椒,讓你疑神疑鬼了。”
“哦,是的。她非常聰明。”羅傑沮喪地問,“她是朋友嗎?”
“還不能確定。”
“我不明白,難道她有可能是敵人?可你又說她不會去告密,不會通風報信。”
“朋友是雙向的,一方發出邀請,等待對方回復。她也可以拒絕。”
羅傑一臉茫然地看著他。
“你向她發出邀請了嗎?什麼時候?”
“就在你點雞肉飯的時候。我說過這是件很重要的事。”
“可是……”
“安靜一會兒羅傑,我現在說話和吃東西都很困難,別讓我多費力。”
羅傑立刻聽話地閉上了嘴,看著弗恩慢慢地吃完飯,羨慕他沒有被重傷擊垮的身體和非人的恢復能力。只有路克斯知道他根本沒有食慾,之所以勉強吃東西只是為了不讓自己繼續虛弱下去。他的意志力有時令人生畏又心疼。
太陽升高了。
弗恩把手伸到彩色玻璃的光照下,整個手掌都成了紅色,掌心的那道傷痕尤其鮮紅。
艾米麗也在陽光下。
她坐在玻璃門邊的座椅上,店裡還是沒有客人。她點上一支煙,從圍裙的口袋裡摸出剛才羅傑給她的錢。折起來的紙幣新舊不一,她一張一張數著,其中一張五美元上用原子筆寫著字。
正面亞伯拉罕·林肯的頭像旁邊寫著“生存,情感”。
反面的紀念堂寫著“教堂,玫瑰”。
她對著紙幣吐出一口煙,字跡立刻在視野中模糊起來。
他究竟是個什麼怪物?
他們都低估了他的能力,他用一支普通的筆寫下的詞仿佛有魔力一樣,也許他真的能戰勝主宰。
但這可能嗎?艾米麗心想,如果可能,主宰又怎麼會如此大意讓他進入小鎮。
等到煙霧散去,她又重讀了一遍紙幣上的字。
生存是能力,情感是代價。
一種久違的情緒在心中瀰漫,像這支煙燃燒時產生的煙霧一樣,有害,但讓人迷戀。
她忽然很想知道他究竟要如何使用她的能力。
第28章 生存時間
弗恩的傷勢慢慢好轉。
他似乎在不斷催促、強迫自己恢復,這讓路克斯感到欣慰之餘又十分驚訝,不得不相信精神力對肉體的影響。弗恩有著非比尋常的忍痛能力,儘可能保證自己對身體的控制力,當疼痛下降到可以忍受的程度時就開始起來活動。
他會在墓室里散步,站在彩色玻璃下沉思。
路克斯有時出去,感到整個小鎮死一樣寂靜。
守衛們一定也在療傷。芬克、凱勒、尼爾森和史蒂文都傷得不輕。敵我雙方在一種不得已的約定之下沉寂著,任由風和日光吹拂、照耀著小鎮。
人們死氣沉沉,樹林生機勃勃。
弗恩每天觀察自己的傷口,他能看到fèng合的針腳。路克斯fèng紉的技巧和他做牛排大餐一樣糟糕,但也和他站在廚房裡一樣自信。弗恩可以想像那種專心致志、全神貫注的狀態。這確實是路克斯當時的狀態——可以因為憂心、難過和憤怒渾身發抖,只有雙手是鎮定的,強迫自己穩穩地拿住針線,不惜一切地救他。
現在傷口已經開始結痂,弗恩覺得有些癢,而且他看不到背後。
路克斯告訴他背後的傷口和前面一樣丑。弗恩不介意有個醜陋的傷疤,路克斯又不得不提醒他是兩個,以免他忘記自己的身體被一根鐵棍穿透,以為不過是一點輕傷而疏忽大意。
不管怎麼樣,弗恩日漸痊癒,身上其餘的傷口好得更快一些,可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路克斯使者的力量造成的影響在消退,心懷鬼胎的人就又蠢蠢欲動。
當傷口開始發癢,受傷的痛苦記憶會消失,一切故態復萌。
“他們想到的第一件事是什麼?”弗恩問。
羅傑坐在地上,像個好學的學生,但是這個問題對他來說太難了,答案有很多,他不確定先選哪個。
“復仇。”路克斯說。
“沒錯。”
“可是他們應該知道自己不是使者的對手。”
“不管是不是,這都不影響他們的決定。只要路克斯還活著,他們就永無寧日,只能躲在小鎮的角落裡生存,除非他們願意俯首稱臣。”
這更不可能,即使他們表面上願意屈服,內心也會藏著殺機。
他們和守衛之間的衝突不可調和。
“但是只要讓他們敬畏就夠了,保持這種不可抗拒的威懾力,主宰之下只有使者。”弗恩說,“上一次情況緊急,我們只能靠演戲矇混過關,時間一長守衛們會回憶起其中的疑點。”
要把“懷疑”這個狡猾的傢伙趕出他們的頭腦,讓他們深信不疑。
羅傑自告奮勇:“我們會準備更多血袋,而且經過排練這次會更像,不會讓守衛看出破綻。”
“沒有血袋,沒有演員,不需要其他人付出代價。”
“我不明白,你要怎麼做?”羅傑疑惑地問。
弗恩還沒來得及回答,路克斯就說:“我不能同意這麼做。”
“怎麼做?”羅傑又轉頭看他。
“我們可以先試一試。”弗恩說,“做個試驗,如果不行我會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