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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只睡三天是可以接受的。
他三步一回頭地向孤兒院走去。
止不住的淚水撲簌撲簌往下落。媽媽也在流淚。她一手擦著眼淚,一手連連揮手,示意他不要回頭。
可是,說好三天後來接自己的媽媽,卻十天一個月也沒有露面。
他時常逃出孤兒院來到街里尋找媽媽,可尋找一整天卻沒有看見媽媽的蹤影,最後變成一個小乞丐回到孤兒院。
一年過後,他的精神年齡已遠遠超過實際年齡,性格也變得倔強、剛毅。
忽然有一天,他被孤兒院老闆掛上名牌,和幾個同伴一起莫名其妙座上了飛機。生來頭一回坐上飛機,可他絲毫感覺不到興奮。
當孩子們睡覺醒來哭泣的時候,飛機已經到達了美國的洛杉磯。
他被移交到一對面容慈祥的美國人夫婦手裡。當時韓國人領隊曾對他說過:“往後你要把這二位當成你的父母,在他們的膝下過個幸福的日子吧。”
他哭喊著,掙扎著要回家。當他意識到自己已經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時,更加刻骨地想念自己的母親。
美國人用有力的雙手托起他放到車裡。他便不失時機地咬了一口美國人的手背。看到手背上滲出的血,美國人那慈祥的表情立刻發生變化。女人也用聽不懂的語言叫喊什麼。他加大嗓門哭了起來。
美國人是個牧師。他已是五個孩子的父親,可領養黃色人種做自己的乾兒子,目的並不是為了撫養這個來自東方的可憐少年。
從此,這個韓國少年被當成一個美國牧師博愛精神的具體表現者。有了這麼一個裝飾品,牧師的說教更加具備說服力,人們也進一步敬仰牧師。在外面,牧師裝扮成少年慈祥的父親,少年也幾乎獨占牧師的寵愛。
可一旦回到家,牧師卻判若兩人,凶神惡煞般地對待他,少年也就自然成了牧師一家人的出氣筒。牧師的孩子們一有機會就欺負他並拿他開心,可最後受體罰的還是少年。就連吃飯,他也坐不到美國人家族的飯桌上,等他們吃完了,才能吃上一口剩飯。睡覺,也不允許跟他們睡在一起,只讓他一個人睡在閣樓上。養父養母從來沒有到他床前做過睡前祈禱,唱過睡前讚頌歌。
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性格逐漸發生了變化。他孤獨倔強,沉默寡言。他的心中只有一個念頭:一定要回到媽媽的懷抱。
到了十三歲的時候,他毅然逃出了牧師家。出走時他偷帶牧師珍藏的白金馬像,廉價賣給一家收購店。
可兩天後,他被抓進了少年院。
經過六個月的勞教,他變得更加剛毅、狡黠,心裡充滿復仇的念頭。儘管是個小小的年紀,可他已經膽大包天,敢於赴湯蹈火,一時間聞名遐邇。
他逐步意識到要在這個社會站穩腳跟,必須主動融化到這個社會裡,必須具備能夠融入這個社會的實力。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在一隻腳踏上黑社會賊船的同時,背著組織,將另一隻腳踏進學校,努力掌握各種生存的本領。先天的聰明,再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他不僅學到各種知識,也練就了一頭非凡的記憶力。
二十一歲時,他考入牙科大學。數年後他以優異的成績得到牙科大夫證書,在結婚那天開辦了一家牙科診所。他的新娘是一位印第安人和白人的混血姑娘。由此他便積極主動地融入到這個社會。
為了過上安定的生活,他曾多次試圖擺脫黑社會的控制,可屢屢失敗。有一天,組織上命令他除掉一個企業界的重要人物,可當時已經組合家庭並成為牙科大夫剛剛安頓下來的他,根本不可能接受這一命令。儘管組織上如何恫嚇,可他仍我行我素。
一個月後的某一天,他的妻子在自己家裡被一幫強盜姦殺。當時,她已懷孕五個月。
可萬萬沒有想到警察卻把他當做罪犯抓了起來。無論他如何辯解案發當時自己不在現場,可眾多證人的旁證卻硬把他逼向死胡同。最後,他莫名其妙地被判無期徒刑。在美國,這一有色人種的地獄裡,他沒有判得死刑也算僥倖。
剛進監獄的那一段時間,他幾乎天天在狂人般地喊冤叫屈。可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逐步養成了忍耐性。他將滿腔的冤屈和仇恨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深處,時時刻刻等待著報仇機會的到來。
他要報仇的對象是害死自己妻子的強盜和誣陷自己的法官。他這才意識到這個社會根本不容納自己,於是他徹底放棄了積極融入這個社會的念頭。
忍受著非人的待遇,他在獄中過了五年的日日夜夜。在這期間,他不僅一時也沒有放棄自己復仇的念頭,反而更加增添了對自己既定計劃的信心。
功夫不負有心人。機會終於來到了。有一天,他在乘上大客車被押往工地的途中,和別的囚犯們一起劫持大客車,成功地逃出了監獄。
在此後的數月內,他沒有依靠任何人的幫助,單槍匹馬殺掉了自己曾加入過的那個組織的最大頭目,為自己的妻子報仇雪恨。
從此他隻身孤影,躲避警察和黑幫組織的追殺,銷聲匿跡,徹底隱藏起來了。
後院白雪皚皚,銀裝素裹。聽到母親的咳嗽聲,他重新繞回到前院。
毛世的名字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難道他這個毛世和那個被人碎屍的毛世果真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