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頁
他回答說:“爸爸,你能不能攤一個E形的?”
結果,我是哽咽著把薄餅煎完的。
撇開這些小小的傷心時刻不談,我們總算是撐過了周末的兩天。不知不覺間,我已經面對著瓊·史密斯,開始了周一早上的例行交談。我知道,這看似若無其事的閒聊其實是一出滑稽的喜劇,我們心裡各懷鬼胎卻並不說破。
“史密斯夫人,周末過得怎麼樣?”走進內庭時,我問道。
“很好,謝謝您。這周牧師把《馬太福音》講完了。”
我微微一笑說道:“真不錯。”
然後,我就走進自己的辦公室,打算去查看她跟希曼斯私會的證據。等到阿伯提根一案的風波過去之後,這份證據會讓她自己悄悄地離職的。周六時,我創建了一個新的郵箱帳戶,並且以卡特·羅斯的名義給赫伯·思里夫特發了一封郵件,如今他已經回復了:
尊敬的羅斯先生/桑普森先生:
隨信附上有關前一個目標對象的調查報告。若您不另做要求,此事便告一段落了。
我已經做好準備工作,研究了新目標對象的住所,或者說是您的住所。友情提示,下次您想對私家偵探隱瞞身份時,請記得不要開自己的車到偵探事務所。
不過,現在我已經知道這個調查對象就是您的夫人,因此我希望您能准許我進入您家的樹林及周邊範圍。您家的房子距離大路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距離,如果我能獲准潛伏在房子周圍,那麼跟蹤她的工作會變得容易許多。
感謝您讓我繼續效犬馬之勞。
赫伯特·思里夫特 謹上
執業私家偵探
赫伯特與助手們
我坐在辦公桌前,若有所思地用手指敲著桌面。一兩分鐘後,我想好了,覺得赫伯·思里夫特知道我是誰也不要緊,只要他跟自己宣稱的一樣為客戶保密就行。於是,我便迅速回了一封簡短的郵件,告訴他隨時都可以進入我家的樹林和周邊範圍,但前提是不能驚動我的妻子。然後,我便打開了他在郵件中附上的那個很大的PDF文件。
這份文件開頭是對羅蘭德·希曼斯行蹤的記錄,其中以“目標對象”來代指希曼斯本人。每一條記錄前都有詳細的時間,而記錄的內容果然非常枯燥:
上午 9:17——目標對象到達位於布蘭波頓西街214號的辦公室
中午12:33——目標對象離開布蘭波頓西街214號,步行前往賽百
味[2]快餐店
中午12:41——目標對象離開賽百味快餐店,返回位於布蘭波頓西街214號的辦公室沒多久,我就對這些文字敘述感到無聊了,於是便直接去看照片。一頁一頁翻下去,全是羅蘭德·希曼斯下車前往自己家或辦公室的照片。
他唯一一次出遠門是在周五,那天他去了諾福克市中心的萬豪酒店[3],“萊斯利、詹寧斯與羅利”事務所的律師在這家酒店租了個會議室,稱之為“作戰指揮中心”。他們採取了一種非同尋常的措施,即讓提供證詞的科學家從各地趕來這裡。一般情況下,都是律師親自去找證人取證,而不會反過來讓證人坐飛機自己來找律師。可是鑑於我規定的日程安排太過緊張了,他們只能這樣把所有證人都聚集到一起來節省時間。
前面的照片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最後我看到了周六早上的照片。我發現希曼斯又一次離開家去了花店,然後進了肯辛頓公寓的大門。
這跟他上周六的行蹤一模一樣。我向下翻頁,看到了希曼斯停車的照片,接著是他拿著花束從車上下來的照片。
赫伯·思里夫特離得比我當初近多了,而且他所處的角度也很好,鏡頭慢慢地追隨著希曼斯走向公寓的身影。因此我能清楚地看到之後發生的事情。
接下來是一張羅蘭德·希曼斯沿著屋外門廊走路的照片,然後是他站在一扇大門外的照片。
下一張照片中,門打開了。
但開門的人不是瓊·史密斯。
是傑里米·弗里蘭。
後面的照片更是鐵證如山了:羅蘭德·希曼斯擁抱了傑里米。
然後,僅剩的一絲懷疑也被打破了,因為接下來的照片中顯示,門關上的那一刻,他們兩個接吻了。
這是最後一張照片了。我回去查看文字記錄,發現希曼斯進入肯辛頓公寓的時間是上午8:12,在9:17時,記錄寫道:“客戶來電,要求取消對目標對象的監視。”
但我已經獲取了足夠的信息。羅蘭德·希曼斯確實跟我手下的一名職員有染,只是並非我先前猜想的那個人。
我呆呆地坐了足有五分鐘,一直盯著最後那張照片,驚異於自己的推測竟然錯得如此離譜。毫無疑問,我誤判了羅蘭德·希曼斯,固定思維讓我以為男子氣概跟異性戀必然是掛鉤的,實則不然。
而且,我先前也並不知道傑里米住在肯辛頓公寓。我可以肯定,我們剛開始共事時,他並不住在那裡。也許是他聽到史密斯夫人稱讚肯辛頓公寓,所以後來才搬過去的。
當再一次瀏覽照片時,我漸漸地想通了一些事情。首先是傑里米請求我主動申請從這個案子裡撤換出來。他知道自己無法參與這個案子,因為他跟原告律師是情人關係,但是他又不能明確地告訴我羅蘭德·希曼斯跟他有這麼一段風流韻事。希曼斯已婚有子,而且還被維吉尼亞州黑人律師協會評為“年度律師”,我估計他並沒有出櫃,也不願冒險讓任何人發現他是個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