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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走下門階,在房前的草地上跟我碰面了。
“你最好有搜查令。”我說。
“我們有。”
“拿來看看。”我說。
他從外套口袋裡拿出兩張疊了三折的紙,遞給我。我開始看紙上的內容。跟上回一樣,搜查令的內容翔實恰當,他們有權搜查我的私人住宅以及其他被認為有必要搜查的地點。但這份搜查令比上一份搜查令多了一些額外的內容。
“兇器?……殺害赫伯特·思里夫特?”我說,“你們認為我殺了赫伯特·思里夫特?我為何要這麼做?”
“他是我們的人,”加利說,“當然,他已經退休了。可是他在局裡依然有很多朋友,現在他們都非常難過。”
“但我與此事無關。你們錯得太離譜了。”
“是嗎?”加利說,“那麼請告訴我,桑普森法官,你有沒有雇用赫伯·思里夫特?”
我知道自己不該開口。我在法庭上見過不少被告人,他們都是因為自己的愚蠢言辭而遭到控告乃至定罪的。他們之所以會說那些話,是因為他們相信解釋一下就會擺脫嫌疑了,然而現實總是事與願違。我對此十分了解。
然而,當時我一心只想讓這些人快走。結果我也成了一個愚蠢的嫌疑人,以為只要說了實話就能平安無事了。
“是的,我雇用了他。”
“讓他幫你做一些私人調查?”
“沒錯。”
加利從胸前的口袋裡拿出了一個小小的記事本:“他具體為你做什麼?”
“那是私人調查,”我說,“不關你的事。”
“好吧。那你上一次見到他活著是什麼時候?”
我回想了一下:“應該是在……一個周四。兩周前的周四。確切地說,是兩周零一天之前。”
“在什麼地方見到他的?”
“在他的辦公室。當時我提前預約了,他肯定有日程表,你可以核實一下。”
“後來你還有沒有見過他?”
“沒有了。”我努力將他的屍體從腦海中趕出去,那副可怕的景象實在令人難以忘記。
“那後來你還有沒有跟他說過話?”
“有,在電話上談過幾次,內容都是關於他替我做的工作。”
“最後一次跟他說話是什麼時候?”
“我……記不太清……周一吧。不,等等,應該是周六。沒錯,就是我雇了他之後的那個周六,差不多兩周之前。你可以調出他的通話記錄核實。”
加利在小本子上快速地記錄著,那個娃娃臉的警官在一旁專心地聆聽。
接著,警長突然看似隨意地拋出了下一個問題:“之後你有沒有再去過他的辦公室?”
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那張字條。他們發現了我塞在門上的那張字條。
“有,我……我一直沒有他的消息,於是便去了他的辦公室,然後——”企圖隱瞞是沒有意義的——“我給他留了一張字條。”
“你把那張字條放在了哪兒?”
“在……在後門。我把它塞進了門把手上方的門縫裡。”
“後門。你說的是不是通往那棟房子私人區域的入口?”
他特別強調了“私人區域”四個字。恍惚間,我仿佛已經能聽到哈羅德·加利警長在庭審上做證說,被告去找被害人似乎是為了一樁私人事務。
“是的,沒錯。”
“字條上寫了什麼?”
“我就是……讓他給我回個電話。”
“你在生他的氣嗎?”
“沒有。不,我……我只是有點兒失望,因為他一直沒有消息。”
“失望。”
“是的。”
“不生氣?”
“生氣……生氣這個詞太過了。”
“你有沒有敲門?”
“呃,是的,我肯定敲門了。”
“敲了幾次?”
“我……應該有幾次吧。怎麼了?”
“你敲門的時候,有沒有大聲咒罵?”
噢,天哪!他們肯定跟住在隔壁的那個女人談過了,當時我還怒斥了她。
現在,我仿佛又聽到了那個女人的證詞。他大吼大叫,嘴裡罵個不停。
我太害怕了,所以就跑回屋裡去了。
“我記不清了。”我說。
“你是不是付了現金給思里夫特先生,讓他幹活兒?”
“呃……是的。”
“那他有沒有完成工作?”
“沒有,正因如此我才去找他的。”
“那你有沒有為此感到生氣?明明花了錢,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
“沒有。我剛才說過了,我只是覺得有些失望。”
“之後你跟思里夫特先生還有沒有其他往來?”
“沒有了。”
“你有沒有再給他打過電話?”
“打過吧。我肯定留了言,這你也可以去核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