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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頭看著他,那一瞬間我忽然覺得有些不認識面前的余合了。
平日裡這孫子沒精打采的,十足的老兵痞子,但此時他在我眼裡,竟顯得有些神秘,我甚至再想也許我以前看扁了他,沒準他的那些牛皮,可能還真不是吹出來的。
“班副,你……你真打過土匪,殺過人?”
“你說呢?”
余合笑著,指指我的水壺,同時拿走了我兜里的煙。
看著余合抽菸,我安靜的擰開了水壺蓋子,猛灌了一大口。余合說的很對,吐出來之後,這胃裡還真是舒服了不少。
見我緩過勁了,余合把煙丟給我,指指被我丟在地上的女人腳,告訴我說這隻腳我們得留著,等下不管找不找得見那隻狼,我們都得把這隻腳帶回去。
看著地上這隻女人腳,我也給自己點了一根煙,隨後從地上拽了兩把貓兒草,這回還真不害怕了,把那隻斷腳包好,小心的裝進了背包。
余合坐在樹根底下一直看著我弄好後,他才吧嗒吧嗒嘴,對我說:“我以前在內蒙打了兩年狼,對狼這種動物不敢說了解,但也知道不少它們的習性。狼這種動物鬼精鬼精的,人常走的地方它們是不會去的,而它們襲擊人最大的原因,就是它們找不到食物了。”
余合說著,嘬了一大口煙:“現在咱們面臨的問題是,目前看來好像是一隻狼吃人,但狼是群居動物,誰敢保證咱們邊上就一隻呢?”
“甭管它幾隻,你還沒說咱為啥一直往東走呢?”
余合說了半天,我還是很好奇我們為什麼一直往東。
余合見我不明白,他這回倒是沒損我,而是很正經的指著東邊那片林子說:“你瞧瞧,東邊是藥泉山植被最茂密的地方,懸崖峭壁,少有人走。狼最喜歡這種野草叢生的鬼地方,區域大,藏匿點多,所以我猜想它們在那裡的可能性很大!”
“那還等啥呀,咱有槍就干吧!”
聽余合說的頭頭是道,我現在不僅忘了我們兩個的恩怨,竟然還對他有點佩服了。
見我來勁了,余合笑著彈飛了菸頭,提著81式自動步槍起身,笑眯眯的說了一聲“走著”!
此時我和余合難得和平相處,說句良心話,我是真希望這一去我們能找到那隻吃人的狼,為村裡的女人們報仇。
現在這話說來可能有點托大,但其實當兵之初,我的真實想法,是希望我老爹能把我和羅愛國弄去雲南的。
早在我們沒當兵前,我們就常聽別人說雲南那邊摩擦不斷,我和羅愛國私底下也聊過,哥倆都認為越南小土豆太囂張了,早晚我們這幫當大哥的要教育教育他們。
當時要去當兵,我們哥倆可都是懷揣著這份信念,這好男兒當兵為了啥呀,還不是為了扛槍保天下,興我大中華嗎?
可惜我老爹痛兒子,對我有私心,他們部隊開去了雲南前線,卻把我這個懷揣殺敵夢想的青年才俊弄到了大興安嶺,在這個罕無人煙的地方當什麼鳥邊防兵。
我當時心裡一直對我老爹有怨言,殺敵這輩子可能沒機會了,如今村里出事,那咱就殺狼吧!
我心裡是這麼想的,我當時也是準備這麼做的,當天如果讓我們遇見那隻狼,甭管余合怎麼樣,我是非上去和它拼命的!
可惜事與願違呀,我們在東邊林子裡轉了大半天,眼見日頭都往西偏了,也沒找到半點狼活動的跡象。
這一來我和余合都納悶了,心想我們是不是找錯地方了。
余合低頭瞎琢磨,說我們不能把目光放在一處,如今找不到狼活動的跡象,說明那畜生很小心,既然如此,那我們就找衣服,找女人頭髮,找殘肢斷骨,總之我們要找能找的一切,不能被敵人迷惑了!
余合的話我很認同,因為這一路上他沒少和我說狼的事情。
他說狼這種動物是很兇的,它們攻擊牲畜和人的方式,是先用犬牙死死的咬住獵物,隨後拼命拉扯晃動身體來增加它們的咬合力,狼的犬牙和裂齒是很有力的,當年他們在內蒙打狼,狼被打急眼了,能把軍用吉普車的車門咬穿!
一路上聽余合講這些事情,我是越聽越興奮。我們兩個在東邊老林子裡轉來轉去,我都感覺自己有些分不清方向了。
我看著頭頂茂密的枝葉,又想起了龐良章的筆記,心說我可不能跟著余合瞎轉了,轉來轉去都是他的功勞,顯的咱沒本事。
當時也是年輕好勝,我就跟在余合的身後,努力回想龐良章筆記里關於狼的內容。
龐良章祖上十幾代都是走山人,他們是獵人中的獵人。在龐良章的筆記里,他形象的描述了狼這種動物的習性,還講述了它們喜歡的活動區域。
我看了看周圍的地形,山高林密,懸崖峭壁,地上滿是短草藤木,還一窩瘋的往西南方向長。這種地形和龐良章在筆記里寫的很吻合,是狼喜歡活動的區域。
但龐良章在筆記里還寫了,說地形只是捕狼的參考之一,狼這種動物是很狡猾的,群狼會利用地形,甚至可以把獵物趕進提前設好的包圍圈裡。
同樣狼也是愚蠢的,它們的包圍圈總會預留一個口子,這個口子一般開在獵物進食的區域,或者是有水源的地方,尤其是脫離狼群的孤狼,它無法設伏,所以水源就成為了它的食物主要來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