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40頁

    [1] 他汀(statins):一種降血脂的藥物。研究表明,他汀可以降低心血管疾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2] 嬰兒潮(baby boom):指在某一時期及特定地區,出生率大幅度提升的現象。美國的嬰兒潮時期通常指“二戰”後1945-1961年間,在此期間,全美有超過六千五百萬嬰兒出生。

    [3] PCSK9:中文全名為“前蛋白轉化酶枯草溶菌素9”,是一種由肝臟合成的絲氨酸激酶,會導致體內低密度脂蛋白累積。

    [4] 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美國聯邦行政管理部門之一,隸屬於美國公共與衛生服務部的聯邦機構,主要負責通過對食品和藥品的監管來保護並促進公眾健康。

    [5] 立普妥(Lipitor):他汀類藥物的一種,本名阿托伐他汀,“立普妥”是該藥物的註冊商標。

    [6] 做空(sell short):股票、期貨等投資術語。在股市上,當投資者對股價看跌時,可以從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借入股票並賣出,這些股票並非投資者實際持有,這種做法被稱為做空或賣空。在實際交割前,這些售出的股票必須被重新買回歸還給借出者。如果股價按預期下跌,那麼股票購回價肯定低於之前的售出價,投資者就獲利。反之,如果股價上漲,購回價高於之前的售出價,投資者就會遭受損失。  

    [7] 大衛與歌利亞(David and Goliath):指《聖經·撒母耳記》中記載的大衛與歌利亞的故事。歌利亞是一個高大的腓力士將軍,帶兵進攻以色列軍隊。由於他擁有無窮的力量,無人敢出來應戰。最終,年幼的大衛打敗了他,並在日後統一以色列,成為著名的大衛王。

    [8] 約翰·列儂(John Lennon,1940—1980):英國搖滾樂隊“披頭士”(Beatles)的成員,常戴一副鏡片為正圓形的眼鏡。

    [9] 切薩皮克(Chesapeake):美國維吉尼亞州的一個獨立市。

    [10] 審前會議(Rule 16B Conference):依據《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16條B項,在開庭審判前,法院需召開一次或多次由當事人及其律師參加的審前會議,同法官做非正式交談。目的是提高庭審質量,促進庭外和解。

    [11] 當事方會議(Rule 26F Conference):依據《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26條F項,訴訟雙方在提交訴狀和答辯狀後,應召開由當事雙方代表律師參加的當事方會議,明確爭議焦點。  

    [12] 馬克曼聽證會(Markman hearing):又名“釋義聽證會(Claim Construction Hearing)”,是一種美國地方法院的審前聽證會。在專利案中,當原告提出專利侵權指控時,依照慣例,法院應舉行馬克曼聽證會。其間,法官通過審查各方證據,確定專利聲明中相關關鍵詞的恰當含義。

    [13] 馬克曼訴威斯幽儀器公司案(Markman vs. Westview Instruments):美國最高法院1996年判例。該判例的焦點集中在“對於專利聲明的解讀究竟是法律問題還是事實問題”,其區別主要在於,法律問題是由法官判斷的,而陪審團則負責判斷事實問題。

    [14] 《維吉尼亞律師周刊》(Virginia Lawyers Weekly):首發於1986年,主要為美國執業律師提供法律信息,如今在紙質刊物之外,還提供網頁版刊物及郵件訂閱等服務。

    [15] 1英尺約為30.48厘米。

    [16] 全美公開賽(US Open):指美國一年一度的全國高爾夫公開錦標賽。

    [17] 非職業法官(lay judge):指在民事訴訟的庭審中負責協助法官的人。  

    [18] 美國職業籃球聯賽(NBA):始於1946年,是一個由北美三十支隊伍組成的男子職業籃球聯盟,為美國四大職業體育聯盟之一,也是世界上水平最高的籃球賽事。

    第19章

    我正打算再多了解一下跟希曼斯有關的資料,這時,瓊·史密斯從隔壁辦公室打來了電話。

    “喂,史密斯夫人。”我說。

    “法官閣下,很抱歉打擾您,不過拜爾斯法官的內庭從里奇蒙打來了電話。拜爾斯法官問,您現在是否方便通話?”

    焦灼感瞬間就回來了,我還沒想好該如何跟巡迴上訴法院的首席法官解釋昨天那莫名其妙的判決。

    可是,我沒法再拖延了。他事先給我發過郵件,在沒有收到我的回覆的情況下,現在直接打來了電話。這是擺明了不許我迴避。唉,如果換作是我,懷疑自己的轄區內有一個法官涉嫌受賄,估計也不會輕易善罷甘休吧。

    先前好不容易趕走的軟弱無力又捲土重來,這一次不只是雙腿,連整個身體都沒有力氣了,拿在手中的電話聽筒顯得重如千斤。

    “法官閣下,您還在嗎?”  

    “在,在。把他的電話接進來吧。”我說。

    “好的,請稍等。”

    史密斯夫人掛斷了電話,我忐忑不安地等著拜爾斯的聲音傳來。我對拜爾斯的了解基本只來自傳聞和網絡。他是一位前任聯邦檢察官,如今則是一名監督法官的首席法官,負責維護法官一席的神聖與尊嚴,並為司法獨立而努力奮鬥。他公開反對強制最低量刑[1],曾在國會小組委員會前發表了著名的證詞,指責他們將法官變成了“分配刑罰的機器”。從聯邦司法體系的方方面面來看,他都是一個光明磊落、值得尊敬的人物。

    “喂,桑普森法官,感謝您接聽我的電話。”從口音聽來,他儼然是一位典型的維吉尼亞紳士。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40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