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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薩姆!”艾莉森大喊道。
他耷拉著臉,聽了媽媽的話。當他從我身邊經過時,兩條小小的腿走得飛快。
“愛瑪呢?”賈斯蒂娜問,“我想跟她說——”
“再見,賈斯蒂娜。”艾莉森堅決地說,“你該走了。”
“可是,難道我不能——”
“再見。”艾莉森怒視著她重複道,賈斯蒂娜退縮了。
艾莉森雙手叉腰看著她離開,然後便來到門廊上找我。
“她過來幹什麼?”艾莉森問。
“來還鑰匙。”
也許還有別的企圖,但是我不打算說了。那只是我的一個猜測。
“你讓她進屋了?
“呃,是啊。她都敲門了。”
艾莉森瞪著我:“你喝酒了?”
“嗯,我回家之後喝了點兒雞尾酒。”
她沒有答話,但是臉上的表情卻非常不滿。就這樣,她氣呼呼地與我擦肩而過,進了屋。
[1] 漢普頓橋樑隧道(Hampton Roads Bridge-Tunnel):橫跨漢普頓錨地的隧道,連接64號州際公路和60號美國國道。
[2] 彭博社(Bloomberg wire):彭博有限責任合夥公司(Bloomberg L.P.)旗下的國際新聞通訊社。
[3] 競選旅行(whistle-stop tour):一種政治競選活動,政客會在短時期內到眾多小鎮上親自露面,做一些簡短的演講。
[4] 反現任(anti-incumbent):指的是反對現任當權者,支持選舉新人。
[5] 1畝等於666.67平方米。
[6] 奎寧水(tonic):一種無色的碳酸飲料,口味略苦,常用於調酒。
第23章
那天晚上,我們沒怎麼說話。艾莉森去客房睡了,她說不想因為自己的輾轉反側打擾我睡覺。
當我醒來時,天還沒有亮。我做了一個驚心動魄的夢,夢裡的我還在參議院工作,一直等著在某個參議院委員會面前發言,可我卻不知道自己的發言內容是什麼。我手上有一張紙,我開始讀紙上的內容,結果所有的字都消失了。於是,我趕緊去問身邊的同事。奇怪的是,那個同事是傑里米,可我在參議院工作時根本就不認識傑里米。而且,不管我怎麼懇求他,他就是不跟我說話。
有一個議員不停地向我提問,但我卻看不到他。後來,我聽到了槍聲,這才發現那個議員就是布雷克·富蘭克林,而且是他在沖我開槍。我躲不開,甚至動不了。我的身體完全不聽使喚。於是,子彈一顆接一顆地朝我飛過來。我連尖叫聲都發不出,只能看著鮮血從身體中噴涌而出。
雖然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做這類噩夢了,但是這次的夢比以前的都要糟糕。在夢裡,槍手通常是沒有臉的,而這一次,槍手卻成了布雷克。
從噩夢中醒來發現只是個夢時,人一般都會感到輕鬆。可現在,我醒來後,卻要面對比任何噩夢都要殘酷的現實。恐懼包圍著我,每一次心跳都是一次驚悸:愛瑪不在了,愛瑪不在了,愛瑪不在了……
現在時間還早,但是我不想睡了。這張床就像燒紅的熱炭,我一刻也不願躺了。而且,經過這漫長孤獨的一夜,我已經下定決心:愛瑪還沒回來,我不能坐視不理。我必須得做點兒什麼,而最有用的事情大概就是多了解一下羅蘭德·希曼斯。
我換好昨晚穿的衣服,戴上一頂棒球帽。給艾莉森留了一張紙條,跟她說我產生了一些想法,需要出門去查證一下。然後,我就鑽進了自己每天都開的那輛別克昂科雷[1]多功能SUV[2]。我事先在律商聯訊[3]上查到了希曼斯在紐波特紐斯的住址,這時便用導航定位了前往的路線。
從64號州際公路下來,又拐了幾個彎,便到了希曼斯家。他的房子很大,四四方方的,有許多不規則的屋檐線條和形狀奇特的石料鑲面,估計他本來是想讓房子顯得格調高雅,結果卻反而顯得廉價庸俗。屋前的車道有一片可以供車輛掉頭的圓形區域,中間立了一個籃球架。
跟泰德沃特其他地方一樣,此處地形平坦、視野開闊。因此,即便我把車停在了道路拐彎的盡頭,也依然能清楚地看到希曼斯家的房子。我曾在法庭上聽過一些證詞,據說聯邦調查局會花上好幾天乃至好幾周來盯梢。於是我便拉低帽檐,做好了一切心理準備,打算迎接一場持久戰。
沒想到,才過了不到三十分鐘,希曼斯本人就出現了。他跟照片上一模一樣,是個不折不扣的大塊頭。他背著一個高爾夫球袋,跟寬闊的肩背對比,球袋顯得非常小。他步履矯健、肌肉發達,走起路來像個運動員一樣。雜誌上的簡介說他已經五十歲了,但是當他經過籃球架旁邊時,我想他依然可以輕輕鬆鬆地扣籃成功。他把那袋球桿丟進了一輛金色雷克薩斯SUV的后座,這輛車上有一個自選車牌[4],寫著“專法”。應該是“專利權法”的縮寫吧。
可能他打算利用周六上午去打一輪高爾夫球。
也可能他正要去找那兩個大鬍子的綁匪。
他很快就將車倒了出來。當他的車經過我的車旁邊時,我急忙彎腰低頭。等到他的車快駛到視線範圍之外了,我才發動汽車,偷偷地跟著他。不久,他開上了通往諾福克市的64號州際公路。這個方向周圍有許多高爾夫球場,但是也有更多的地方可以藏匿一個被綁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