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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克曼聽證會中,法官的判決也稱為“馬克曼判決”,對於訴訟案的後續發展影響重大。實際上,馬克曼判決常常可以一舉定勝負。如果該判決對原告有利,那麼被告就會提出庭外和解。任何一個理智的被告辯護律師都不會讓自己的委託人在這種情況下出庭接受審判,因為被告敗訴幾乎已成定局,而且將會是慘敗。
反過來,如果該判決對被告有利,那麼有時原告就會幹脆撤訴,因為這樣的官司再繼續打下去,只會變成一場耗資昂貴而勝利無望的苦戰。
馬克曼聽證會將在整個案件審理過程的早期舉行,遠遠比最終的開庭審判日要早。因此,無論對我還是對愛瑪而言,這都是個好消息。
戰線已經非常明朗了。雙方都認為自己是正義的,都覺得自己握有令人信服的證據,都迫切地需要得到我的支持。並且,有一方甚至採取了極端的手段來達成目的。
可是,究竟是哪一方?
自然而然地,我立即開始懷疑這個一心賺錢的大型製藥公司就是邪惡的一方。在阿波提根這麼大的公司里,上到執行長,下到員工,不知有多少人都頂著巨大的壓力要確保這項至關重要的新產品順利上市。
我彎腰湊到電腦前,敲了幾下鍵盤,在“維基百科”上找到了“羅伯茨”的詞條。
他是英格蘭人,簡歷上寫著他獲得了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的學位。從網上的照片來看,他的樣子就像是個慈祥和藹的老爺爺,一頭雪白的頭髮,不過卻仍然剪成了毛頭小子的髮型。他已經在阿波提根製藥公司擔任執行長二十年了,並因此成為在財富500強企業中任職時間最長的執行長之一。
他看起來完全不像綁架犯。不過,他既然能夠在執行長的交椅上坐了這麼久,肯定是一個強硬、果斷的領導者,能夠預見問題並主動解決。今天阿波提根的股價大跌,我能輕而易舉地想像出諸位大股東驚慌失措地打電話給他,提心弔膽地問,羅伯茨先生,你打算怎麼辦?而他會安撫他們說,別擔心,一切盡在掌握之中。然後,他會打電話給親信的部下,確認一切都按計劃進行。而那個部下,就是負責策劃綁架我孩子的人。
另一方面,一想到丹尼·帕爾格拉夫,我的腦海中就勾勒出一個鬍子拉碴的科學家,成日裡開著一輛用植物油做燃料的破旅行車。要我把他想像成一個綁架犯,還是有點兒困難的。
那他的律師呢?那就說不準了。我對律師並無成見,因為我自己就在法庭上親眼見過許多非常可敬的律師。但是,那種為了名利而不擇手段的律師還是存在的。這件案子的原告若能勝訴,他的律師將會分得數十億美元的三分之一。這筆財富足以引誘任何人了。
我不認識羅蘭德,他從未在我的法庭上露過面,因此我便開始在網上搜索關於他的信息。“維基百科”沒有他的詞條,不過我在《維吉尼亞律師周刊》[14]上找到了一篇介紹他的文章,旁邊還配有兩張照片。
其中一張照片拍的是他正站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前,把整個門框都撐滿了。他簡直就是個巨人,身高至少得有六英尺八英寸[15]。他膚色黝黑,黑色的眉毛非常濃密,而腦袋上卻光禿禿的。他的襯衣袖子卷了起來,露出肌肉發達的小臂。他就像是動物群體中強壯的雄性首領,居高臨下地俯視著相機鏡頭,仿佛這小玩意兒是他接下來將要征服搶奪的戰利品。
另一張照片拍的是他正摟著妻子,那個女人腰肥體圓,塊頭也很大。
據這篇文章說,八十年代時他是維吉尼亞大學籃球隊的隊員,並且得到了去歐洲打職業賽的邀請,但是為了上法學院,他拒絕了。他把對運動的熱愛轉移到了打高爾夫球上,並曾經在兩桿之內就獲得了參加全美公開賽[16]的資格。
身為律師,他常年主攻專利法,最厲害的特長便是將複雜的高科技案例的案件描述轉化成非職業法官[17]和陪審團能充分理解的措詞表達。
文中引用他的話說:“當年我打籃球時,有幸遇到了幾位傑出的教練。他們是非常優秀的老師,能把各種概念都解釋得清晰明了,因此隊員們也個個心悅誠服。庭審也是如此。我就是在引導陪審團接受我的觀點。”
文章里還寫到了他的一些個人信息。他住在紐波特紐斯,家中有妻子和兩個十幾歲的孩子。放假時,他會去打獵和釣魚。文中絕大部分的內容主要是按照時間順序細數他在法庭上取得過的勝利。幾年前,維吉尼亞州黑人律師協會還授予了他“年度律師”的榮譽稱號。
但有趣的是,雖然這篇報導顯得輝煌耀眼,但是我卻能感覺到羅蘭德·希曼斯的野心遠遠未得到滿足:他打過美國大學籃球聯賽,但是卻沒能打入美國職業籃球聯賽[18];他的高爾夫球技可以擊敗鄉間俱樂部的人,但是職業選手只要幾杆就能贏了他;就連他那些法律上的成就,雖然屬實,卻總顯得欠一些火候。終於,在經歷了多年的辛苦打拼後,他迎來了這個千載難逢的良機。一旦成功,他就能名垂青史了。
這樣一個人,會不顧一切全力以赴地抓住機會嗎?
當然。他一定會。
我不會對巴納比·羅伯茨放鬆警惕,但是我覺得羅蘭德·希曼斯才是我要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