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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是美國眾議院的常務委員會,負責監督聯邦法庭、執法機關及聯邦法律執行機構的司法執行。
[5] 美國司法會議(US Judicial Conference):前身為“高級巡迴法官會議”(Conference of Senior Circuit Judges),於1922年由美國國會創立,旨在制訂用於司法法院管理的政策和規則。
[6]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Spanish Inquisition):於1480年由天主教雙王(即阿拉貢國王斐迪南二世和卡斯提爾女王伊莎貝拉一世夫婦二人)共同創立,旨在維護王國內天主教的正統性。
[7] 青少年會(Boys & Girls Club):指美國青少年會(Boys & Girls Clubs of America, or BGCA),這是一個全國性組織,為青少年提供課後輔導。
[8] 集體訴訟案(class action):一種特殊的訴訟案件,當事方之一是由多個人組成的,並由其中一人作為集體代表。
[9] 阿納科斯蒂亞(Anacostia):華盛頓特區里一處歷史悠久的地區。
第20章
過了大約半個小時,其間我盡力清理了嘔吐物和嘴裡殘留的酸臭味兒,然後繼續癱在椅子上,渾身軟弱無力。這時,我聽到了輕輕的敲門聲。
來人肯定不是瓊·史密斯,因為她的敲門聲非常強勁有力。在我手下工作的法官職員都不敢擅自打擾我,只有兩個人可能會在辦公室關著門的時候來找我。既然不是史密斯夫人,那就只能是另一個人了。
於是我說:“請進,傑里米。”
傑里米·弗里蘭走進我的辦公室,臉上帶著神秘莫測的微笑。
“很抱歉打擾您,”他說,“只是發生了許多事,所以我想來看看您是不是還好。”
“謝謝,”我說,但願他別聞到空氣中殘留的嘔吐味兒,“請坐。”
他順從地坐下,交疊雙腿,把手放在了膝蓋上。
“我聽說拜爾斯法官給您打電話了。”他說。
他用一種十分含蓄、態度模糊的方式把話題挑了起來。傑里米肯定想過了,頗具爭議的判決加上首席法官的電話,情況肯定不妙。但是,他並不明說,而是等著看我的反應。
“我們談得不錯。”我說。然後,為了稍微滿足一下傑里米的好奇心,我補充道:“當然,他主要是想跟我談談斯卡夫朗一案的判決。我們交換了意見,覺得身為法官,大多數時候都應遵守量刑準則,但是在極少數情況下,直覺判斷會讓我們做出連自己都感到意外的決定。而對我來說,斯卡夫朗一案就是如此。”
我能看出來傑里米想問為什麼,但是良好的禮儀習慣使他忍住了。我覺得鬆了一口氣,我實在是不想再講一遍凱斯·布魯姆的故事了。知道的人越多,謊言就越容易被揭穿。
傑里米沒有在判決的原因上多做糾纏,而是問道:“您覺得拜爾斯會理解您的做法嗎?”這顯然是他最大的擔憂。
說白了,意思就是:麻煩解決了嗎?我需不需要開始準備遞簡歷換工作?
“他當法官已經有很多年了。他自己也有過幾個跟斯卡夫朗案相似的判例。”
“噢,那就好,”傑里米說,“說點兒別的吧,我估計您今天上午應該已經看過那些跟帕爾格拉夫有關的報導了吧?”
我點了點頭。
“那個投資網站您也看了?”
我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天哪,快別提了。那寫的都是什麼啊!”
“噢,這麼說,那不是……”
“傑里米,千萬別跟我說你信以為真了。”
“呃,這個……我知道您沒有跟這個記者談過,但是我以為您也許是不小心對某個人透露了一些想法……”
上帝啊!
如果連我手下的職員都以為“理性投機”上的文章有事實依據,那麼其他人會怎麼想?
“絕對沒有!”我堅定地說,“那個人寫的報導全是他自己的臆想。在今天早上之前,我壓根兒就不知道還有這麼一個案子。”
“對了,關於這一點,我真的非常抱歉。居然讓您通過新聞報導來了解這個案子,這是我的嚴重失職。”他說,“我在備審案件表上看到過這個案子,但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否則我一定會——”
我打了一個停車的手勢制止了他:“別這麼說,這不怪你。真要說起來,我還不如你。我根本就沒在備審案件表上看到這個案子。”
“唉,這可真是……按理說,一看是專利案,再看還有‘克蘭斯頓與希曼斯’事務所,難免會想:‘哼,又來了。’如果我當初看到了羅蘭德·希曼斯的名字,我肯定會停下來仔細研究研究的。”
他剛說出“希曼斯”這個名字,我就產生了興趣。我發覺他似乎對這個人有所了解,於是便問:“你以前跟他共事過嗎?”
“幾年前他參與了里奇蒙的一個上訴案。我本來打算今天上午再回顧一下那個案子,有很多細節我已經記不清了。那是……六年,不對,八年前吧?”
“你覺得他怎麼樣?”
“還行吧。”
“我在《維吉尼亞律師周刊》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他看起來很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